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美国《开端计划执行标准》评介

发布日期:2011年04月21日
作者:甘永涛     来源:学前教育研究

  [摘要]美国开端计划是由美国联邦政府制订并推行的一项主要针对处境不利学前儿童及其家庭的国家行动计划,作为扩大教育机会、保障教育公平的重要手段,为保证并促进其实施与质量,联邦政府自计划实施之初就为它制订了一套执行标准,并不断根据现实发展的需要对其进行修订。开端计划执行标准对开端计划涵盖的七种服务都作了详细具体的规定,其文本由标准概要、服务规划、社会服务标准、儿童健康和发展服务标准、个人教育项目服务标准、营养服务标准、家长参与服务标准、合作服务项目标准八大部分组成,并提供了多种运作方式供地方获权机构与授权办事处根据自身情况灵活选择与运用。此外,执行标准还强调组成包括政策理事会、政策委员会和家长委员会在内的开端计划治理机构,以加强对开端计划执行过程的监督与对其实施效果的监测和反馈,从而保证为处境不利儿童及其家庭提供高质量的多方面服务。

  [关键词]开端计划;执行标准;处境不利儿童;早期保育与教育

  美国开端计划(Head Start Program)是由美国经济机会办公室(Office ofEconomic Opportunity)实施的针对学前儿童(尤其是处境不利的学前儿童)及其家庭的国家行动计划。对这样一个全国性的大型项目,为保证质量而制定统一的执行标准是十分必要的。1975年,美国联邦健康与人力资源部首次颁布有关开端计划服务项目执行标准。这一标准后来历经多次修订,其中1996年的修订规模最大。为保证执行标准的科学性与实用性,每次修订都建立在广泛调查与讨论的基础之上。最近一次对执行标准的修订是在2009年6月完成的。《开端计划执行标准》(Head Start Program Performance Standards)(以下简称《执行标准》)共分八部分,涵盖了标准概要、服务规划、社会服务、健康服务、个人教育项目服务、营养服务、家长参与服务、服务管理、执行程序、资助的范围与条件以及合作项目要求等,充分体现了美国联邦政府对开端计划实施质量与效果的高度重视。

  一、开端计划的性质与使命

  开端计划是一个夏季学前教育方案,服务对象是3~5岁的儿童,其目的是通过专业教育工作者、社区工作人员、指导顾问和家长的共同努力,使贫困儿童的认知能力得到发展,进而帮助其作好入学准备,以适应公立学校的文化,打破贫穷循环,使贫穷家庭发生根本的改变。开端计划的设立根据是马尔丁·德伊奇(Martin Deutsch)、麦克维克·亨特(J.Mcvicker Hunt)以及布卢姆(B.Bloom)等人的研究结论,即人出生后最初几年的学习与成长经验对一个儿童以后的学习能力具有极为重要的影响。开端计划便是想要通过为贫困家庭的孩子提供游戏和材料的方式,唤起他们的好奇心,激发他们的想像力,促使他们建立自主意识,从而达到补偿其处境不利的目的。

  开端计划在美国儿童教育与服务方面扮演着重要的引领性角色,它鲜明地体现了联邦政府重视儿童发展、保障教育公平的价值导向,开端计划为此把自己的使命定义为:通过对处境不利者子女进行补偿教育,向低收入家庭3~5岁幼儿与残疾幼儿免费提供学前教育、营养与健康服务以及其他社会服务来促进这些儿童的社会性发展和认知发展,以消除他们与其他儿童入学前的差异,帮助他们做好入学准备,最终实现教育机会平等。由此可见,开端计划实质是一个综合性的社会服务方案,教育只是其中的一项服务内容,另外还有针对儿童健康、营养等方面为父母提供的咨询辅导,以及为父母提供的就业指导等各种社会服务,这些都对该计划的实施效果产生了积极影响。就教育部分而言,开端计划主要关注的是学前儿童语言和数学能力的提升,因为这两种能力被认为是儿童以后学业成功的关键和基础。总之,开端计划不仅关注如何帮助儿童做好入学准备,而且竭力追求为贫困儿童提供优质的早期教育。

  根据上述开端计划的性质与使命,《执行标准》在其总则中明确规定:“开端计划是根据开端计划法以及其他法律的规定,由开端计划代理机构提供广泛的儿童发展服务,总体目标是要增强低收入家庭儿童的社会竞争力。这意味着要促进这部分儿童有效地应对当前的环境,并承担日后在学校和生活中的责任”。

  二、《执行标准》的具体内容

  开端计划的实践主要通过七种服务得以推行,具体包括教育服务、健康服务、营养服务、社会服务、家长参与服务、合作服务。《执行标准》对每项服务都做了详细的规定,涵盖了标准概要、服务范围、服务规划、运作方式等。除服务概要与服务规划外,标准中其他各部分完全遵循了开端计划的综合性服务要求。除对服务规划做了详细规定外,考虑到学前儿童群体的身心特点,《执行标准》还重点对健康服务部分进行了细化规范。不过由于开端计划同时制订了独立的家长参与和营养服务执行标准,因此在针对儿童的服务标准中对这两部分的规范便相对简单。《执行标准》对比较复杂的条款都给予了详细的实践指导,既包括操作性强的具体实施建议,也包括支持开端计划实施儿童服务的联邦法案、地方法规及相关背景知识的介绍,其目的在于让职员和家长在全面理解标准的基础上明确自己的角色、职责范围及工作目标与要求。《执行标准》的文本内容包括以下八大部分:

  第一部分是标准概要,用于明确标准的目的和应用、重要定义与适用范围,指出标准旨在规范开端计划代理机构为其招收的3-5岁儿童提供的服务,并与联邦法规(Code of Federal Regulations)45款(简称45CFR)第1304部分的相关标准保持一致,适用于所有开端计划的批准机构。

  第二部分是服务规划。作为实现所有服务努力的指导性文献,这部分内容的目的在于保证开端计划中所有要素都能恰当地参与促进儿童及其父母的一体化,促进所有服务资源的有效利用。这部分内容由此包括及时筛选与服务推荐的程序、可用设施的保证与材料的提供、过渡安置的策略与准备等。

  第三部分是社会服务标准,主要规定了相关机构所应提供的物质与资源保障,包括师资和各种设备的要求,儿童的招收与注册,同时还提出了有效安置与招收程序中的各种要求和注意事项等。

  第四部分是健康和发展服务标准,详细规定了儿童健康和发展的范畴,包括生理健康和安全以及精神健康,儿童健康的评估与审查程序,发展性评估及儿童协调员、家长、综合学科评估小组的职责等。此外,这部分内容还以大量篇幅规范了各类儿童招收的资格标准,并对儿童健康和发展的治理部门的职责范围以及实践指导做了详细的规定和要求。

  第五部分是个人教育项目服务标准(IEPS),规定了个人教育项目的开发人员入职与培训要求,其中特别要求保证开发人员有参与相关会议和安排的时间;特别要求开发人员必须考虑儿童的优势、需要、发展潜能等。此外,还对IEPS项目的具体内容、范围、相关问题以及指导做了详细的解释与规定,对IEPS项目的评价依据,包括开发人员团队成员的构成、申请的程序、完成项目的时限、需达到的目标、教育服务的提供机构与人员职责等进行了具体细致的描述与规定。
  

      第六部分是营养服务标准,其重点是要求儿童协调员协同其他职员,保证特殊服务与营养项目的有机结合。该部分内容包括“判断幼儿营养要求”“营养服务”“饮食服务”“家长参与”和“食品安全与卫生”等方面,每个方面又含有若干条标准,其中有关“营养服务”和“饮食服务”的标准最多最详细。该部分内容不仅从确保幼儿身体健康的角度要求开端计划代理机构制定符合幼儿身体需要的营养计划,而且从幼儿身心和谐发展的视角做了具体规定与指导,如明确指出开端计划代理机构不仅要充分考虑幼儿膳食营养与餐饮喂养,以为幼儿提供充足的营养,满足幼儿身体发展的需要,帮助家庭了解营养与健康之间的关系,而且要充分注意进餐环境、幼儿的主动参与等,以培养幼儿良好的进餐习惯、愉悦的进餐心理以及生活自理能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