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阎水金:园长是幼儿园课程管理的第一责任人

发布日期:2008年12月07日
作者:华东师范大学学前教育学系     来源:上海托幼

一、为什么要编制《课程管理意见》

随着课程改革的全面推进,我在很多场合都发出呼吁,希望园长要加强课程管理,但一直觉得自己在孤军奋战。课程改革到了需要加强课程管理的时候,这是一个现实的问题。上海幼儿园的课程改革有很多很好的理念和观点,而且经过一期课改和二期课改,大家逐步理清了思路,逐步冲破传统的课程模式,越来越明确了课程园本化的重要性,这是上海市幼儿园课改很成功的地方。课程园本化符合幼儿园和学龄前幼儿的特点,但如何走向园本化,园长普遍比较困惑,也缺少这方面的管理经验,对怎么管理,缺乏操作方法上的引领,对管什么也很不明确。一些园长尽管看到了这些问题,并想努力解决,但整体上还是在孤军奋战。虽然取得了一些经验,但还不系统。更多的园长对谁来进行课程管理的角色定位不明确,还认为课程应该由国家、专家和幼教行政领导负责,期盼着领导、专家或有能力的园长去设计和开发,而自己只需“守株待兔”。由于缺少方向性上的引领,缺少新的管理模式和可操作的管理流程,导致了当前幼儿园课程实施中一些无序、超载、失衡和非理性等现象的出现。《课程管理意见》的编制就是力图能够解决以上问题。

二、《课程管理意见》文本结构与编制意图

《课程管理意见》由四部分内容构成。首先,明确地提出“课程管理是幼儿园管理的重要组成部分,园长是课程管理的第一责任人”,确立了园长在幼儿园课程管理中的角色和地位。其次,指明了“园长在课程管理中须确立的基本理念”,帮助园长深化对课程管理的正确认识。再次,划定了“课程管理的基本内容”,明确地告诉园长实施课程管理要从“组织编制课程实施方案”“加强对教材选用的管理”“加强对保教过程的管理”以及“加强对保教质量的监控与评价”四个方面着手,并对每一项内容的落实给出了更下位的指导意见。最后,提出了如何对课程实施提供支持保障的建议。

   总之,《课程管理意见》针对目前幼儿园园长在课程管理中缺失的行为以及存在的问题,从理念到管理范围再到管理行为,明确了园长在课程管理中需要做的主要工作,比较完备又简明扼要。

以往的职前教育和岗位培训没有对园长提出过这方面的学习要求,现在推出的这个文件,不仅从教育的角度,而且从管理的角度,来明确园长应该如何看待并实施课程管理,这样就避免了因为知识不够系统或管理经验不足而带来的问题,也有利于解决因园长新老更替而给幼儿园课程管理带来的影响,保证了幼儿园课程建设的延续性。

      三、《课程管理意见》的意义

《课程管理意见》是上海历年来幼儿园课程改革成果的总结和延伸,它从整体上反映了我们从一期课改到二期课改对幼儿园课程管理的认识,因此,可以用“四个性”来概括它的意义。

一是指向性。《课程管理意见》明确了幼儿园园长在课程管理中的角色定位是“课程管理的第一责任人”。这一提法指向性很明确,说明作为“课程管理的第一责任人”,园长被赋予了课程管理的职责、权利和义务,不管你愿不愿意,如果幼儿园的课程存在问题,园长必须承担领导责任,这就要求园长一定要确立课程管理的自觉意识。园长要改变等待和观望的态度,克服畏难情绪,勇敢地承担起管理责任。《课程管理意见》从组织层面上解决了幼儿园的课程管理保障问题,也为园长的课程管理行为提供了依据,有利于改变目前在课程管理中存在的朝令夕改、主观随意、拍脑袋、跟风等现象。

二是指导性。《课程管理意见》得之于经验总结,但又不是具体经验的罗列,而是提出了一些比较概括的实践原则,这种形式有利于各级各类幼儿园参照实施,有利于形成每一所幼儿园富有个性的课程管理经验和策略。

三是传承性。《课程管理意见》以“文件”的形式对上海在多年的课改实践中积累的成功管理经验进行了总结和提炼,直指当前课程管理中存在的问题并给出了明确的指导意见,并将影响未来的幼儿园课程管理实践。

四是开放性。《课程管理意见》是对多年来课程管理经验的总结和梳理,其原则性和概括性的文字表述显然不是直接拿来就用的现成模本,但恰恰是这一特点,给予了广大园长进行课程管理实践和研究的广阔空间。我们鼓励园长积极发挥自己的智慧和创意,带领员工创造性地开展实践研究,将课程管理的理念转化为课程管理的实践,以此提高每一所幼儿园的课程实施水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