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4年6月12日)
·研究成果鉴定:由课题组所在单位负责,请专家对课题研究成果进行鉴定。 ·研究工作验收:中国学前教育研究会委托地方研究会组织,对所在地区立项课题的研究工作是否达到原定要求进行验收。 · 研究课题结题:中国学前教育研究会学术委员会根据鉴定结果和验收意见作出可否结题的决定。 ·2005年6月底前,地方研究会将通过验收的立项课题《意见书》及研究成果(均一式三份)送中国学前教育研究学秘书处。
一、概况 (一)范围 第一批立项的97项课题和第二批立项的183项课题,共计280项。 (二)要求 1.要求立项课题:按原订方案完成研究工作;形成具有一定科学性的、有实践价值的研究成果;将研究成果转化为常规,发挥研究成果对实践的指导作用;回顾研究过程,总结研究经验,扩大影响。 2.要求管理部门:检查、督促课题承担单位和课题组按原计划完成课题研究,并组织专家对成果进行鉴定;对课题研究工作组织验收活动,听取意见,辐射研究成果和经验。 (三)目的 1.提高课题研究质量:提高立项课题成果本身的质量;促成研究成果为学前教育的实践服务;促进队伍素质的提高。 2.总结开展研究经验:选题如何为教育教学实践服务;方法如何适合单位特点;成果如何转化为常规;过程如何促进队伍素质提高。 3.为“十一五”作准备:课题规划指导思想;课题申报办法;立项课题管理。 (四)做法 1.研究成果鉴定:由课题组所在单位负责,请专家对课题研究成果进行鉴定。 2.研究工作验收:中国学前教育研究会委托地方研究会组织,对所在地区立项课题的研究工作是否达到原定要求进行验收。 3.研究课题结题:中国学前教育研究会学术委员会根据鉴定结果和验收意见作出可否结题的决定。 二、成果的鉴定工作 (一)成果鉴定的前提:立项课题的研究工作已经基本完成,研究成果已经形成。 (二)需要提供的资料:课题研究的总报告,课题研究总报告的有关附件。 (三)成果鉴定的标准 研究成果的价值:对实践工作的指导意义;可操作的程度;适用范围的大小;理论上的价值。(对基层单位课题来讲,前三项为主) 研究成果的可*性:材料的收集过程是否科学;对材料的处理是否合理;研究结论的表述是否准确。 (四)成果鉴定的程序 1.填写《中国学前教育研究会“十五”研究课题成果鉴定、验收与结题意见书》(一式三份)“封面页”、“一、基本情况”、“二、成果主件提要”、“‘三、鉴定情况’中的‘鉴定专家’”。 2.确定3~5名专家(应具有副高或以上职称,熟悉课题研究内容,客观、公正的,在课题研究领域具有一定影响的外单位专家),并向专家提供鉴定材料。 3.专家对课题研究成果进行鉴定,形成专家组意见,并由专家组组长填写“鉴定意见”。
三、课题的验收工作 (一)验收的前提条件:研究工作结束,课题研究成果已经专家鉴定。 (二)需要提供的资料:课题申请书,课题研究方案,课题研究成果,中期评估资料,课题研究工作小结,其他与课题研究有关的资料。 (三)课题验收的程序 1.课题申请人向地方研究会提出验收申请并填写《意见书》的“四、研究工作报告”。 2.地方研究会组织验收活动:课题组作课题研究工作汇报,听取有关部门对课题研究工作的看法,观摩现场教育教学活动,检阅有关文字音像资料。 3.地方研究会形成验收意见并填写《意见书》“五、验收情况”。 2005年6月底前将通过验收的立项课题《意见书》及研究成果(均一式三份)送中国学前教育研究会秘书处。 (四)课题验收的标准:成果的鉴定意见;研究工作的开展是否按研究方案达到预期要求;各方面的反应。 (五)要注意的问题:科学研究不能弄虚作假;研究会课题不能敛财,沽名钓誉。
四、课题的结题与成果评奖 (一)结题的前提条件:通过鉴定并经过验收。 (二)结题工作 1.中国学前教育研究会根据地方研究会验收的结果作出是否同意结题的决定,并填写《意见书》“六、中国学前教育研究会意见”。 2.将《意见书》返回课题承担单位和地方研究会(三份中一份给课题组所在单位,一份给地方研究会,一份留中国学前教育研究会)。 3.同时通过地方研究会向课题组发放《课题结题证书》。 (三)评奖工作:中国学前教育研究会组织对立项课题研究成果进行评奖;评奖结果在中国学前教育研究会学术年会和中国学前教育研究会《通讯》发布;对获奖成果,由中国学前教育研究会颁发《中国学前教育研究“十五”成果获奖证书》。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