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家长聊体会:最大限度支持儿童亲近自然
作者:研究会管理员 来源:中国学前教育研究会 发布时间:2025-07-18

一口气读完《学前教育法》,“作为幼教工作者,我们要最大限度支持儿童亲近自然”这句话从我的脑海中冒了出来。这是我读完这部法律最深刻的体会之一。

 

一、小学化时代的“大樟树”

2004年,我在一所乡村小学任教。学校有2个学前班,但没有专门幼师,全部由小学老师兼课,每节课的时长和小学一样。对于我来说,上学前班的课是一种煎熬,40分钟显得非常漫长。教学内容教来教去就是“拼音、算数”,反反复复让幼儿写,孩子们早会了。教室里没有玩教具,写完作业的孩子坐不住,开始吵闹,我愁的无计可施。

后来,发生了有趣的现象。孩子们写完作业就纷纷说要上厕所。乡村学校的厕所在操场角落里。操场有一棵几人才能合抱的大樟树。几次下来,我发现幼儿并不真去上厕所,他们蹲在大樟树下,捡树叶和小树枝、挖泥土、沙子玩。我实在不爱上学前班的课,因此乐得不催他们。于是我的课堂,渐渐变成了写完作业,“上厕所”。

总的来说,这段学前班兼课经历,给我留下了糟糕的印象。如果非要说有什么难忘的记忆,就是幸好有那棵“大樟树”。

 

二、建设自然生态的乡村园

2010年,国务院印发《关于当前发展学前教育的若干意见》。为了抓住国家机遇,芦溪县教育局单独成立学前教育管理办公室。机缘巧合之下,我在一期行动计划实施期间,成为了县里的学前专干。为了改变乡村学前教育落后的面貌,中央和省级财政下拨专款支持农村建设公办幼儿园,那段时间我的工作内容主要是推动乡村园建设。一开始,建设农村幼儿园,我们没有经验,看到城市幼儿园户外铺满塑胶、人工草皮,乡村幼儿园也仿做。几所幼儿园投入使用后,我发现了不对劲,大面积的塑胶和人工草皮虽然看上去保护幼儿的安全,但却让孩子失去了亲近自然、感知自然、发现自然的机会。

我又想起了那棵“大樟树”,想到自己小时候“爬树、捞虾、摘瓜果、过家家……”的美好记忆。我敏锐地意识到,乡村幼儿园应该充满自然气息。于是,我提出了乡村幼儿园户外“自然、生态、野趣”的建设原则,并付诸实际应用。

现在,芦溪县的乡村园内,孩子们可以在山坡上肆意奔跑、尽情游戏;可以在菜地里测量黄瓜长了多少;可以玩沙,踩水、划船,可以在草地上观察小虫子。幼儿园里树木种类丰富,大柳树给孩子们提供了编织头饰的枝条;大桑树上,孩子们爬上爬下,他们用桑叶养蚕,用蚕丝做扇子;大樱花树下,花瓣洒落一地,孩子们装满箩筐;琵琶熟了,孩子们想方设法采摘,做成罐头……

看着孩子们在亲近自然的环境中从容成长,我心里甜滋滋的。我知道这些足够亲近自然的时光,会成为孩子们珍贵的童年记忆,转化成他们对乡土自然的终身热爱。

 

三、亲近自然成为法律指引

2024年,盼望已久的学前教育法终于面世了。我看到很多保障学前教育高质量发展的政策写进了法律条款。但最让我惊喜的是《学前教育法》第五十六条提出,幼儿园应当以学前儿童的生活为基础,以游戏为基本活动,发展素质教育,最大限度支持学前儿童通过亲近自然、实际操作、亲身体验等方式探索学习。这意味着“亲近自然”成为了法律指引,成为了高质量幼儿园的重要关注点。

陈鹤琴先生说过,大自然、大社会是活教材!自然对于孩子,是无尽的宝藏,泥土能激发探索欲,花草能培养观察力,山坡奔跑能强健体魄,动物观察能启迪智慧。让孩子们有机会观察水稻生长,看着小鸭子游泳、小兔子长大,倾听蛙声蝉鸣是幼儿园环境创设可以做到的。

《学前教育法》真是一部专业的法律!我们有理由相信,《学前教育法》一定会引领每一所幼儿园进入“幼有优育”新时代,亿万儿童必将拥有幸福健康快乐的童年!

(江西省芦溪县教育局 汤小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