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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学前教育“民办公助”的实践与思考

发布日期:2011年05月17日
作者:张宪疆     来源:早期教育

长期以来,由于财政资金对学前教育的支持较少,致使公办学前教育资源严重不足,民办幼儿同填补了空缺。截至2009年,我国民办幼儿园有8.3万多所,占全国幼儿园总数的62%以上,教职工数量也占到全国幼儿园教职工总数的56%以上,加强对民办幼儿园的引导、管理、扶持,是一个十分紧迫和现实的问题。

当前民办幼儿园存在以下突出问题。

1.资金投入不足。民办幼儿园以举办者投入为主,靠收费来维持生存和发展。举办者往往重经济效益而轻社会效益,以赢利为首要目标,在园舍建设、师资培训、设施设备等方面吝于投入,尤其是用于教育研究的更是严重不足,

2.师资队伍不稳。民办幼儿园的教师大多采用聘任制。一些幼儿园特别是农村幼儿园靠压缩编制、增加班额、降低工资等方式运作,教师普遍工资低、福利差、工作量大,使得民办幼儿园教师钻研教学精神不足,人员不够稳定,优秀教师的流失尤为突出。

3.保教质量不高。部分幼儿园出于迎合家长的心理,违背幼儿的身心发展规律和学习特点,“小学化”现象比较严重。

4.安全隐患不少。有些民办幼儿园为节省成本,没有按照有关规定投入资金改善办园设施。安全意识不强。安全制度不规范,在食品、交通、卫生和安保等方面存在诸多隐患。

5.部门监管不力。民办学前教育的主管部门为各级人民政府教育行政部门,但在实际管理中教育部门缺乏有效手段,除了开业审批及教育教学工作、教师培训工作进行指导之外,规划、收费、安全管理等分属于其他部门,难以形成合力。致使民办园长期游离在行业之外,无序竞争,元序发展,甚至出现了恶意竞争、违规招生等现象。

《国家中长期教育改革和发展规划纲要(2010-2020)》中明确:“建立政府主导、社会参与、公办民办并举的办园体制。大力发展公办幼儿园,积极扶持民办幼儿园,加大政府投入,完善成本合理分担机制。”政府要按照科学发展观的要求,研究和改革公共资源在学前教育领域的使用效益和分配方式。不仅要重视公办学前教育,更要重视量大面广的民办学前教育。各级政府和教育行政部门应该考虑以购买公共产品的方式为学前教育全行业提供支持、引导发展。具体讲,就是用“民办公助”的方式来推动民办学前教育良性发展,

一、学前教育“民办公助”的概念界定

所谓学前教育“民办公助”,是指政府对非全民所有制的单位、团体、组织及公民个人单独设立或合作设立的幼托园所,给予一定的资金、设备或政策支持。当然,接受民办公助的幼儿园应当具有四个必备条件,即符合“四独立”的特点:独立的法人,独立的财务核算、人事管理,独立的园舍,独立进行保教活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