像涛涛这种不爱午睡的孩子,我想不少老师都会碰到。有的孩子甚至会说:我喜欢幼儿园,但我不喜欢幼儿园午睡。出现这个问题,原因是多方面的,但其中有一点是,午睡的安排缺乏合理性:用一个标准去要求不同个性的孩子,甚至用一个标准去要求不同年龄层的孩子。这样做忽视了孩子是一个特殊的个体。
我园国际部,有一百多个外国孩子,他们来自二十多个国家,美国、加拿大、英国的八位教师分别在这些班级负责教学。每天午睡时间,几乎没有一个班级是全体幼儿都在午睡。你会发现,有的幼儿睡得很香甜,有的幼儿玩得很专心,但环境依然是静悄悄的。
我园中国部的孩子是寄宿的,孩子们在集体中生活,晚上睡眠时间比较有保证。每天午睡,教师的主要任务是安排午睡前的安静活动,创设睡眠的环境。如,幽幽的光线,整洁而安静的卧室,合适的温度,轻柔的音乐。教师希望孩子都参加午睡,至于什么时候起床,由孩子自己选择。这样,既避免了有的孩子因贪玩而不肯睡,又满足了睡眠少的孩子的需求。
午睡过程中,我们发现幼儿自由选择的情况是有规律的。年龄愈小,午睡的时间愈长,午睡时间短或不午睡的孩子,一般都年龄稍大或精力非常充沛。可见,孩子有自己安排生活的能力。同时,在午睡期间活动的孩子,自控状态最佳;他们会非常好地控制自己,避免发出声响。
因此,我们认为,不同的孩子由于年龄、生活背景、先天素质或健康等原因,每个人都有其不同的生活方式、学习方式、行为方式,并在发展过程中显示出其鲜明的个性和其独特的发展进程,也由此带来每个孩子特殊的个体需求,这些需求对孩子而言都是合适而又非常重要的。在可能的条件下允许孩子自己选择,体现了成人的认可和接纳,带给孩子的是一份安全和尊重,孩子也从中获得自信和自爱。
“轻轻的,不要影响同伴。”活动的孩子接受了老师的忠告,为保持安静所必须的自律、尊重他人的品质在活动中不断得以升华,并在生活的其他方面得到迁移。这些品质是幼儿以后生活成功所必需的。
幼儿园孩子需要午睡,教师应该创设环境保证孩子的睡眠。但这并不意味着,实际工作中(也不可能)让每个幼儿都接受一种共同的、划一的生活安排,千人一面的教养方式不符合幼儿的发展规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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