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庞丽娟代表建议:以刚性制度保障农村教师待遇

【代表委员声音】全国人大代表、北京师范大学教授庞丽娟建议

以刚性制度保障农村教师待遇

  本报讯(记者 柴葳)“数十年来,贫困、边远地区数以百万计的中小学教师,在极为艰难的生活和工作条件下,坚守在农村教育的最前线,极大地弥补了农村地区师资的短缺,但他们的待遇普遍偏低,与其贡献率很不相称!”一直对农村教育投以极大关注的全国人大代表、北京师范大学教授庞丽娟,今年又拿出了两份与农村教师相关的建议,呼吁建立国家贫困地区义务教育教师特殊津贴制度、建立国家教育公务员制度,以法律等刚性制度切实保障农村教师待遇、地位的提升。

  庞丽娟将农村教师待遇放到提高农村地区义务教育质量与效益、促进城乡与区域教育均衡发展的高度来认识。牵一发而动全身,揪住农村教师待遇这条“主线”,贫困地区教师数量不足、教师素质普遍偏低、优秀教师流失严重等长期以来制约贫困地区义务教育质量提高的瓶颈便有望打通。“建立和推行国家层面的贫困地区义务教育教师特殊津贴制度,是保障并切实推进社会公平,体现国家对贫困地区教师高度重视与关怀的有效举措。”庞丽娟代表认为,在我国尚无全国性的、专门针对贫困地区中小学教师的津补贴制度的情况下,各地地方性政策也处于自发状态,不少贫困地区因地方财力薄弱而基本无法落实。

  “主要由中央财政负担”、“向贫困农村、山区、边远地区适当倾斜”、“按经济发展水平的不同划分特殊津贴档次”,庞丽娟代表建议中的几个关键词无不体现着“公平”的主题。

  例如,建议经济越落后、条件越艰苦的地区教师特殊津贴额度越高,距城区和乡镇中心越远、交通越不便利的学校特殊津贴额度越高。“目前亟须以法律形式明确我国义务教育公办教师为国家教育公务员,并研究建立相应的国家教育公务员制度与保障机制。”在庞丽娟代表看来,从提高农村教师待遇开始,全面提升中小学教师的社会地位,进而增强教师职业的吸引力和教师队伍的稳定性,都离不开刚性制度的保障。“通过建立国家教育公务员制度,明确其对象范围、任职资格、工作职业、管理办法、权利福利待遇等重要内容,并予以法律或制度规定。”庞丽娟代表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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