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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资于人,首在儿童。联合国儿童基金会相关负责人指出,为儿童投资,既是道义善举,也是明智的政治选择、理性的经济决策,是人类创建理想未来所需的最具力量的投资之一。[1] 数字时代人工智能技术的加速迭代,给学前教育发展带来了前所未有的机遇,也使学前教育面临着因过早过多接触数字产品危及甚至损害幼儿身心健康的挑战。《中华人民共和国学前教育法》(简称《学前教育法》)第十三条第二款规定,“学前教育应当坚持最有利于学前儿童的原则,给予学前儿童特殊、优先保护”。基于此,数字时代更需要立足幼儿身心发展规律,提升科学保教和数字治理协同水平,共同守护幼儿健康成长。
数字时代守护幼儿健康成长,应充分尊重幼儿的身心发展规律和特点
《学前教育法》规定“实施学前教育应当从学前儿童身心发展特点和利益出发”。数字时代守护幼儿健康成长,给予他们特殊、优先保护,正是由幼儿的身心发展规律和特点所决定的。
(一)幼儿的学习和发展以其直接经验为基础
幼儿的学习是通过自己的直接感知、实际操作和亲身体验,在游戏和日常生活中进行的,探究、试错、重复是他们的主要学习方式。对他们来说,最大的乐趣和成就感,来自在真实世界里的自主探究、积极合作和不懈求解的过程。他们在运用语言的过程中掌握语言,在与人真实交往的过程中学会交往。积极主动、认真专注、不怕困难、敢于探究和尝试、乐于想象和创造等是影响幼儿后继学习和终身发展的良好学习品质,主动发现问题、探究问题、求解问题的能力和敢于试错的创新潜质,也正是在这些过程中逐步培养起来的。
然而,数字产品能够为幼儿提供的各种体验和学习经验本质上都是间接经验,是对真实体验的模拟和情绪情感的代偿。这种模拟和代偿违背了幼儿以直接经验为基础的学习特点,不会促进幼儿学习的真正发生。因此,当幼儿的小肌肉动作发展不是通过真实世界里的实际操作和亲手触摸,而是通过关闭手机等电子设备上的弹窗和按钮;当幼儿心心念念的小伙伴都是虚拟世界里的形象,却与身边的伙伴交往不多的时候,我们不得不警惕,这些做法对幼儿身心健康、创新素养以及理解和应对真实生活中复杂问题的能力等方面造成的伤害可能是终身难以弥补的。
(二)幼儿的学习和发展具有明显的个体差异
幼儿的学习和发展具有一定的年龄特点,更表现出明显的个体差异。年龄越小,学习和发展的个体差异越大,对个性化教育的需求也越强烈。基于此,《幼儿园教育指导纲要(试行)》《3—6岁儿童学习与发展指南》(简称《指南》)《幼儿园保育教育质量评估指南》等学前教育质量政策始终将充分尊重每一个幼儿学习和发展的独特性,理解、回应其学习和发展的个体差异,促进每一个幼儿获得富有个性化的全面发展作为学前教育的终极使命。[2]
学前教育类人工智能产品所依托的大数据模型再丰富,依然定义不了个体差异巨大的幼儿的学习和发展特点;其所提供的智能化教育解决方案再智慧,依然无法有效培育算法之外让幼儿成为独特生命个体的那些特质。如若将理解和促进每一个幼儿获得个性化的全面发展这一育人使命和功能完全让渡给数字产品,本质上是“用一把尺子衡量所有幼儿”的标准化教育在数字时代的另一种表现。
数字时代守护幼儿健康成长,应深入实施科学的幼儿园保育教育
坚持和推进科学保教,既是学前教育质量提升的核心抓手,也是抵御数字风险、守护幼儿健康成长的关键法宝。虚拟世界再仿真,也无法复刻更美好的真实世界,无法替代对幼儿身心健康成长至关重要的真实游戏、日常生活体验、真实可感的阳光、空气以及人类独有的爱的陪伴。这些无法替代的部分,恰是数字时代儿童保护的重点。
(一)充分发挥真实世界中幼儿游戏和日常生活的独特教育价值
《学前教育法》规定,幼儿园应当以学前儿童的生活为基础,以游戏为基本活动,发展素质教育。这一规定既是基于对幼儿学习和发展规律的准确把握,也是多年来我国推进幼儿园科学保育教育的宝贵经验。因此,数字时代从“最有利于学前儿童”出发对幼儿给予特殊保护,首先应将真实的世界还给幼儿,珍视并充分发挥游戏和日常生活的独特教育价值。数字产品虽能拓展幼儿的视野,却会因为“信息茧房”“迎合效应”误导尚不具备分辨能力和批判性思维能力的幼儿的认知。同时,数字产品挤占甚至剥夺了幼儿在游戏和日常生活中主动探究的机会,限制了他们的想象和创造,妨碍他们独立思考问题,减弱甚至消退他们与真实世界里的同伴、成人进行交往的意愿,损害对其身心健康全面发展和终身学习发展至关重要的自主性、创造力、批判性思维能力、社会情感能力和责任感等,且这种损害可能是长期的、不可逆的。因此,对于“数字原住民”的这一代幼儿,更加需要保障他们在真实世界中游戏、生活的时间和机会,促进他们在真实游戏和生活中获得生动、活泼、主动的学习和发展。
(二)切实保证幼儿每天享有充分的户外活动时间和丰富的活动体验
增进幼儿的福祉,促进每一个幼儿身心健康成长,不仅是每个家庭关心的“小事”,也是全社会共同关心的大事。研究发现,充分的户外活动时间和丰富的活动体验不仅有益于幼儿的身体健康,也深刻影响其心理健康,能够帮助他们养成协调的动作、健康的体态、强健的体质和愉快的情绪。此外,户外活动中蕴藏着宝贵的社会情感学习机会,能够让幼儿在交往中更自信,更易融入集体生活,[3] 利于培养其同理心、合作精神、责任感、独立性和情绪控制能力、[4] 冲突解决能力和与他人互动的能力。[5] 而且,充分的户外活动对幼儿大脑神经功能的稳定性和灵活性、自我调节能力和心理韧性发展等入学准备关键素质也有积极促进作用。[6]《幼儿园工作规程》规定,正常情况下幼儿园每天应安排不少于2小时的户外活动,其中户外体育活动不少于1小时。数字时代,这一规定对于幼儿身心健康成长的意义和价值更加凸显。幼儿园和家长应共同合作,充分保证幼儿每天的户外活动时间,开展跑跳、钻爬、攀登、投掷、拍球等活动,尤其应多进行球类、跑步、跳绳等运动,以促进幼儿视力发育和体能提升。
(三)着力加强真实世界中幼儿与成人、同伴的积极互动
幼儿的健康成长主要是在真实世界里通过与他人的真实互动实现的。教师、家长、同伴的温暖陪伴和积极回应,是幼儿心理安全感的重要来源,也是其敢于主动探究外部世界的强大心理支持。凡在童年早期获得充足和高质量陪伴的孩子,长大后通常情绪积极稳定、乐于交往、敢于探究、抗挫力强。这种真切的爱和陪伴,任凭再智能的虚拟伙伴也无法提供。因此,教师和家长每天应花更多时间和孩子一起运动、游戏和阅读,鼓励他们和同伴一起活动,帮助他们与真实世界建立积极的情感连接。教师和家长当然也可以和幼儿一起与人工智能产品对话,交流使用体验和感受,帮助幼儿了解过早过多使用数字产品的风险,引导幼儿理解安全、负责任地使用数智技术的重要性,为其未来成长为有理想、负责任、能担当的社会主义建设者和接班人打下良好基础。同样重要的是,教师和家长应充分理解幼儿对数字产品的兴趣是好奇心驱动下的自然表现,不要简单粗暴地批评,应认真倾听孩子的想法和体验,让孩子感受到被接纳,始终保持积极沟通的意愿。
数字时代守护幼儿健康成长,应协同提升学前教育数字治理水平
人工智能技术的迅猛发展正在引发教育的深刻变革,对学前教育数字治理提出了新的时代命题。面对幼儿过早过多接触数字产品正在和可能带来的诸多潜在风险,学前教育数字治理应坚持“最有利于学前儿童”的法律准则,聚焦守护幼儿健康成长,有效平衡技术赋能和育人初心,在技术和伦理层面明辨其“能为”和“可为”,迈上“守初心,强监管”的善治之道,筑牢数字时代守护幼儿健康成长的安全底线和保护防线。
(一)学前教育数字治理应坚持守正创新
在2026世界数字教育大会上,教育部部长怀进鹏明确指出,“无论未来如何改变,教育始终不能脱离经济社会发展与和平,不能脱离人的全面发展与福祉,更需要我们坚守教育本质……”国际上,加强学前教育数字治理,对幼儿予以特殊、优先保护,已成为各国的普遍共识和共同行动。例如,联合国儿童基金会在其更新发布的研究报告《人工智能与儿童指南(3.0版)》中强调,无论现在还是将来,人工智能政策和系统都应保护儿童,公平地满足他们的需求和权利,并通过促进人工智能的开发与应用来支持他们参与人工智能世界。[7] 欧盟委员会以保护童年成长节奏为宗旨,于2025年7月发布《数字服务法》未成年人保护指南,为面向未成年人开放的在线平台提供具体措施指引,并将在2026年夏季实施儿童数字保护立法,以防范包括学前儿童在内的未成年人网络沉迷、不良信息和心理伤害。[8] 经济合作与发展组织发布《强势开端Ⅶ:在数字时代为儿童赋权》,呼吁“更好地保护幼儿在数字环境中的安全势在必行”。[9]
可见,提升学前教育数字治理水平,首要的关键在于处理好守正与创新的关系。具体而言,守正即不论时代如何变换、技术如何进步,学前教育始终应以增进幼儿福祉为终极追求,以促进幼儿获得身心全面和谐发展为根本宗旨。而这项教育宗旨的贯彻,应以坚定不移地推进科学保教为核心。由各国加强学前教育数字治理的共同经验看,在采取推迟儿童接触数字产品的年龄、严控儿童数字产品使用时间、加强儿童数字产品内容监管、强化儿童隐私数据特殊保护等措施的同时,各国均特别强调,推进科学保教是数字时代守护幼儿健康成长最重要的专业屏障。
所谓创新,即强调学前教育数字治理应将“准确识变,科学应变,主动求变”作为提升学前教育数字治理水平的方法论指引,有力推进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的创新。首先,“准确识变”要求学前教育数字治理发挥AI的大数据收集及分析优势,对幼儿过早过多接触数字产品已造成的风险和潜在风险进行常态化监测,加强儿童数字风险研究,及时纠正行动偏差,避免偏离学前教育的根本宗旨。其次,“科学应变”强调学前教育数字治理应遵循幼儿身心发展规律和学前教育规律,运用系统思维和科学方法破解数字时代儿童保护的难题。为此,应建立政府主导,幼儿园、家庭、数字服务提供商和全社会多元主体共同参与的治理机制,强化幼儿园的主阵地作用,在为家长提供的科学育儿指导服务中特别加强数字产品选用指导,确保其最大限度地保障幼儿利益和遵循科学保教导向。应建立幼儿使用数字产品的风险预警机制、差别化应对机制和保障机制,突出问题导向和实践导向,积极借鉴有益的国际经验,探索我国加强数字时代儿童保护的有效规范和行动框架。再次,“主动求变”则要求学前教育工作者发扬专业担当精神,变被动的风险应对为主动的风险防范,积极研究数字时代为儿童赋权增能的合理边界和有效策略。
(二)学前教育数字治理应加强幼儿园选用数字产品的监管和指导
学前教育数字治理应突出问题导向,重点解决幼儿园选用数字产品的监管和指导。鉴于数字产品使用对幼儿身心健康成长带来的风险,应积极落实《学前教育法》,制定加强幼儿数字保护的法律实施细则和配套政策,细化学前教育数字产品研发及应用的伦理规范和监管办法。建立幼儿园数字产品选用分级准入机制,对在幼儿园推行使用的幼儿数字产品和教师数字产品实行分级分类审核,坚持凡用必审。建立幼儿园数字产品选用跟踪调查机制,全面掌握选用的数字产品在幼儿园推行使用的过程、效果及反馈,将其作为持续完善幼儿园数字产品选用监管和指导政策的重要依据。
其中,服务于幼儿园教师保教实践的教师数字产品本质上属于数字类课程教学类资源,具有意识形态属性,承载着育人使命,对幼儿园教育质量和幼儿的身心发展具有重要影响,应纳入我国幼儿园课程教学类资源法律监管的范围。[10] 具体而言,学前教育数字治理应着重加强对幼儿园选用教师数字产品的指导和风险防范,从思想性、科学性、适宜性等方面加强监管。例如,幼儿观察和支持能力是教师实施高质量师幼互动、促进幼儿个性化全面发展的重要专业能力,因此在引进人工智能技术实施幼儿观察和解读的实践中,要特别注意相关数字产品对幼儿行为的分析和解读机制是否科学。实践中,一些幼儿观察类数字产品仅在语词层面将幼儿在生活、游戏等活动中的表现与《指南》中各领域的典型表现相链接,而无法有效揭示幼儿的个性化表现。以此类数字产品作为教师减负的手段,易导致人工智能技术应用中的价值风险和伦理风险。又如,在探索人工智能技术赋能学前教育教研时,同样要警惕大数据模型产出的教研方案、实践策略指引是否充分考虑到了问题的具体情境和师幼的具体表现,避免教研未能有效坚持问题导向和实践导向,走向“套路化”。
此外,应有效落实《“人工智能+教育”行动计划》等国家政策要求,不断提高广大幼儿园园长和教师的智能素养与技能。在教师智能素养标准中设立面向幼儿园园长和教师的专门标准,明确其应具备的人工智能素养能力。推动学前教育师范生培养改革,将人工智能等前沿技术知识纳入课程体系,更新知识体系。将人工智能纳入幼儿园教师资格考试和认证内容,不断提高园长和教师的数字素养,增强其对幼儿实施数字保护的意识和能力。
参考文献
[1] 凯蒂·范德海登. 为儿童投资,是正确且明智的选择[EB/OL]. 环球时报,(2026-5-15)[2026-5-17]. https://3w.huanqiu.com/a/de583b/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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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梁慧娟. 过程导向:幼儿园教育质量评价政策的国际经验与本土实践[J]. 学前教育研究,2023(2):25.
[3] Orobosheri,C.,& Otuonye,M. I. Comparative Effects of Indoor and Outdoor Play-Based Activities on Preschool Children’s Social-Emotional Development in Nigeria[J]. Direct Research Journal of Social Science and Educational Studies,2026,14(1),1-9.
[4] Sastia,Astuti,M.,Putri,Y. F.,Zuhdiyah,& Fitri,I. The Impact of Outdoor Learning on Socio-Emotional Growth in Early Childhood Education[J]. Muróbbî:Jurnal Ilmu Pendidikan,2025,8(2).
[5] Guyen,N.,Fashing,P.J.,Trosvik,P. et al. A Quantitative Comparison of Patterns of Play and Conflict in Nature Preschool and Traditional Preschool Children in Norway[J]. IJEC,2025,57,181-207.
[6] Weijia Zhu,Xun Luo,André Oliveira Werneck,Dominika Pindus,Laurie Kramer,Arthur F. Kramer ... & Liye Zou. Nature and success:Outdoor play is linked to school readiness[J]. Complementary Therapies in Clinical Practice,2024,57,101895-101895.
[7] UNICEF. Guidance on AI and children(version 3.0)[EB/OL].(2025-12-4)[2026-3-3]. https://www.unicef.org/innocenti/media/11991/file/UNICEF-Innocenti-Guidance-on-AI-and-Children-3-2025.pdf.
[8] Official Journal of the European Union. Guidelines on measures to ensure a high level of privacy,safety and security for minors online pursuant to Article 28(4)of Regulation(EU)2022/2065[EB/OL].(2025-10-10)[2026-3-3]. https://eur-lex.europa.eu/legal-content/EN/TXT/?uri=OJ:C_202505519.
[9] OECD Empowering Young Children in the Digital Age,Starting Strong [EB/OL].(2023-5-26)[2026-3-3]. https://doi.org/10.1787/50967622-en.
[10] 本书编写组.《中华人民共和国学前教育法》辅导百问[M]. 北京:人民教育出版社,2025:143-144.
(作者系教育部基础教育教学指导专业委员会学前教育保教指导专委会委员,天津师范大学教育学部教授、硕士生导师)
文章来源 |《人民教育》2026年第11期
文章作者|梁慧娟
责任编辑|冉楠
封图来源|《中国教育报》通讯员 周绍宗 摄
微信编辑|王圣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