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虞永平:“小学化”现象透视

发布日期:2011年07月10日
作者:虞永平     来源:南京师范大学

  幼儿园教育“小学化”现象由来已久。最初的幼儿教育,尤其是发端期的幼儿教育多多少少具有小学化特点。陈鹤琴等人就曾经对这一现象提出过尖锐的批评,可以说陈鹤琴的单元课程、张雪门的行为课程就是在对具有浓重的小学化、成人化教育的批判和反思中发展起来的。1954年,教育部、出版总署颁发的《关于出版中学、小学、师范学校、幼儿园课本、教材、教学参考书和工农兵妇女课本、教材的规定》就指出当时有些“幼儿园读本”中的认字教育违背了《幼儿园暂行规程草案》中关于“幼儿园不进行识字教育的规定”。这在一定意义上说明当时有些出版物有“小学化”倾向。不过,对幼儿园教育产生重大影响的是教育过程中的“小学化”现象。在过于强调知识获得和技能训练的背景下,“小学化”现象很容易发生。“文革”结束后的1979年,召开了具有重大历史意义的全国托幼工作会议。这次会议的《会议纪要》明确指出:要防止和克服婴幼儿教育小学化和成人化。这是政府文件较早明确提出的要防止和克服小学化倾向的要求。1988年,国务院办公厅转发的国家教委等8部委联合发布的《关于加强幼儿教育工作的意见》也明确提出,要克服无视幼儿身心发展规律和特点的“小学化”倾向。可以说,在改革开放初期,幼儿园教育改革的重要目标之一就是消除“小学化”现象。当初“小学化”的表现是显性的,就是教师太注重教学,忽视了游戏和其他活动,教师的教学太像小学,教师说得多,甚至以教师说为主,幼儿没有参与的机会,缺乏学习的主体性和积极性,基本上被成人所控制。1989年,《国家教委关于实施(幼儿园管理条例)和<幼儿园工作规程(试行)>的意见》指出:“实施《条例》和《规程》是推动和深化幼儿教育改革的过程。当前幼儿园保育、教育和管理工作较普遍存在忽视幼儿身心发展特点和教育规律的现象。”因此,幼儿教育改革和消除“小学化”现象是同一个问题的两个方面。消除“小学化”现象一直是幼儿园教育改革的重要目标。

  一、“小学化”问题再度受到关注

  三十年来,幼儿园教育“小学化”问题并没有真正得到解决,当前在某些地区“小学化”现象还很严重。很多有识之士都在大声疾呼要消除幼儿园教育中的“小学化”现象。《国务院关于当前发展学前教育的若干意见》指出:遵循幼儿身心发展规律,面向全体幼儿,关注个体差异,坚持以游戏为基本活动,保教结合,寓教于乐,促进幼儿健康成长。加强对幼儿园玩教具、幼儿图书的配备与指导,为儿童创设丰富多彩的教育环境,防止和纠正幼儿园教育“小学化”倾向。可以说,造成“小学化”的原因就是这些基本原则没有得到落实。教育部基础教育二司副司长李天顺在“教育部介绍全教会以来推进学前教育发展有关情况”的新闻发布会上回答记者提问时指出:学龄前儿童在幼儿园的学习和中小学的正规学业学习有着本质的区别。这个阶段的孩子有自身的特点和规律,我们必须遵循幼儿身心发展的规律,珍惜幼儿童年的独特价值。“小学化”的教育是在拔苗助长,只能是适得其反。但是现在确实有这样的问题存在,我们也高度关注这一问题。我在基层的幼儿园看到这样几种现象,一种现象是,一个老师面对四十多个孩子,教室里面也没有玩具和其他教育材料,老师也是小学老师,他怎么样来教呢?只能在黑板上教孩子识字。之所以出现这种现象,也是和应试教育逐步向幼儿园渗透有关系。另一种现象是,社会上的一些商业性炒作误导了家长,网络上有很多宣传,比如:“你可以不是天才,但是你可以成为天才的父亲。”“孩子可以五个月识字,两岁应该识两千字,三岁应该识三千字,可以达到小学毕业的水平。”这些宣传完全不符合学前教育发展规律。由此可见,“小学化”现象在当前学前教育中确实存在,应当引起我们的关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