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地方研究会: 为积极发展总会会员,并规范管理,根据中国学前教育研究会(简称“总会”)章程的规定--团体会员由总会审核、发展,个人会员由各地幼教研究会协助总会审查、发展,并报总会批准、备案,特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条件 《中国学前教育研究会章程》第三章第7条规定:参加中国学前教育研究会的个人会员需具备下列条件: 1.拥护本会章程。 2.自愿参加本会。 3.在学前教育领域内具有一定的影响。 如,有一定专业理论水平和研究能力的助理研究员及其以上的研究工作者,高师与幼师的讲师及五年以上教学经验的教师,热心学前教育研究工作并有明显成绩的行政干部,托儿所和幼儿园有五年以上教龄的优秀教师、园长。 4.愿为学前教育事业做贡献的其他人士。 二、程序 1.向本地研究会提交入会申请书,并填写个人会员入会登记表; 2.由本地研究会审查、批准,报总会备案,并发给个人会员证。 三、注意事项 1.各地秘书长向总会秘书长报(以软盘形式)中国学前教育研究会个人会员名单(含:姓名,性别,出生年月,职称,职务,工作单位,邮编,入会年月),请于2003年4月30日前报盘或发往电子信箱:zhjx@mail.edub-nu.net(老会员名单核对后也于4月30日同时报送)。 2.各地2002年后新发展的个人会员会费与会员证费: 个人会员会费:为提高工作效率,个人会员会费仍一次收三年的会费共45元(每年会费10元,资料费5元),其中15元由本地研究会留用,30元会费交总会(即10元/年)。 会员证费:每证工本费与手续费共30元,其中10元留本地研究会,另20元由本地研究会在每次向总会集中办证(即盖章)或领购会员证时集中交总会,或直接转到银行账户。 中国学前教育研究会账号:0001201051998-75 开户行:北京市商业银行北太支行 中国学前教育研究会电话:010-62383522 联系人:汪燕卿 3.新老会员的会费一律收到2005年,2006年会费收缴办法另行通知。
中国学前教育研究会 2003年3月2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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