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侯莉敏:深化教育评价改革 提高幼儿园保教质量

发布日期:2022年02月15日
作者:中国学前教育研究会理事长 侯莉敏     来源:教育部网站

        教育评价是建设高质量教育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是教育改革发展的“指挥棒”,事关教育改革发展方向。教育部印发的《幼儿园保育教育质量评估指南》(以下简称《评估指南》),进一步落实落细了中共中央、国务院《深化新时代教育评价改革总体方案》《关于学前教育深化改革规范发展的若干意见》的相关要求,用5个维度、15项关键指标和48个考查要点将新时代学前教育深化改革规范发展的要求具象化,为幼儿园践行为党育人、为国育才使命,培养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的社会主义建设者和接班人提供了科学的实施指南和明确的行动依据。

  一、坚持正确办园方向,树立科学保教理念

  《评估指南》贯彻落实了培养什么人、怎样培养人、为谁培养人的科学质量观,坚持社会主义办园方向,践行立德树人的使命,遵循幼儿发展规律和教育规律,体现了对幼儿园的方向引领。

  一是坚持立德树人。新时代教育评价改革,必须以立德树人为主线,强调有什么样的评价指挥棒,就有什么样的办学导向。《评估指南》进一步强化了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贯彻落实了培养什么人、怎样培养人、为谁培养人的科学质量观。明确了要“坚持社会主义办园方向,践行立德树人的使命,树立科学评价导向,推动构建科学保教体系,整体提升幼儿园办园水平和保教质量。”这一要求表明《评估指南》从幼儿园保教质量发展方面完善了立德树人的落实机制,有效促进了幼儿园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强化了党组织战斗堡垒作用,确保了学前教育正确的办园方向。

  二是坚持幼儿为本。学前教育作为一个相对特殊的教育阶段,其教育内容和教育方式与其他阶段存在本质区别,这是由其教育对象的身心发展规律决定的。因而必须始终坚持尊重幼儿年龄特点和成长规律,注重幼儿发展的整体性和连续性,坚持保育教育结合,以游戏为基本活动,有效促进幼儿身心健康发展。《评估指南》明确指出要“遵循幼儿发展规律和教育规律,完善以促进幼儿身心健康发展为导向的学前教育质量评估体系”,“全面提高幼儿园保教水平,为培养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的社会主义建设者和接班人奠定坚实基础。”并进一步强化了“坚持儿童为本”的基本原则,专设“保育与安全”、“教育过程”、“环境创设”三个维度的评估内容,对幼儿园保教工作做出了明确规定。这表明《评估指南》以幼儿的发展——现实的、全面的、协调的发展和未来的可持续的、终身的发展——为出发点与落脚点,这一价值导向的再次明确,对进一步推动树立科学保教理念,真正实现学前教育为儿童终身发展奠基,具有重要意义。

  二、坚持科学评估,扭转不合理的教育评价倾向

  高质量的教育发展必须建立在先进的教育理念之上,加强内涵建设推动学前教育高质量发展,促进每一个孩子健康成长更是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办好学前教育”、实现“幼有所育”的实际行动。《评估指南》坚持科学评估,努力完善评估内容、积极改进评估方式,切实扭转不科学、不合理的教育评价倾向。

  一是扭转“重结果轻过程”的评估倾向。一直以来,我们对结果评估的过度关注弱化了对教育过程动态发展的追求。实际上,教育价值体现在过程中而非仅看结果,质量评价应通过强化过程评估来确保结果质量。《评估指南》强调注重过程评估,“关注幼儿园提升保教水平的努力程度和改进过程,严禁用直接测查幼儿能力和发展水平的方式评估幼儿园保教质量。”这一要求不仅有利于全面规范幼儿园办园行为、防止和纠正“小学化”倾向,更有助于维护幼儿身心健康、规范学前教育秩序。

  二是扭转“重硬件轻内涵”的评估倾向。很长一段时间里,我们更多关注了结构质量(如班级规模、园舍建筑等要素)的保障,而忽视了过程质量(如师幼互动、同伴互动、课程实施、家长参与等要素)的动态发展。这是因为在学前教育大规模发展的初期,需要通过加大对结构质量的建设力度来不断提升学前教育的普及水平,但当资源建设到一定程度后,需要着力于过程质量的建设,才能推动学前教育的高质量发展。《评估指南》坚持以促进幼儿身心健康发展为导向,聚焦幼儿园内涵发展的核心要素,关注保教过程质量,注重幼儿发展的整体性和连续性,强调有效落实办园方向、保育与安全、教育过程、环境创设、教师队伍五个重要方面的过程性内容,而这五方面正是影响甚至制约着我国幼儿园教育实践向内涵式发展的关键质量要素。特别是,《评估指南》将师幼互动质量作为儿童早期学习和发展的关键指标,表明了《评估指南》抓住了学前教育高质量发展的核心命脉。

  三是扭转“重他评轻自评”的评估倾向。教育评估通常可以由教育机构及其教师进行内部评估,也可以通过外部机构或同行实施外部评估。其中,最常见的外部评估是督导,最常见的内部评估是自我评估;督导确保有效的问责和教育机构符合相关的法规,自我评估用以改进和分享教师的教育实践和教育经验;而自我评估经常与督导一起用于服务教育质量的评估。《评估指南》明确指出“幼儿园应建立常态化的自我评估机制,促进教职工主动参与,通过集体诊断,反思自身教育行为,提出改进措施。”同时,还应“有效发挥外部评估的导向、激励作用,有针对性地引导幼儿园不断完善自我评估,改进保育教育工作。”这一规定强化了评估主体的自我内化机制,找准了发力点和突破口,通过内力驱动、外力激励的方式形成相互衔接、彼此协调的工作机构,为整体推进评价改革提供了科学的指引。

  三、坚持以评促建,促进幼儿园高质量发展

  评价本身不是目的,充分应用评价结果才能积极发挥出教育质量评价对教育政策调整、教育教学诊断与改进、社会舆论引领等多方面的功能和价值。《评估指南》坚持以评促建,从加强组织领导、明确评估周期、强化评估保障、注重激励引导、营造良好氛围五方面做了工作要求,对进一步建立推进有效实施的工作模式,建设基于评估应用导向的激励引导机制,并营造可持续发展氛围提供了明确的指示,让各级各类评估人员和广大一线教师有方向、有目标、有抓手,能切实有效地推动《评估指南》落实落地。 

  在推动《评估指南》落实见效过程中,还要做到以评促改、评建并举,推动幼儿园高质量发展。为此,教育行政部门要找准定位,抓住教育评价中的关键点和根本点,以《评估指南》落实为契机,结合实际,完善本地质量评估具体标准,编制幼儿园保育教育质量自评指导手册,增强质量评估的操作性,摸清现状、抓住阻碍学前教育科学发展的瓶颈问题,研究转化成学前教育改革与发展的行动方案,坚持科学改革,做到全员、全方位、全过程改进;另一方面,健全体系完善机制,通过体制机制建设保障落实,加强评估过程性结果运用的制度建设,如建立常态化自评工作机制、监督机制、信息公开机制等,确保评估过程性结果得到充分应用,切实有效地引导办好每一所幼儿园,促进幼儿园在质量上可持续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