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一类幼儿园取消终身制

2010-1-7 23:33:29  阅读数:  网友评论:


 
  合肥市市级一类幼儿园今后不仅要有评选细则,更要有监督管理,不合格或者违规者不再是整改,而是取消“一类园”的招牌。近日,合肥市教育局在全省率先出台了《合肥市市级一类园、农村示范园管理办法(试行)》。
  16年来首次取消“终身制”

  据了解,自1994年启动市级一类园评选以来,我市目前共有市级一类幼儿园44所、市级农村示范园6所。但之前不但没有定期的审核和复评,即便发现了问题也只是限令整改。

  从今年起,市级一类园、农村示范园不再是“终身制”,不仅要每三年复评一次,而且复评不合格的,直接取消其一类园、农村示范园称号。

  取消“终身制”的同时,合肥市教育局制定出8项“一票否决制”的问题。其中,如出现进行招生虚假宣传、擅自发放政府的奖补资金,或将政府的奖补资金挪作他用,改变资金用途的,都将被直接取消称号。

  新老一类园将“严于律己”

  对于16年来首次取消的“终身制”,不少幼儿园园长表示,“这一天等了很久”,此举有利于规范办园、规范管理。

  合肥市市直机关幼儿园园长陈俊虹介绍说,从1994年被评上一类园以来,学校只在1998年和2007年被复查过两次,“有了定期复查时间,肯定会进一步督促我们把学校办好、把孩子们的服务做好。”

  “原来管理不统一,现在有了严格的管理更好。”刚评上一类园的一所民办幼儿园人士说,这是提高办园水平的良机,“总要继续加把劲,不能刚评上3年后就被撤了。”

  严禁“一类园”借机“涨价”

  2009年,市教育局新增的10所一类幼儿园中,出现了像绿城育华幼儿园、林旭幼育可苑新村幼儿园这样的民办幼儿园,这也是一类园评选中首现民办园的身影。据介绍,这些民办园因为在办学口碑、办园资历、办学质量等方面成绩卓著,也可享受原来只有公办园或机关园才有的“一类园”待遇。

  “这样的‘金字招牌’会不会导致学费上涨,或者另立名目收取相关费用?”因为民办园的收费目前仍是放开的,不少孩子家长们关心费用问题。

  “这大可不必担心,因为根据《合肥市市级一类园、农村示范园管理办法》,借机提高收费标准、擅定收费项目,违背收费标准等行为的幼儿园会被直接摘牌。”合肥市教育局相关人士指出。民办幼儿园的管理人员也表示,不会借“一类园”的招牌涨价。

      来源:合肥在线-江淮晨报  cuckoo编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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