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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六届OMEP中国委员会2006年度工作计划

发布日期:2006年11月30日
    来源:本站原创
    2006年是本届OMEP中国委员会任职的第一年,中心任务是:继续加强和扩大国际交流与合作;积极利用国内外OMEP与幼儿教育资源,加大支持中国西部幼教发展的工作力度,进一步促进中国西部幼教发展;帮助幼教工作者及时了解国外幼教动态与信息。主要工作计划如下:
 
    一、开展国际交流与合作
    1.进一步加强与世界学前教育组织及其他国际学前教育组织和机构的交流与联系,特别是加强与扩大和欧美、亚洲及澳洲主要国家学前教育组织和相关机构的联系与交流,完成OMEP世界总部、亚太地区分部布置的任务,密切与OMEP总部、亚太地区分部和各相关成员国的交流与合作。
    2.组织召开国际幼儿教育学术研讨会。邀请美国专职师训人员和国内有关专家,在上海召开促进幼儿教师专业成长专题报告会和研习班,深入探讨幼儿教师专业发展的理念、培训方式方法及其它相关问题。主要负责人为周欣、肖湘宁、刘晶波,时间定在2006年11月中旬。
    3.开展国际性的幼儿园园长培训活动。与澳大利亚教育协会合作,组织幼儿园园长赴澳大利亚进行学习培训与考察。主要负责人为陈志超、蔡迎旗,时间定在2006年10月。
    4.开展国际性的幼儿园共建活动。2006年,将充分利用一些地区的独特资源,加强与国际间幼儿园的友好交流与往来。如,充分发挥东北地区的资源优势,帮助中日双方的一些幼儿园建立“手拉手”友好园际关系。主要负责人为王小英、刘阳美、邹晓燕。
    5.积极对外宣传中国幼教事业的改革与发展。将通过多种方式与渠道,及时向世界学前教育组织及各国宣传介绍中国幼儿教育事业的改革成就与发展状况,帮助世界更深入地了解中国幼教事业的改革与发展。
    6.积极与相关国际机构和专家沟通,探讨课题合作,并达成初步意向。
 
    二、加强与OMEP香港分会和台湾的交流与合作
    1.继续与OMEP香港分会合作,支持西部教师赴港学习。 2006年3月,支持来自新疆、内蒙、四川、陕西和甘肃的10名幼儿教师赴香港学习与考察。
    2.开展中--港合作的“薪火传承始于幼儿”活动。由OMEP中国委员会和OMEP香港分会联合组织的“薪火传承始于幼儿”活动将于2006年6月开始,届时OMEP香港分会将组织由20名幼教工作者组成的“薪火传承始于幼儿文化团”来内地交流、考察,OMEP中国委员会将做好总体接待与交流工作,北京、南京、兰州、西安将分别接待来自不同幼儿园的考察团成员。
    3.进一步促成一批香港幼儿园与内地幼儿园建立姊妹园,开展师资、人员交流与合作共建。
    4.与台湾地区合作,开展幼教学术交流与考察活动。经与台湾中华文化与经济交流协会协商,计划组织部分幼儿园园长和教师赴台湾进行幼儿教育学术交流与考察。活动主要负责人为陈志超、蔡迎旗,时间定在2006年6-7月。
 
    三、利用各种资源支持贫困地区尤其是西部地区幼教事业的改革与发展
    1.召开专题会议,研讨贫困地区幼儿教育事业的改革与发展问题。计划于2006年10月在成都召开“中国西部幼儿教育改革与发展研讨会——创设儿童学习与发展的支持性环境”,讨论与交流关于影响儿童学习与发展的环境与资源等重要问题。主要负责人为侯莉敏。
    2.加大对贫困地区幼教发展的支持力度。将在已有幼教界西部义务支教活动、教师培训等的基础上,扩大支持范围,组织更多方面的机构、资源与力量,丰富支持形式,并扩大支持范围,不仅将组织包括大连等地区在内的幼教工作者赴西部开展两次义务支教活动,还将组织部分西部贫困地区幼儿教师到两个发达地区进行短期学习与交流。《学前教育》杂志将对这些义务支教活动和西部教师培训活动及单位进行全程追踪、采访报道。
    3.与《学前教育》杂志社合作,在该杂志上举办“聚焦西部:关注、互动与行动”专栏,联通东中西部,融合情感智慧,反映西部需求,弘扬西部精神,聚各方力量,共促西部发展。今年,拟从第9期始办。
 
    四、加强对外交流与宣传工作
    1.进一步办好《幼儿教育》杂志的OMEP专栏,介绍更广泛的OMEP组织和世界幼儿教育的动态与信息,帮助广大幼教工作者及时了解世界OMEP和国外幼教进展。
    2.积极提供国际学术活动的信息,支持OMEP中国委员会委员及幼教工作者开展对外交流和合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