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争取家长配合:引导与服务并重

发布日期:2008年04月01日
作者:叶穗梅     来源:深圳机关第六幼儿园
 
    [摘  要]  家园共育是幼教实践的重大课题。争取家长配合是幼儿园实现家园共育的重要工作策略。引导与服务并重是幼儿园争取家长配合、实现家园共育的有效措施。
    [关键词]  家园共育;家长配合;以幼儿发展为本
 
    《幼儿园教育指导纲要(试行)》(以下简称“《纲要》”)指出:“家庭是幼儿园的重要合作伙伴。应本着尊重、平等、合作的原则,争取家长的理解、支持和主动参与,并积极支持、帮助家长提高教育能力。”[1]现实中,的确有大量家长存在许多不适宜的教育观念,对幼儿园教育也有许多不适宜的期望。争取家长配合是幼儿园实现家园共育的重要工作策略。
 
    一、争取家长配合的重要意义
 
    一般来说,在合作共育中,幼儿园一方属于专业教育机构,拥有专业知识和技能,在指导幼儿教育中居于主导地位;家园共育的问题更多地是幼儿园争取家长配合的问题。
 
    在学前教育市场化的今天,幼教收费给争取家长配合增添了难度,家长们对孩子来幼儿园接受教育有着各种各样的想法和期望,他们觉得自己为孩子付了学费,因此就有权对幼儿园提出要求,希望幼儿园教育的效果达到自己的要求——孩子能写字、会做算术题等。[2]如果幼儿园没做到这些,家长就会认为孩子在幼儿园没有学到东西、幼儿园的教育对孩子的发展作用不大。而幼儿园也认为办幼儿园没有任何政府补贴,经费上完全靠所收的学费来维持,生源是其生存之本,因此,为保证生源,就千方百计地哄着家长,一味顺应家长的要求,尽管家长的一些要求明显违背了幼儿身心的发展规律。
 
    这是一种很严峻的形势。然而,正是在这样严峻的形势下,作为一线的幼教工作者,幼儿教师切实有效地争取家长配合、做好家园合作共育工作就更具有不同寻常的意义。幼儿教师是教育的具体实践者,其一举一动对幼儿和家长的影响是深远的。幼儿教师应该具备专业的知识和价值判断,着眼要长远,应为幼儿今后可持续发展而努力,科学地开展教育教学工作;同时要把正确的儿童发展观和教育观传递给家长,从而引导家长、争取家长配合和支持,实现家园共育。
 
    二、争取家长配合的有效措施
 
    (一)引导
 
    1.树立“以幼儿发展为本”的观念。
 
    “以幼儿发展为本”要求我们改变“我只要教好孩子就行了”的观念,要关注整个大教育,要认识到幼儿园是幼儿教育的主导机构,要站在“孩子是祖国的未来”的事业高度看待我们的教育责任,不能让家长的错误观念放任自流。幼儿教师要用科学的幼儿教育观念和方法引导家长,改变家长急功近利的教育期望。[3]可通过讲座、邀请家长参与班级组织的教育活动、将家长请进课堂当老师、开展家长开放日等多种形式的活动,帮助家长也树立“以幼儿发展为本”的教育观念。不管是组织什么样的活动,重点是教师在组织活动时将“以幼儿发展为本”的理念彰显出来,让家长看得到、看得清,让家长自觉地对自己的教育行为进行反思。
 
    2.与家长建立相互尊重和信任的平等关系。
 
    在过去,很多公办园的教师对家长采取的是一种高高在上的态度:“我们说什么家长都得照着做”;而现今,很多民办园的教师对家长采取的是迎合附和的态度:“你们说什么我们都照着做”。这两种态度都是不对的。幼儿教师要与家长建立尊重、信任的关系。这种关系是相互的,而不是单方的。也就是说,幼儿教师既要尊重、信任家长,同时要应争取家长尊重、信任自己。[4]要与家长建立尊重、信任的平等关系,首先需要幼儿教师改变观念,学会换位思考,站在家长的角度想问题,体会他的爱子之情,进而理解他们望子成材的愿望;同时要坚信幼儿园教育对孩子未来发展的价值,让家长体会到他们的孩子都是可造之材,只要给予正确的引导,孩子就会在原来的基础上取得进步;要帮助家长提高对幼儿园教育的认识,消除他们原来不当的想法和做法。如:可多采用描述性的语言把孩子变化的细节告诉家长;还可以把孩子初始的水平和现在的水平进行对比描述,让家长体会幼儿来园接受教育的进步,激励家长共同参与到教育中来。
 
    3.与家长进行有实效的沟通。   
 
    在过去我们与家长联系时通常采取家长会、开放日、交流会、电话访问、家访等方式。其中家长会是最常用的方式,这种方式由于是集体形式,大多数时间是老师说,家长听,缺乏互动,而且家长最想了解的是其子女在幼儿园的情况,光通过家长会是远远不够的;而我们的家访和电话访问很多时候也流于形式。为使与家长沟通更有效,笔者采取了“约访”的方式:一开始我设计了调查问卷,了解家长的沟通意向,然后定出时间,分批约见家长;在约见家长前,对约访的孩子进行针对性的观察记录以详细了解孩子在园的发展情况;在约访时我们把孩子在园的详细情况与家长交流,同时家长也把孩子在家的详细情况与我们交流……虽然这样做要花费更多的时间和精力,但是效果非常好。通过这样一种相互交流,我们可以了解到家长的教育观点和方法,了解孩子的个性、习惯成因,为我们进行教育工作提供了很多信息,家长则可了解孩子在园的具体情况;更可喜的是家长觉得老师对自己孩子很关注,从而对老师的敬意油然而生,家长和教师之间  建立了一种很好的情感沟通。
 
    (二)服务
 
    “教育是一种服务”,这是教育的新理念,其核  心是“以人为本”的服务意识。在这个理念中,幼儿、家长、社会是我们的服务对象。树立教育服务理念的重点是教师要摆脱过去高高在上、绝对权威的态度,学习从一种服务者的角度考虑家长的需求和希望,为家长提供服务。[5]如:家长晚来接孩子时,我们要安顿好孩子;对生病的孩子,我们应给予特别的关注和照顾;在家长开放日时我们要为家长准备水和杯子;在安排幼儿园家园互动活动时我们要考虑到家长的工作时间……教师要善于以一个服务者的身份,较快地察觉到家长的需求;对于家长合理的需求,我们应尽最大可能给予满足。这样,才能争取家长配合,家园合作才能变得通畅。
 
    需要指出的是,提高服务意识和端正服务态度并不代表迎合家长,绝不是家长说什么我们就做什么。对于家长正当合理的要求,我们要尽最大的努力予以满足,对家长那些对孩子身心发展不利的要求,我们要勇于义正词严地加以拒绝。当然这需要教师不断充实自己的专业水平,把握正确的儿童观和教育观,尤其在开展教育教学时,要善于把《纲要》的精髓融会贯通到教育教学的每一个环节,观察、了解每一个孩子,针对他们的差异进行教育,适时地向家长宣传科学的育儿知识。教师要钻研业务,提高自己的专业化程度,站在一个更高的专业角度,为孩子提供优质的教育,为家长提供专业的咨询,这样才会赢得家长真正的尊重。同时,要善于向被服务者——家长学习,因为他们来自各行各业,有着不同的优势,学会倾听家长,会让我们得到很多的启发,有时还会激发许多新的教育点子。
 
    家长会一茬接一茬地换,于是争取家长配合便成为我们一轮接一轮的新工作。但我相信,只要我们坚持引导与服务并重,我们一定能够争取到家长的配合,不断开创出家园共育的新局面。
 
    参考文献:
    [1]教育部基础教育司编写.《幼儿园教育指导纲要(试行)》解读,江苏教育出版社,2002
    [2]曹丹丹.家园合作问题分析.学前教育研究,2003,(7)
    [3]吴晓兰.开展家园合作共育,优化家长教育能力.学前教育研究,2003,(2)
    [4]肖畅.怎样提高家园合作的效率.学前教育研究,2004,(4)
    [5]杨华.努力探索家园共育新途径.学前教育研究,2004,(7—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