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受助幼儿年获助学金3000元

     本报讯 (记者高敏华)从9月1日起,佛山户籍低保家庭3~6岁幼儿上幼儿园将享受政府补助。目前全市五区申报工作已正式开始,市教育局提醒符合条件的幼儿家长及时到所在的镇街教育组进行咨询或申报。

  加大低保家庭幼儿扶贫助学力度是今年佛山市政府要着力办好关系民生的十件实事之一,昨日记者从佛山市教育局获悉,这项民生工程有了新进展。酝酿已久的《佛山市最低生活保障家庭幼儿助学实施办法》已正式出台,目前各区已按照部署全面启动该项工程。

  据悉,该政策填补了国家和省对资助幼儿方面的空白,实现了佛山扶贫助学对全市低保家庭子女从幼儿园到大学的全面覆盖。

  扶贫助学机构

  咨询电话:

  佛山市教育局  83205059

  禅城区教育局  82668514

  南海区教育局  86335439

  顺德区教育局  22830206

  高明区教育局  88282311

  三水区教育局  87733051

  相关提醒

  先确定幼儿园再到镇街申报

  “据初步统计,全市最低生活保障家庭中3~6岁的幼儿有近800人,其中只有七成幼儿进入幼儿园接受学前教育。”佛山市教育局负责人提醒家长,目前申报工作已经启动,请符合条件的家长尽快到镇街扶贫助学办公室申请。

  据介绍,符合条件的幼儿家长可就近到幼儿园报名,然后再到镇街如实填报《佛山市最低生活保障家庭学生助学申请表》,并提交户口簿、广东省城乡居(村)民最低生活保障金领取证、低保金领取存折原件及复印件各1份。

  助学金直接发放到幼儿园

  按照规定,具有佛山户籍并就读于佛山市教育行政部门审批、备案的幼儿园的最低生活保障家庭满3周岁的幼儿,申请获批后,每人每年可获得补助3000元助学金。由于助学金是发放到幼儿园,并不直接发送给低保家庭,所以必须要确定入读的幼儿园并申报后,才会享受到补助。市教育负责人提醒, 该项申报为市民主动申报,符合条件的幼儿合法监护人应及时申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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