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让儿童学会捍卫自己的权利

发布日期:2007年01月21日
作者:(新华社中国特稿社荣娇娇)     来源:联合国儿童基金会中国办事处
 

    她踩着一块石头,双手奋力扒住水泥墙的顶端,撑起自己弱小的身体,同时还要留意不要让书包钩在突出墙面的砖上。好不容易,她爬上了墙的顶端,然后纵身一跃,跳到离铁轨不远的一段碎石路上。她身体向铁轨边倾斜,手搭凉篷,透过铁轨边郁郁葱葱的树叶缝隙,向远处张望火车的踪迹,确定安全后,她一溜烟地跑过铁轨。60多个孩子在老师的护送下紧随其后。他们嘻笑着,推推搡搡地跑过铁轨。这群孩子是甘肃省天祝藏族自治县华藏寺镇新华小学的学生,这样穿越铁轨,是他们每天上学和回家的必经之路。

    新华小学五年级学生裴素平用照相机捕捉到了这一组惊险镜头。她指着其中一张学生跨越铁轨的照片说:“我认为应该在铁轨下面建一个地下通道,要不就太危险了。我们儿童有受保护的权利。”裴素平还拍了流动商贩的摊点挡住学校门口的照片,她觉得这让自己“比平常更关注周围的生活了,而且也可以有机会向老师和同学提建议”。这是裴素平前不久参加由联合国儿童基金会“爱生学校”儿童权利参与式培训班的结果。和她同时接受培训的还有天祝藏族自治县五所小学31名11岁至13岁的学生和40位老师。

    这次培训旨在向老师和学生推广包含性别平等、以儿童为中心,安全,无歧视及有效学习五项内容的“爱生学校”理念。“这是联合国儿童基金会在中国开设项目26年来,第一次让学生和老师在同一个课堂共同参加培训,”儿基会教育项目官员郭晓平介绍说。来自北京的四位儿童权利方面的专家担当这次培训的培训师。她们采用让孩子们做游戏,开展讨论,绘图制表等轻松活泼的方法,让孩子们在游戏中了解基本的儿童权利知识。这种寓教于乐的教学方法,让孩子们感到格外新鲜。 

    孩子们眼中的儿童权利

    城关小学10岁的刘文博趴在铺在地面的大白纸上,认真地画着苹果,然后在每一个苹果上标明儿童的四大基本权利:生存权、发展权、受保护权、参与权。“在学校上课的时候,我总忍不住会打瞌睡。但这个培训不同,总是让我们动个不停,特别兴奋,比上课有意思,”这个虎头虎脑的小男孩毫不掩饰对培训班的兴趣。在讨论儿童的四大基本权利时,10岁的巴婷婷认为接受父母照料的权利并不那么重要。“我们应该学会自己照顾自己,这样等我们长大了,就可以照顾我们的父母,”她说。

    天祝师范附属小学五年级的戚晓芸认为儿童的隐私权甚至比食物和衣服更重要。“每一个人都有自己的秘密,我们儿童也不例外。我可以吃得差点,穿得破点,但是我必须要有一个专门属于我自己的地方。”城关小学的朱悦对儿童的受保护权有自己的认识:“我们不能老是等着别人来保护我们,我们应该学会自己保护自己。”

    “通过表达自己的观点,孩子们可以把看上去生疏的儿童权利和自己熟悉的日常生活结合起来。而且,这种表达自己观点的行为本身也体现了儿童的参与权,”中国儿童中心的培训师陈颖说。

    维护儿童权利也需成人努力

    石门镇中心小学四年级学生王玲的妈妈表示,“培训结束后,原本害羞的女儿一下和我说了很多话,她让我以后不要再看她的日记本了,因为她有隐私权。她还让我不要老向着她弟弟,因为男女是平等的。”但并不是每一个成年人都会像王玲的妈妈那样,“有些大人对我们的建议很不耐烦,还赶我们走,”水泉小学10岁的任成玉气愤地说。

    即便大人的反应不一,这种参与实践本身也体现了儿童对自己生存权、发展权和受保护权的捍卫;而和孩子的互动对成人来说也是个学习的过程,同时也改善着大人和孩子的关系,所以这次培训也同时针对老师,郭晓平说。

    新华小学老师陈玉凤把参加培训的裴素平在内的四名学生拍的照片带到了第二次培训的现场,“我们曾经就孩子上学穿越铁轨的问题多次向县教育局反映,但是情况都没有得到改观,希望这次能引起教育部门的重视。”陈老师说。

    儿童的参与是一个过程,郭晓平在培训接近尾声时说。“一方面,儿童参与家庭和社区事务的能力需要在不断的实践中加强,另一方面,成人也需要时间理解并认可儿童参与的潜在力量。”

    裴素平很高兴教育局的领导看到了她的照片,并答应会尽快改变目前的情况。“我拍照片的时候没指望能有什么变化,但如果条件真得到改善的话,那我就太高兴了,我就会继续拍下去。”这个梳着一根长辫子的姑娘大大的眼睛里充满希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