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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中国幼儿园社会领域课程的发展历程

发布日期:2006年12月01日
作者:李莉(首都师范大学教育科学学院)     来源:学前教育研究2006年第2期
    [摘要] 以不同时期颁布的幼儿园课程文件为线索,新中国幼儿园社会领域课程经历了不同的历史发展时期,体现了科学化、人本化的发展趋势。
    [关键词] 社会教育;德育;幼儿园课程
 
    新中国成立以来,社会领域课程在幼儿园的地位经历了复杂的演变过程。在新中国幼教发展的大部分历程中,社会领域课程是与德育课程划等号的。从幼儿德育到幼儿社会教育,从最初融合、散见于其他课程领域,到如今成为课程中相对独立的组成部分,每一个发展阶段都折射出当时的社会背景对社会领域课程的深刻影响和幼教工作者对社会领域课程认识的不断深入。
    一、《幼儿园暂行教学纲要(草案)》—德育代替社会教育的开始
      新中国成立后颁行的第一个幼儿园课程文件是《幼儿园暂行教学纲要(草案)》(1951年7月)(下简称《暂行纲要》)。这一纲要的诞生与当时政治上对建设新民主主义教育的需要是分不开的。《暂行纲要》是在前苏联专家的直接指导下拟订的,比较完整地体现了前苏联学前教育理论和实践研究的成果。
    《暂行纲要》提出通过爱国主义和国民公德等教育培养幼儿的道德品质是幼儿园的一项重要任务,并特别提出了完成这一任务教师必须注意的基本条件。第一个条件是培养幼儿的集体主义精神,让幼儿很好地过集体生活、遵守规则、敬爱父母、尊长,团结同学,彼此互助。第二个条件是培养幼儿的爱国主义思想,让幼儿爱国旗、国歌、首都、人民领袖、人民解放军和志愿军、兄弟民族等。第三个条件是培养幼儿以劳动为中心的爱劳动、爱人民、爱科学、爱护公共财物的国民公德。
    显然,这个课程文件没有使用“社会”这一概念,而是从德育的角度提出相应的目标和任务。这与新中国成立前陈鹤琴等教育家倡导的社会领域课程从名称和内容上逐渐有了区别。此后的半个世纪,我国的幼儿园课程文件始终未出现“社会领域”的提法。即便是有关德育的规定,从《暂行纲要》来看,新中国成立初期幼儿园德育的目标更多地体现了一些政治色彩,对符合幼儿年龄特点的德育要求涉及较少。这与当时普遍存在的以政治教育代替德育的社会现实有关,也与当时对幼儿德育心理研究的缺乏有关。
    《暂行纲要》也没有为上述德育目标的实现设置独立的德育内容领域。德育的诸多内容主要分散在“认识环境”中的“日常生活环境”与“社会环境”部分,以及语言领域的学习中。与德育相关的内容主要有:认识自己的身体部位,认识本班和园内环境,认识幼儿园附近地区和街道,节日教育,热爱领袖和军队,英雄教育,时事教育,观察普通人的劳动,学习文明礼貌用语等。可见,当时的德育内容比较局限,主要集中在社会性较高层面的要求上,而对社会性基础层南的内容较少涉及。不过,这一时期把德育内容融和于其他领域之中的做法,在一定程度上体现了课程整合的思想,比较符合幼儿德育的特点,当然这种整合还只是低水平的。
    在德育方法上,《暂行纲要》强调德育的顺序要由家庭、幼儿园扩展到附近地区,要充分利用环境进行教学,通过实物、故事、幻灯、电影等多种形式引起幼儿的兴趣,力避生硬说教,还特别举例说:“向幼儿进行爱国主义教育,假使单拿着“爱祖国”抽象地讲说人民要爱祖国的道理,就远不如通过故事、图片,游戏等去进行,比较生动有效得多。”德育还应该利用散步、远足、参观等机会对幼儿进行随机教育。同时,《暂行纲要》还十分强调教师以身作则的榜样示范作用。从中可见,这些德育方法上的要求还是比较符合幼儿德育特点的,但隐藏在这些方法背后的是对教师主导作用的强调,幼儿的主体地位体现不足。
 
二、《幼儿园教育工作指南》—德育内容摆脱政治化和成人化的初次尝试
    从1953年起,我国进入了社会主义改造和社会主义建设阶段,学前教育事业也获得了较大的发展,对前苏联幼教理论的学习也更加深入。在这种背景下,为了更好地落实《暂行纲要》的基本精神,1954年教育部委托北京师范大学学前教育专业组开始编写《幼儿园教育工作指南》(下简称指南》)。1956年《指南》初稿完成后,由教育部下发全国各地征求意见。
    这一课程文件虽然在1958年即遭到错误批判,但它的整个编写和征求意见的过程,对当时的幼教实践产生了比较大的影响。《指南》对德育的任务做了一些调整,明确提出幼儿园“培养儿童有组织的行为是全部幼儿园教育工作的基础”,同时还要注意培养幼儿互助友好的关系、热爱劳动的意识以及热爱祖国的品质,其中“热爱祖国”是共产主义道德教育的中心环节;《指南》还强调要通过各种教育活动培养儿童愉快、诚实、勇敢、自信及坚韧、顽强等良好意志品质。这些德育目标与《暂行纲要》相比有较大的进步,德育目标的政治色彩有所减弱,对儿童道德行为和良好性格培养的重视都在很大程度上突破了原有的德育框架,符合幼儿品德发展的要求
    《指南》还阐述了德育与其他各育的密切关系,强调不能脱离其他教育任务和内容,孤立地谈德育。这些变化都表明《指南》中的德育目标开始向幼儿回归,但德育的内容还是包含在“认识社会生活和语言发展”“文化卫生习惯的培养”“游戏”等部分中。遗憾的是,1958年教育领域受当时极左政治路线的影响,开始对《指南》进行无端错误的批判,使幼儿德育课程发展的良好趋势未能延续下去。
 
    三、《幼儿园教育纲要(试行草案)》—德育作为独立课程内容的开端
    1976年10月,“四人帮”反革命集团被粉碎,国家进入了社会主义建设的新时期,学前教育从此得到了振兴和发展。1981年10月教育部制订并发布了《幼儿园教育纲要(试行草案)》(下简称《纲要》)。这是迄今为止对新中国成立后的学前教育影响时间最长的课程文件。
    在《纲要》中,前苏联幼教理论的影响依然存在。《纲要》在分析了幼儿的情感、意志、个性等方面的特点之后,提出了德育的具体任务:“向幼儿进行初步的五爱教育(爱祖国、爱人民、爱劳动、爱科学、爱护公共财物),培养他们团结、友爱、诚实、勇敢、克服困难、有礼貌、守纪律等优良品德、文明行为和活泼开朗的性格。”同时,《纲要》还根据不同年龄阶段班的特点把这一总目标进行了具体化。如“五爱教育”在小班的要求是“培养幼儿喜爱家庭,爱父母和其他成员。喜爱幼儿园和小朋友。尊敬老师和其他工作人员,尊敬长辈,听他们的话。”中班的要求是:“爱家乡,爱劳动人民,学习他们的优秀品质。尊敬国旗”。大班的要求是:“学习革命前辈、英雄、模范人物的优秀品质,敬爱他们;尊敬和爱护国旗、国徽;热爱中国共产党、热爱中华人民共和国、热爱中国人民解放军。”可以说,这是新中国成立以来首次对幼儿德育目标做如此系统、具体的规定。与50年代相比,这一目标已经比较接近幼儿的生活,比较符合幼儿的年龄特点,但成人道德的影响依然存在。
    为了保证德育目标的落实,《纲要》特别将思想品德独立为一个科目,并对各年龄阶段的教育内容和要求作出了比较详细的规定。德育内容主要包括积极健康的情绪、人际关系、文明礼貌、五爱教育、遵守规则、自我服务等。此外,在语言、常识等科目上还有少量的德育内容。德育领域的独立是学前教育发展的需要,是德育课程系统化的体现。但是,当时由于要统编幼儿园教材,《纲要》未对德育的具体内容作出规定,只是将目标和内容融在一起进行表述。由于当时广大教师对德育课程的认识水平有限,这种目标和内容不分的状况造成了教师将德育目标等同于德育内容,使德育过程丧失了灵活性。而且,在《纲要》中依然没有“社会”的概念。
在德育方法上,《纲要》强调德育要渗透于游戏、体育活动、上课、观察、劳动和日常生活中,使幼儿潜移默化地受到教育。应当说,这一要求延续了50年代以来德育方法的基本思路,是符合德育课程的特点的。但限于当时幼教工作者对德育工作的认识水平,她们很难在独立的德育课程和渗透性的德育方法之间找到结合点,结果是突出了道德知识的系统灌输,弱化了德育的渗透性特点。教师的主导地位依然大于幼儿的主体地位。
    由于《纲要》的颁布是在“文革”之后,举国上下都在竭力挽回文革造成的损失,因此,《纲要》颁布后各地都在认真执行,其精神对我国幼儿教育的影响非常深刻。从积极角度讲,《纲要》对当时学前教育的拨乱反正起了关键作用;从消极角度讲,它使一些错误的德育观念在幼教工作者心目中根深蒂固。
 
四、《幼儿园工作规程》—走向幼儿的德育
    从80年代末期开始,随着改革开放的深入,我国学前教育的指导思想发生了根本的变化。整个90年代,我国学前教育都是在《幼儿园工作规程》(1989年试行,1996年正式实行)(下简称《规程》)的指导下开展工作的。
    《规程》确定了德育的总体目标是:“萌发幼儿爱家乡、爱祖国、爱集体、爱劳动、爱科学的情感,培养诚实、自信、好问、友爱、勇敢、爱护公物、克服困难、讲礼貌、守纪律等良好的品德行为和习惯:,以及活泼、开朗的性格。”在德育途径和方法方面 ,《规程》指出:“幼儿园的品德教育应以情感教育和培养良好行为习惯为主,注重潜移默化的影响,并贯穿于幼儿生活以及各项活动之中”。这些规定以“遵循幼儿品德心理发展规律为依据,纠正了幼儿德育于政治形势的错误导向,是新中国幼儿德育发展过程的一个重大进步”。由于这一阶段始终没有具体的课程文件,使得各地幼儿园在执行《规程》时比较灵活,幼儿园德育课程呈现出多样化的探索。
    与此同时,90年代初期以来我国心理学工作者开始关注儿童个性和社会性的研究,这使幼教界的德育理念开始突破原有的框架,德育的内涵向社会性方向缓慢延伸。经过10年的学习和研究,幼教界认同了个性、社会性等概念在幼儿德育领域的地位,以及个性发展、社会性发展,、品德发展的基本渊源和关系。90年代中后期,在人民教育出版社出版的《幼儿园教育活动》和南京师范大学编写的幼儿园五大领域课程中,率先使用“社会”领域代替了“品德”领域。可以说整个90年代幼教界和心理学界的共同努力,为社会领域课程在新世纪幼儿园课程标准中的诞生做了充分的理论和实践上的准备。
 
    五、《幼儿园教育指导纲要(试行)》—一德育向社会教育的复归
    2001年7月,伴随着我国基础教育改革的大趋势,教育部制订并发布了《幼儿园教育指导纲要(试行)》(下简称《纲要》)。这是新世纪第一个幼儿园课程文件,它延续并发展了《幼儿园工作规程》的基本价值取向。
    新《纲要》把幼儿园的教育内容相对划分为健康、语言、社会、科学、艺术五大领域。从此,“社会领域”课程正式成为幼儿园课程重要的组成部分。新《纲要》提出社会领域的目标是:“能主动地参与各项活动,有自信心,乐意与人交往,学习互助、合作和分亨,有同情心;理解并遵守日常生活中基本的社会行为规则;能努力做好力所能及的事,不怕困难,有初步的责任感;爱父母长辈、老师和同伴,爱集体、爱家乡、爱祖国。”仔细分析这些目标可以看出:社会领域的目标是从两个维度提出的,一是社会关系维度:涉及幼儿,、自身的关系、幼儿与他人的关系、幼儿与群体或集体的关系、幼儿与社会的关系。二是心理结构维度:认识、情感、行为技能。这一目标符合幼儿社会性发展(含品德发展)的基本规律。用社会教育涵盖品德教育,既弥补了以往品德教育在儿童个性和社会性发展方面的缺失,也为作为社会性核心成分的品德发展奠定了坚实的基础。从此,我国幼儿德育课程摆脱了长期以来政治化、成人化的影响,开始向更为人本化和科学化的方向发展。
    新《纲要》并未详细罗列社会教育的具体内容,这就为幼教工作者创造性地贯彻新《纲要》的精神提供了空间。同时,新《纲要》更是希望教师能把教学的关注点放在幼儿的主动活动上,不要把幼儿社会性发展简化为社会认知的发展,不要把社会教育过程简化为社会知识的灌输和积累过程。社会教育应该促进儿童在社会认知、情感、行为等多方面的和谐发展。
    在社会教育的方法上,新《纲要》将潜移默化作为社会教育的首要特点,进一步强化了社会教育与其他领域在教学方法和途径上的区别。新《纲要》特别强调幼儿社会态度和社会情感的培养应渗透在多种活动和一日生活的各个环节之中。教师还要创设一个能使幼儿感受到接纳、关爱和支持的良好环境,同时把幼儿与成人和同伴的共同生活和交往作为其社会性发展的重要资源。新《纲要》充分认识到了幼儿社会性发展的复杂性和长期性,要求实现幼儿园、家庭、社区的协调与合作,共同促进幼儿社会性的健康发展,这充分体现了我国幼教工作者对社会领域课程认识和研究的进一步深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