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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省济南市教育局要求:幼儿园招生必须公开

发布日期:2010年08月07日

       济南市教育局要求,如有空额,不得拒收适龄幼儿

  齐鲁晚报8月6日讯(记者徐洁)为进一步规范幼儿园招生工作,近日,济南市教育局重申,幼儿园在有空额的前提下,不得设置障碍拒收适龄幼儿,同时,幼儿园招收新生,应将报名时间、招生数量及时向社会公示,接受社会和家长的监督。

  济南市教育局指出,各县(市)区要积极配合物价部门加强对幼儿园收费检查指导,维护物价政策的严肃性、权威性。各级各类幼儿园收费必须严格执行物价部门核定的项目和标准,不得巧立名目乱收费。幼儿园招生应本着有利于幼儿身心发展和方便家长接送的原则,就近招收有入园意向的适龄幼儿就读。幼儿园在有空额的前提下,不得设置障碍拒收适龄幼儿;单位办园在解决本单位职工子女入园后,有空余名额的应尽可能解决附近居民子女入园。

  济南市教育局明确,幼儿园招收新生,应将报名时间、招生数量及时向社会公示,接受社会和家长的监督。幼儿园招生不得采取任何形式的面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