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举办全国幼儿园优秀自制玩教具
展 评 活 动 的 通 知
教仪所[2007]7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教育厅(教委)、妇联,各计划单列市教育局、妇联,新疆生产建设兵团教育局、妇联:
为全面推进素质教育,深入贯彻《中国儿童发展纲要(2001-2010年)》和《幼儿园教育指导纲要(试行)》,展示各地幼儿园符合现代教育思想、反映幼儿兴趣和需求、深受幼儿喜爱的自制玩教具成果,推广广大教师在自制玩教具及教育教学方面的科研成果,充分发挥自制玩教具在丰富幼儿园教育教学手段、培养创新精神和实践能力、推动幼儿教育改革等方面的重要作用,经教育部、全国妇联同意,教育部教学仪器研究所、全国妇联儿童工作部和中国学前教育研究会联合于2007年11月举办全国幼儿园优秀自制玩教具展评活动。
活动坚持公益性原则,不收取幼儿园参评、参展的费用。按属地原则,以省、自治区、直辖市、计划单列市和新疆生产建设兵团为参评和参展单位。分别设立优秀作品奖、团体总分奖和活动组织奖,由专家评选委员会具体负责有关评选工作。活动组委会秘书处设在教育部教学仪器研究所。
希望各级教育行政部门、妇联组织广泛发动当地和本系统幼儿园、幼儿教师积极参与到活动中来,按照《全国幼儿园优秀自制玩教具展评活动方案》(附件1)《全国幼儿园优秀自制玩教具参评作品申报表》(附件2)的要求,逐级选拔,认真做好推荐工作。
联系人:教育部教学仪器研究所何建闽 盛瑛 夏淑兰
联系电话:010-62511399 传真:010-62514733
附件:
教育部教学仪器研究所 全国妇联儿童工作部 中国学前教育研究会
二○○七年三月十五日
主题词:全国 幼儿园 自制玩教具 展评 通知
抄 送: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计划单列市、新疆生产建设兵团教育技术装备处(中心、室、站)、学前教育研究分会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