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走向综合的儿童音乐教育

发布日期:2007年07月04日
作者:任慧娟     来源:南京师范大学教育科学学院
 
    一、传统割裂式音乐教育的弊端
 
    (一)割裂了音乐本身
 
    1.割裂了音乐形式的统一性
 
    人类早期的音乐活动是一种初始的、尚未分化的综合活动形式,是歌、舞、乐三位一体的。对儿童来说,其发展和音乐的发展有着某种程度上的一致性。音乐形式的统一性表现在儿童身上,就是载歌载舞、唱唱跳跳,即一种整体的表现方法。而许多幼儿园为了强化某项要求,让儿童在音乐活动中按照教师的要求进行单纯的唱歌、跳舞或者奏乐活动,人为地划分音乐表达的不同内容和形式,而且这并不是儿童本意所选择的音乐表现形式,这就造成了歌、舞、乐分家的情况:即为唱而唱,为跳而跳的简单、功利的做法。
 
    2.割裂了音乐内在要素的统一性
 
    音乐是由音响、旋律、节奏等要素组合而成的统一体。正是这些要素的整合,使得音乐完美而和谐。当前一些幼儿园在进行音乐教育活动时,过分强调儿童对音乐知识如节奏、旋律、和声等的把握和认识,加之教师不能用很好的方式让儿童感知这些音乐要素,因而出现了一项音乐活动中,教师人为地将完整的音乐肢解为一个个枯燥的节奏、旋律、歌词、动作……儿童感受到的也只是眼前的这一片“树叶”,而不能完整、直接地体验到那片“森林”。孩子对音乐的“表现”也就停留在机械模仿教师动作、背歌词、记旋律上。这样的音乐教学怎能激发孩子心中本能的缪斯呢?
 
    (二)割裂了儿童与音乐之间的对话、交流
 
    心理学研究表明:在学习符号之前,有一件可以教给孩子的重要事情,那就是“体验”——它先于知识。瑞士著名作曲家、音乐教育家达尔克罗兹也认同这种“方法基于实践、先于理论的原则。当孩子体验到所要学习的事物之后,再教他们规则”。体验正是儿童与音乐交融为一体时的感受。这里的体验有身体上的动作表现,也有情感上的共鸣。而我们如今的音乐教育活动中,这两方面都有所欠缺。
 
    1.割裂了儿童身体与音乐的和谐一致
 
    当儿童参与到音乐活动中时,音乐——身体——情感三者构成一个链条,而身体正是连接这一链条的关键所在:即儿童用身体动作(表情、语言等)来对音乐作品作出相应的反应,同时又通过身体动作来表达自己对音乐的理解和内在感受,达尔克罗兹就认为人的身体包括着对音响和情感反应的一切基本要素。如果脱离了儿童自身的身体表达,一切音乐活动都只能是一根断裂的链条,体验音乐、体验情感都无从谈起。
 
    记得一次观看幼儿园的舞蹈教学活动,老师在开始播放音乐之前对孩子们说:“看谁坐得最直,看哪个小朋友能安静地听完这首歌。一会老师来教大家跳个舞。”只见孩子们僵硬地坐在座位上,控制着自己。在这过程中,有个孩子实在坐不住了,就随着音乐晃了几下,但还是没能逃过老师的法眼,被老师用手摁了下来。其实,孩子自发的音乐表现,是他们内心的真实流露,他们看重的是自己随性而动的过程,而不是结果。教师这种生硬的做法,无疑限制了儿童对音乐的自由表现。
 
    2.割裂了儿童情感与音乐的共鸣
 
    我们知道,音乐是以声音这种流动的要素来组织的,最终也是以声音的形式表现出来,因此它不可能像造型艺术一样,创造出直观的事物。但它有自己的特点:用声音来传达一种情感、一种心情。黑格尔就认为:“音乐是心情的艺术,它直接针对心情。”所以,我们说音乐是情感的艺术,它是通过旋律、音响等手段来表现人类最为细腻的心理活动和情感波动的艺术。正如音乐家斯特拉文斯基所言,音乐就是情感,没有情感,就没有音乐。而一首好的音乐作品,一次成功的音乐活动都能够使儿童产生对音乐的情感共鸣,与音乐交流、对话。可以说音乐源于情感,蕴含着情感,传达着情感。
 
    在今天的音乐教育中,大量的乐理知识、技能技巧横亘在儿童与音乐之间,它们无言但又充满权威,像一个巨大的拦路虎,吞噬了儿童与音乐交流的平台。它们与其说是儿童通往音乐王国的桥梁,不如说成了音乐的牢笼。美国的萨蒂丝?科尔曼这样回忆她8岁学习音乐时的情景:我非常激动地以为自己很快就会用自己的手演奏出自己真正喜欢的曲调。而老师……给我讲有关谱的各种事情。我对谱的兴趣是短暂的。“好,亲爱的,你必须先学会读这些谱子,然后才可以开始演奏。”在这个过程中,我始终希望去演奏一个美好的声音,或是唱一首我会唱的歌。但整个过程使我非常痛苦和失望,于是,只好在极度沮丧、气馁和紧张中去训练手型。我感到了强烈的被束缚和剥夺之感。不难看出,小科尔曼对这种音乐教育是深恶痛绝的。
 
    (三)割裂了儿童本身
 
    俗话所说的“言为心声,心为神使”,强调的就是身心和谐一致。具体到音乐教学中,当孩子听到舒缓、轻柔的音乐时,常常会用小鸟飞等动作来表现音乐;而当听到较为严肃、激扬的音乐时,会用力度较大的动作来表现。可以说,儿童这些身体运动都是建立在他们对音乐的体验、感悟的基础之上的。
 
    达尔克罗兹也认为:“理想的教育将使儿童的实践行为从属于他的精神。”从心理学角度看,就是当个体接受到外部刺激时,能够将其转换为相同秩序的身体行为。而在音乐教学活动中,由于教师过多的干预、控制以及教学方式的问题,儿童的大脑、身体、感觉这些理应统合为一的东西,被外在因素所割裂。在一次幼儿园的表演活动中,孩子们盛装出场,为家长们展示自己的节目。只见每个班出场时,台下都有位老师在不遗余力地指挥:××,靠边!
××,回去!……而台上的孩子则神情紧张地留意着老师的每个口令,生怕出错。于是,在整个演出中,孩子们表情木讷、动作机械,毫无生气可言。在这里,儿童为了达到教师的要求,肌肉僵硬、内心紧张地去唱歌、跳舞,教师还在一旁鼓励孩子们“用心”唱(跳)。其实,孩子此时唱的是老师的歌,跳的是老师的舞,正是老师的这一套东西,使得孩子的音乐表现已经不再是他们自己的心声了。
 
   
这里所说的综合是指要把孩子浸润于反映生活的丰富的环境,为儿童的学习提供整体化的语境,以生态的、整合的眼光看待当前的音乐教育。它并不排斥对音乐的具体分析和梳理,只是针对当前音乐教育中过分专业化、分离化的倾向作纠偏性的论述,提供一种思路和角度。
 
    (一)为儿童呈现综合式的音乐样式
 
    1.综合多种音乐形式,丰富儿童音乐表现
 
    在设计幼儿园音乐活动时,教师应当把音乐教育各个领域的内容,如唱歌、跳舞、打击乐演奏、音乐欣赏等以一定的方式加以有机整合。例如,在组织音乐活动“可爱的小鸟”时,教师可以由欣赏入手,让儿童在这一过程中自由地歌唱、跳舞。教师应注意观察,当有的孩子有表达困难时,要引导他们学会用声音、动作来表现音乐,当然,这是一个积累的过程。而后,教师还可以让儿童相互交流自己的感受,互相学习。如果有时间的话,让部分儿童为其他小朋友伴奏,孩子可以和着打击乐的拍子自由舞动。当然,每一次活动,这几个方面并不需要面面俱到,但教师应当有这种综合教育的意识。
 
    2.从音乐整体入手,增进儿童体验
 
    对于儿童来说,他们对音乐的理解首先是从情绪感受开始的。所以,在活动开始时,应为将作品整体呈现,让儿童首先有一个整体的感知。在幼儿园,这种整体感知的学习方法,利用了音乐形式结构本身的统一性和整体协调性,从整体入手,引导儿童感知、体验并表现音乐,能够使儿童相对更容易地体验到音乐的全部要素,从而进入完整意义的音乐学习:能够直接地、完整地感受、体验、欣赏到由歌词、旋律、节奏等要素所构成的歌曲本身以及教师的演唱、伴奏、表情、态度和身体表演动作等组合成的整体音乐形象,从而激发起儿童对音乐活动的兴趣和欲望。如我们要进行一次感受爱的音乐活动,教师可以从倾听《摇篮曲》导入,引导幼儿谈论自己对曲子的感受,让儿童知道这支曲子表达了妈妈对孩子的爱,激发孩子对这种美好情感的向往。在儿童有了这种体验之后,教师可以让儿童随着音乐自由地用身体动作表达自己对音乐的理解,必要时也可以用舞蹈的形式呈现出来。这就突破了传统模仿式教学的弊端,更大程度上发挥了儿童的探索性和创造性。
 
    (二)从感性切入,让儿童与音乐零距离接触
 
    柯达伊在《儿童合唱队》一文中提出“通向直观的”教学指导思想。他指出,不能从智能和理性的方面去接触音乐,也不要把音乐当成一种代数符号体系或一种同孩子无关的语言来传授,应当铺设通向直观的道路……可见,在我们的音乐教学中,应当摒弃以音乐理论的逻辑序列来安排音乐活动的传统模式。我们知道,儿童的身体运动、音乐都与儿童的游戏活动密不可分。教师应当仔细研究本次活动的音乐、儿童的原有经验,设计一些游戏活动,循序渐进地开展下去。儿童在熟悉前面活动的基础上再接着进行下面的活动,减轻了记忆、理解的负担。这样,既可以自然地导入教学活动,也可以通过这种儿童喜爱的活动形式创设宽松的活动氛围,进而唤醒儿童的音乐意识和音乐本能。这样,儿童在无意识的状态下,轻松、愉悦地感受了音乐、体验了音乐,并且用自己的身体动作表达了音乐。
 
    这里便涉及到乐理知识要不要给孩子、何时给的问题。儿童开始学习音乐时,是以整体感受、模仿、体验为主要手段的,所以,可以先不学习读谱、记谱。当儿童的自发表达由于音乐知识、技巧的不足而受到局限时,或当儿童有了创作欲望并想把它写下来的时候,教师可以适当介绍一些识谱、作谱技法之类的东西,但是不要以为每个孩子都需要这些。
 
    (三)利用多感官参与,达到通感
 
    多感官参与即是指在音乐活动中,充分调动儿童的多种感觉器官(听觉、视觉、运动觉、言语知觉)协同参与,以便儿童更好地感受、体验和理解音乐作品。这里以听觉为例,以往音乐活动中,儿童倾听时大多被要求要坐好、认真听,不难看出,这是一种消极、被动的倾听;多感官参与则倡导积极地倾听:儿童可以用自己的动作、表情、言语以至乐器伴奏来表现听到的音乐,在这一自由发挥的过程中,儿童全身心融入音乐,体验其内涵和情感。心理学研究认为:个体在认识活动中,开放的感知通道越多,就越能全面、深入地把握认识对象。所以,在幼儿园的音乐活动中,教师要为儿童创设宽松、自如的表达环境,不应过多限制儿童的本能表达,要让他们真正用自己的方式来感受、体验和表现音乐。当然,这并不意味着教师完全放任幼儿,而是要在儿童自发表达存在技巧上或理解上的困难时,适时给予点拨。在整个音乐活动中,教师充当的是真正的“支持者”,而不是干预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