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6岁幼儿排序能力发展特点的初步研究
1. 三个年龄阶段三种实验材料排序发展的比较
在三个不同的年龄阶段中,三种实验材料的排序有着不同的特点,但是从总体上来说,有一些地方非常一致:
(1) 和以往的研究结果推导出的发展顺序不同,数字排序实验的完成率并不总是三种排序实验中完成率最低的,在中、大班年龄段,数字排序完成率高于其他两种排序。
(2)正排序的完成率始终高于相应项目的逆排序完成率。(如:在长度排序实验中,3的正排序完成率为60%,逆排序完成率为30%)
(3)不论在哪种种类的排序中,排序对象的数量多少影响都幼儿进行排序的能力。
纵观三个年龄段的排序完成率,可以总结出如下发展趋势:随着年龄的增长,各种类排序能力逐步上升,其中数字排序能力发展最快。
此外,在实验中我们还发现6岁幼儿更懂得合理运用策略以完成排序任务。最常见的策略有:完成正排序后,将所有的卡片进行首尾互换,完成逆排序;完成5的逆排序后,先将已排序的5张卡片进行互换,形成5的正排序,再将主试提供的另5张卡片依次排列于前5张卡片后形成10的正排序。4岁幼儿在运用策略完成排序任务上表现的较弱,不能合理运用策略以完成排序人物。在进行实验时,4岁幼儿也往往难以保持长时间的注意力集中,这在一定程度上影响了其排序水平的发挥。
2.各年龄阶段三种实验材料传递性发展的比较
传递性实验中,各年龄段的实验结果有明显的年龄特征,但有一处相同:大部分情况下,能说明正确的比较结果但不能给出正确理由的比率是最高的,不能完成传递性实验及能完成并说出正确理由的比率较低,三类完成程度的数量分布呈现为“两头尖、中间胖”的橄榄形。
在三种类型的传递性实验中,当主试提问“为什么”时,不少幼儿给出“我猜的”、“妈妈说的”、“爸爸教我的”等猜测性答案,也有一些幼儿干脆回答“我记住那个数字是3呀”或者“那里有3个点”。
思考与建议:
(一)对研究结果的思考
1. 4~6岁幼儿的排序发展是一个循序渐进的过程,是一个不断精确的过程。
从各项实验的数据中,我们可以看到这样一个发展趋势:随着年龄的增长,幼儿对排序的掌握程度也逐渐加深。这一点同时适用于幼儿在长度、点数及数字排序能力的发展上。这一结论对教育者们有重要的指导意义:在进行教育活动时,应考虑到幼儿年龄上的特点,活动的目标、开展活动所使用的素材都应与各年龄段幼儿所处的认识发展水平相符,切忌“揠苗助长”。
2. 4~6岁幼儿几种排序能力的发展顺序依次为:正排序、逆排序、传递性、双重性。这一点同时适用于幼儿在长度、点数及数字排序能力的发展上。
这一结论告诉我们,在开展教育活动时,可以考虑将培养幼儿排
序能力的活动安排成系列活动的形式,按照四种排序能力的发展顺序来进行。如在区域活动中,首先为幼儿提供正、逆排序的活动材料,在幼儿的正、逆排序能力发展到一定程度后,再为幼儿提供培养其传递性推理能力的活动器具,最后提供培养其双重性思维能力的材料。让幼儿在主动的动手操作中,逐步获得各种排序能力。
此次的实验数据表明,当今幼儿三种类型的排序能力并不是完全按照从形象到抽象的自然顺序发展的,而由数字排序能力占据领先位置,其后才是更形象化的长度排序和点数排序。显然这种现象并不符合幼儿心理发展的客观规律,通过实验传递性和双重性实验,我们在一定的程度上也发现本实验所获得的一部分数据是由于幼儿对数字符号“死记硬背”而产生的,并不能代表幼儿真实的思维发展水平。幼儿能够辨识数字,并依照成人所给与的排序规定完成数字排序;实际上,幼儿的思维水平尚未完全到达能对长度量进行排序的程度。产生该现象的主要原因可能有:
1) 家庭或幼儿园教育中过度强调对幼儿开展数字教育,使幼儿在其自然认知的发展之前,就先条件反射性接受数字及其排序概念;
2) 实验时样本范围较集中,在一定程度上影响了数据的代表性。
教育者们需对这一现象引起重视:幼儿的发展过程是一个内部因
素与外部因素互相契合、共同发展的过程,仅通过外部环境对幼儿施加影响,幼儿所获得的仅是一个死板的思维定势,而非真正理解其中含义。在注重幼儿对数字符号掌握的同时,对长度、点数等方面的培养、对幼儿逻辑性思维的培养仍是不可忽视的。
(二)建议
1. 在了解幼儿现有排序水平的基础上对幼儿排序进行进一步的指导和教育
教师、家长开展教育活动或对幼儿进行指导前,应当对幼儿所具备的排序能力有一定的了解,在了解的基础上有的放矢地提供材料、给予指导。在实际操作中,教师及家长可以在日常言语交流及游戏、生活活动中加强对幼儿排序水平的了解。通过仔细观察幼儿在区域活动或无意操作时的行为来判断幼儿掌握各种类排序的程度。
2. 幼儿园教育中,掌握幼儿年龄特点,承认幼儿间的个体差异
在设计活动时,应根据幼儿的年龄特点确立活动目标、准备活动
材料。如在4岁(小班)年龄段的活动中,应注重对幼儿辨认具体物件量的差异、在小范围内进行排序的培养;在投放材料时,应采用更易为4岁幼儿所接受的可爱、具体、夸张的教具、玩具。要考虑到幼儿之间存在的差异,提供更开放、更有层次性的材料,让具有不同排序能力的幼儿都能在已有水平上得到进一步发展。
3. 家庭教育中,尊重幼儿的发展规律,提供适当的材料
在家庭教育中,家长应当尊重幼儿的发展规律,认识到幼儿的排
序发展是一个循序渐进、不断精确的过程;4~6岁幼儿几种排序能力的发展按照“正排序、逆排序、传递性、双重性”的顺序发展。为幼儿提供的图书、玩具应当符合幼儿最近发展区的需求,不能过高也不能过低。如为4岁幼儿准备色彩艳丽、造型简单的玩具,在培养幼儿对量的辨别能力时,可提供一些区别明显、纬度单一的玩具;为6岁幼儿准备图文并茂的图书,提供排序类玩具时可考虑一些多纬度、差异小的玩具。适时地对幼儿进行数字符号的教育和引导。
(作者:上海市中福会幼儿园 戴佳毅 编辑:l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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