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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九五”“十五”期间我国幼儿园数量变化状况分析

发布日期:2008年02月05日
作者:张霞     来源:南京师范大学教育科学学院
 
    [摘要]根据《中国教育年鉴》《中国教育统计年鉴》等官方统计数据,研究者对“九五”“十五”期间我国幼儿园数量变化状况作了数据整理和分析研究,以期为促进幼儿教育事业的发展提供依据。   
    [关键词]幼儿园数量;发展概况;原因分析
 
    2007年,国家教育部颁布了《国家教育事业发展“十一五”规划纲要》,其中提出2005~2010年学前三年毛入园率达到55%的发展目标,这标志着我国幼儿教育事业进入新的发展阶段。本文以历年《中国教育统计年鉴》为基础,结合《全国教育事业发展统计公报》《中国教育年鉴》等相关统计数据,对“九五”“十五”期间我国幼儿教育的发展情况作相关分析,描绘出这十年我国幼儿教育取得的成绩,并分析存在的问题,以期为我国幼儿教育的新发展提供经验。
 
    一、样本的选取和分析框架的确立
 
    本文以“九五”计划到“十五”计划十年间的数据为分析样本,所有数据均来自《中国教育统计年鉴》《中国教育年鉴》等权威工具书。本研究采用数据描述法,运用excel软件进行数据分析和处理。
 
    本研究从幼儿园园所变化情况、在园幼儿人数变化情况、幼儿园教师的数量及学历变化情况和幼儿园外在环境的变化情况四个维度,对幼儿教育事业发展中的各个要素进行统计分析。其中包括不同类型、不同地区园所变化趋势,总体在园幼儿人数,不同性别、不同民族所占比率的变动,幼儿园教师人数的波动,师生比的变化,教师学历变化,幼儿园占地面积、危房率、设备配置等,并从年份这一纵向维度上分四部分展现幼儿教育事业发展的概况。
 
    二、数据展现及分析
 
    (一)幼儿园园所数量的变化
 
    “九五”“十五”计划期间,我国幼儿园数量变化情况如下:
 
    从图1可以看出,“九五”“十五”期间,幼儿园园所数量以2001年为分水岭。“九五”期间,幼儿园数量呈缓慢下降趋势,从1996年的18.73万所减少到2000年的17.58万所,减少了1.15万所,下降了6.14个百分点;2000年到2001年间,幼儿园数量从17.58万所锐减到2001年的11.17万所,一年间减少了6.41万所,是“九五”期间幼儿园减少总数的6倍;“十五”期间,幼儿园数量呈现缓慢回升的趋势,五年间回升了1.27万所,但2005年的幼儿园数量较1996年仍少6.29万所。
 
    (二)幼儿园园所结构的变化
 
    1.城乡结构的变化
 
    第一,城乡幼儿园园所数量变化情况(见图2)。
 
    (1)城市幼儿园总体数量基本维持在卜4万所,2001年呈现下降趋势,减少了9059所,随后缓慢回升,但2005年城市幼儿园总数仍比1996年少2738所。
 
    (2)县镇幼儿园的总体数量变化幅度相对大一些。“九五”期间,县镇幼儿园数量呈现上升趋势,2000年比1996年增加了4575所。但2001年县镇幼儿园数量出现较大幅度下滑,较2000年减少1.46万所;2002年、2003年一度回升到3.4177万所,2004年又出现回落现象,再度下降到3.07万所;2005年又有所回升。
 
    (3)农村幼儿园数量变化较明显。“九五”期间,农村幼儿园数量一直处于缓慢下降的状态。2000年农村幼儿园数量下降至9.3495万所,五年间平均每年减少3386所。2001年急剧下降,一年减少了4.05万所。2001年后,幼儿园数量有所回升,2005年有6.02万所,但与1996年相比,总体数量仍旧相差5.02万所之多。
 
    第二,城乡幼儿园数量占总体数量比率变化情况。
 
    据统计,十年间幼儿园总数当中农村幼儿园所占份额最多,平均占到50%左右;城市幼儿园所占比率最小,平均在23%左右;县镇幼儿园所占比率较城市幼儿园多一些,约为25%。从城乡幼儿园所占比率的纵向变化来看,十年间,城市幼儿园在总园数中所占比率呈现上升趋势,十年增长了7个百分点;县镇幼儿园所占比率也处于增长状态,2002年所占比率达到最高峰,随后有一定回落;农村幼儿园所占比率呈现下降态势,从1996年占总园数的58.95%下降到2005年的48.41%。
 
    对照城乡幼儿园数量变化及其所占比率,可以发现,城市幼儿园、县镇幼儿园的数量虽然有所减少,但在幼儿园总量中所占比率却有所上升;而农村幼儿园数量减少幅度较大,十年间减少了5.02万所,其所占比率也相应下降了10个百分点。
 
    2.不同性质幼儿园的变化
 
    资料显示,不同性质幼儿园十年间的变化趋势有所不同。“九五”期间,教育部门办的幼儿园呈现缓慢增长态势,从1996年的2.52万所增长至2000年的3.52万所。其中,1996年至1999年持续增长;2000年较1999年减少491所;2001年骤增至5.57万所,较2000年增长了2.05万所;随后四年中,教育部门办的幼儿园数量不断减少,2001年到2004年维持在5万所左右,但2005年又出现急剧下降现象,较上年减少了2.19万所。其他部门办的幼儿园数量则呈现持续下降态势,从1996年的2.19万所减少至2005年的0.58万所。“九五”期间,集体办的幼儿园数量持续减少;2001~2004年间数据出现空缺,因而无法得知“十五”期间的变化情况。社会力量办的幼儿园数量总体呈现持续上升趋势,十年间增加到了4.44万所。
 
    将不同办园形式的幼儿园变化状况与幼儿园总体的变化趋势相比较,可以发现十年间幼儿园总数呈现先上升后下降的趋势,而教育部门的办园数量先是稳定上升但到2005年骤减。
 
    此外,办园结构亦有变化,见图3。
 
    从图3可以看出,1996年集体办的幼儿园占幼儿园总数的60%以上,其他性质分别占总数的10%到15%。“九五”期间,集体办的幼儿园所占比率逐年下降,社会力量办园呈现逐年增长的趋势,十年间,从13%增长至55%。其他部门办园所占比率变化相对较小,总体呈现减少的趋势。“九五”期间,教育部门办园所占比率逐年上升,2001年剧增,占幼儿园总数的49.85%;“十五”期间,其比例逐渐下降,2005年出现骤减,从2004年的40%降至2005年的20%。
 
    总的来说,集体办园、其他部门办园呈现下降趋势;社会力量办园比重日益增加,这是幼儿园发展的趋势;而教育部门办园存在较大的波动情况。
 
    3.两变量的交叉
 
    由于《中国教育统计年鉴》“九五”期间的统计与“十五”期间的统计不完全,因此对不同地区不同办园形式的交叉统计分析仅以2001~2004年的统计数据为根据,以说明我国幼儿教育不同地区不同办园形式的变化状况。
 
    (1)地域维度上不同办园形式的变化
 
    从地域维度上分析,2001~2004年间,城市中教育部门办园数量呈现小幅度波动,其在城市幼儿园中所占比率呈现逐年下降的趋势。四年间下降了5.5个百分点;其他部门办园数量呈现直线下降趋势,五年间减少1489所,在城市幼儿园中所占比率也相应减少了8.53个百分比;社会力量办园呈现持续上升态势,五年间增加6848所,其在城市幼儿园中所占比率也从2001年的43.66%i升到2004年的57.70%,上升了14.04个百分点。
 
    “十五”期间,县镇教育部门办园数量在2001~2003年间有所上升,随后有所下降;在县镇幼儿园总数中所占比率四年间下降了3.8个百分点。其他部门办园无论在数量上还是所占比率上皆呈现出持续下降的趋势,五年间数量减少653所,所占比率下降2.1个百分点。社会力量办园方面,2001~2003年间数量持续上升,2004年微降,所占比率则不间断地持续攀高,四年间社会力量办园在县镇园所中所占比率上升了5.89个百分点。
 
    农村的情况不同于城市和县镇。教育部门办园数量四年间持续减少,四年间园所数量减少6618所,其所占比率也相应下降了13.75个百分点。其他部门办园数量以及所占比率皆呈现与教育部门办园类似的趋势。社会力量办园则表现为平缓的上升趋势,四年间园所数量增加9074所,社会力量办园在农村幼儿园中所占比率上升了16.07个百分点。
 
    总的来说,在地域维度上教育部门办园、其他部门办园在城市、县镇、农村中所占比率呈现下降趋势,社会力量办园数量与所占比率则持续上升。
 
    (2)不同办园形式在地域中的分配状况
 
    从各地区办园形式的发展来看,教育部门办园在农村中的数量最多,所占比率为63.88%;其他部门办园则表现出城市多而农村少的状况。社会力量办园数量在城市、县镇、农村中均持续增长;2001年至2003年均表现为县镇高,农村次之,城市最低的趋势。从2004年开始,县镇社会力量办园数量有所回落;同时,农村社会力量办园数量超过县镇社会力量办园数量,城市社会力量办园与县镇社会力量办园数量相对持平。
 
    三、数据的意义
 
    十年间幼儿园数量以2001年为界线呈现先急剧下降后缓慢回升的趋势,后期回升幅度低于原有水平,2005年幼儿园总体数量明显低于1996年。城市、县镇和农村幼儿园数量均以2001年为最低点。其中,农村幼儿园数量下降幅度最大,其在总数中所占比率也相应下降10个百分点;县镇幼儿园数量下降幅度次之,所占比率却略有上升;城市幼儿园总数降低最少,所占比率上升。办园形式方面,其他部门办园十年间持续减少,社会力量办园持续增长,集体办园持续减少,教育部门办园存在较大的波动。
 
    四、原因分析
 
    幼儿园作为社会组织,其发展变化必然受到社会影响。本文拟从人口学角度学前儿童人数的减少、国家学前教育政策及相应管理制度的变化、经济发展状况促使人们观念的变化这三个方面分析幼儿园数量、办园形式发生变化的可能原因。
 
    (一)人口学上学前儿童数量的减少
 
    一个国家的教育政策首先取决于该国可用于教育发展的资源数量(包括人力资源和物资资源),并且在很大程度上也取决于该国的人口特征。幼儿园是以学前儿童为服务对象的教育机构,其服务群体主要为3~6岁的学前儿童。从供需双方的关系来看,儿童数量减少,受教育群体需求总量减少,势必会影响供给水平。而儿童的数量变化主要受到出生率、儿童死亡率的影响。查阅近十五年的《中国人口统计年鉴》可以发现,从1990年开始,我国的人口出生率一直呈下降趋势。1991年我国人口出生率为19.7‰,到2004年人口出生率降至12.3‰,十三年下降了7.4个千分点,随后几年也一直保持低水平的出生率。人口的自然增长率方面,1998年人口自然增长率首次降到了10‰以下,从2000年开始,年净增长人口低于1000万。根据有关人口变化对教育的影响研究可以发现,入学人口的持续减少在一定程度上会影响教育机构数量的变化。在发达国家,生育率的急剧下降(原本基数就低)直接导致20世纪70年代至80年代初期入学率的显著下降,从而引发了学校系统内部的急剧变动,如学校关闭、教师失业等。我国2000年、2001年的《全国教育事业发展公报》中均提到,“由于适龄幼儿减少,幼儿园及在园幼儿人数比上年有所减少”。因此,学前儿童数量的减少是幼儿园数量减少的主要因素之一。
 
    (二)国家学前教育政策及相应管理制度的变化
 
    回顾历史,我国学前教育事业历经坎坷。上世纪90年代我国政府签署了联合国的《儿童生存、保护和发展的世界宣言》《儿童权利公约》;2001年颁布了《幼儿园教育指导纲要(试行)》;近年来不断制定和完善学前教育政策和法规,等等,这表明我国学前教育事业正逐渐走上规范化、法制化道路。政策和法规对学前教育事业的发展起着促进作用。
 
    1.法律法规和政策在一定程度上保障和促进了幼儿园数量的增加
 
    1997年7月,原国家教委印发了《全国幼儿教育事业“九五”发展目标实施意见》,《意见》根据各地经济和教育的发展实情,提出各省、市、自治区幼教事业发展的数量指标要求,还就幼儿园园长持证上岗、县级示范幼儿园的建设等方面提出了质量指标;同时,《幼儿园管理条例》《幼儿园工作规程》等法规的颁布进一步完善了幼儿园的运作机制和管理机制,对幼儿园的健康发展具有积极的引导作用。
 
    上世纪90年代以来,无论是中央政府还是地方政府,都先后制定并颁布了幼儿教育机构办学资格、办学方式、评价方式等方面的政策和法规,使幼儿园办园有章可循、有法可依。例如:国家有关“动员和依靠社会各方面力量,通过多种渠道、多种形式发展幼儿教育事业”的方针;1997年颁布的《社会力量办学条例》提出的国家对社会力量办学采取“积极鼓励、大力支持、正确引导、加强管理”的方针,以期“基本形成以政府办学为主体、社会各界共同参与,公办学校和民办学校共同发展的办学体制”。2002年《民办教育促进法》则明确了民办教育在整个教育体系中的合法地位。2003年《关于幼儿教育改革和发展的指导意见》将2003~2007年幼儿教育改革的总目标定位为“形成以公办幼儿园为骨干和民办、正规与非正规教育相结合的发展格局”,这些政策和法规明确了社会力量办园的合法地位,确定了国家对社会力量办园的促进和引导方针,有效推动了社会力量办园的发展。
 
    2.法律法规和政策在一定条件下与学前教育事业发展还不相适应
 
    中国地域辽阔,东部和西部、南方和北方、城市和农村的经济发展存在明显差异,这就导致同一教育政策在某些地区可以得到贯彻执行,而在某些地区却无法落实。就办园条件而言,国家制定的相关标准等很难符合所有地区的实际条件,如果拿适应城市社会发展的标准来要求农村,将严重制约农村社会力量办园的发展。与此同时,如果根据不同的经济条件制定相应的政策,则势必造成办园水平参差不齐、教育质量难以保证等问题。在时间维度上,各种社会力量办的幼儿园、亲子机构、早教机构等纷纷出现,而“现行的学前教育法规等仍旧将传统幼儿园教育视为调整对象,面对新出现的早期教育机构良莠不齐的现象,政府职能部门在管理上往往会出现无法可依的尴尬局面”。因此,法律法规和政策在一定程度上促进了幼儿园数量的增加,但对不同地域以及新时期新形势下的办园形式,现行的法律法规和政策还存在着一定程度上的不适应。
 
    (三)经济发展促使人们行为和观念的变化
 
    随着经济的进一步发展,越来越多的妇女走出家庭,进入社会各领域从事生产劳动。“目前世界就业状况的一个主要倾向是,在就业人员中,‘女性化’在日益扩大,女性就业人数日益增长,就业率呈现上升趋势。”据国际劳工组织1998年对中国、美国、俄罗斯等26个国家就业状况的统计,我国妇女就业率1998年达56%,居第一位。近年来,城市流动人口的增多导致越来越多的农村儿童留守家中,城市中也出现了越来越多为0~3岁婴幼儿服务的托幼机构。种种迹象表明,妇女外出工作在一定程度上导致儿童照料缺失,进而促进家庭教养和社会教育工作的进一步社会化和专门化,由此对学前儿童教养机构也提出了更大需求和更高要求。需求的增长必然刺激供给的扩大。因此可以说经济增长下妇女就业率的提高可能是城镇和农村幼儿园数量发生不同变动的原因之一。
 
    纵观“九五”“十五”十年间的幼儿园发展,人口、制度和经济发展均在其中发生作用,孰重孰轻很难定论。但随着时代前进的步伐,幼儿园数量需要进一步增长,质量也需要进一步提高,尤其是针对弱势群体的幼儿园数量和质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