姚伟-对中长期教育发展规划的期待
东北师范大学 姚伟教授
加强政府投入和管理,加快学前教育立法
------对中长期教育发展规划的期待
一、加快学前教育立法,以法律保障学前教育事业的发展
学前教育立法是当前我国学前教育事业健康发展的迫切需要。在社会转型时期,我国学前教育事业发展存在诸多问题,除了对教育规律、学前教育性质与作用缺乏科学、深刻的认识这一原因之外,更是由于缺乏全国性的学前教育法律规范。当前我国学前教育事业发展亟需立法保障,以法律规范学前教育事业发展中的各方面关系与行为,明确各级政府和有关部门对学前教育应负的责任,明确办园者的资格,明确学前教育从业者的资格、权利和义务等,保证学前教育能够按照它自身的规律和特点健康地发展。
纵观世界各国学前教育发展史,通过立法保证学前教育发展是一个国际化趋势。20世纪80年代以来,美国联邦政府专门针对或涉及学前教育的法律及其修订案接连出台,如80年代的《提前开始法》,90年代的《全美儿童保护法》以及近几年制定的《早期学习机会法》、《不让一个儿童落后法》等。美国联邦政府通过立法向全社会传递这样的信念:政府非常重视学前教育,全社会都要尊重儿童,保障儿童的合法权益。英国于1989年颁布了《儿童法案》,澳大利亚在1972年颁布了《儿童保育法案》,葡萄牙于1997年制定了《学前教育法》等等。
二、加强政府投入和管理,实现学前教育的公益性
我国《教育法》规定“教育活动必须符合国家和社会公共利益”,胡锦涛主席在党的十七大报告中指出“坚持教育公益性质”。学前教育是基础教育的基础,公益性是其最本质的属性。
作为一项重要的社会公益事业,政府、社会和公众是学前教育的利益主体,政府应在学前教育发展中发挥作用,承担学前教育发展的主要责任,保障学前教育的公益性和公平性。然而,当前我国学前教育改革与发展中存在政府责任缺位,忽视学前教育公益性的现象,很大程度上影响了学前教育的发展。
国际经合组织的教育政策分析显示:“幼儿教育是向终身学习的第一笔投资,是为满足每个家庭更加广泛的经济及社会需要的一项意义远大的政策援助。”政府应加大对学前教育的投入,增加政府预算内学前教育财政拨款,并考虑将早期教育的部分学段纳入义务教育体制。美国、英国、韩国等国家已为5岁儿童提供了免费教育,将其纳入免费公共教育体制,同时加大对处境不利儿童的专项投资,为其提供免费公共教育服务,如美国的“提前开端”(Head Start)项目和英国的“确保开端”(Sure Start)项目。政府还应规范学前教育经费的管理,用法律保障教育经费的合法化,避免挪用学前教育经费的现象;调整学前教育投入的比例,其中包括提高学前教育投入在整体教育投入中的比例,提高对非公办幼儿园投入的比例,提高对农村地区幼儿教育投入的比例。政府还要加强对学前教育质量的监管,完善幼儿教师的资格制度和培训制度。(cuckoo编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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