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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前教育 公益普惠更可期

发布日期:2017年04月25日
作者:纪秀君     来源:中国教育新闻网—中国教育报

山东省威海市经济技术开发区桥头镇中心幼儿园的孩子们在体验农事乐趣。新华社记者 郭绪雷 摄


时间回到2010年,一份令学前教育界欢呼鼓舞的动员令下发:《国务院关于当前发展学前教育的若干意见》(简称“国十条”),这是一份努力回应人民群众诉求的承诺。

 “在规划纲要制定过程中,两次公开征求意见时,学前教育关注程度列第一位,成为群众反映强烈、社会高度关注的重大民生问题。”教育部基础教育二司司长郑富芝在介绍“国十条”的起草背景和过程时说,教育规划纲要把学前教育专列一章进行部署,提出到2020年基本普及学前教育,这是国家为实现更高水平的普及教育做出的重大决策!

时间来到2015年,教育规划纲要中期评估,全国学前三年毛入园率达到70.5%。而最新数据显示,全国学前三年毛入园率已达到77.4%,超过了教育规划纲要设定的2020年应达到的目标。学前教育前所未有的跨越式发展,正预示着公益普惠的学前教育公共服务体系越来越可期。

 重大政策项目支持,“入园难”明显缓解

“到2020年时,全国学前三年毛入园率要从目前的75%提高到85%!普惠性幼儿园资源覆盖率达到80%!”在民进中央近日举行的学前教育专题研讨会上,围绕未来4年如何搬动10个百分点,参会代表们纷纷出谋划策。

“85%”是“十三五”规划确定的目标,也是即将启动的第三期学前教育行动计划提出的指标。这个指标的提出,建立在对既往年均增速科学分析的基础上,体现了学前教育发展的稳健步伐和对未来发展的自信。

自2010年起,学前教育迎来了前所未有的发展机遇。“国十条”确定了坚持公益普惠、构建学前教育公共服务体系的基本方向。2011年,国家决定增加财政投入支持发展学前教育。“十二五”期间,中央财政安排500亿元,重点支持中西部地区和东部困难地区发展农村学前教育,实施四大类7个重点项目。这是新中国成立以来,首次在国家层面上实施学前教育系列重大项目。

在国家重大政策和项目的支持下,2011年以来,各地以县为单位实施学前教育三年行动计划,随着第一期、第二期行动计划的实施,学前教育改革发展取得历史性成就。

据统计,截至2015年年底,全国共有幼儿园22.4万所,在园幼儿4265万人,幼儿园教职工349.6万人,学前三年毛入园率达到75%,与规划纲要颁布前相比,毛入园率提高了24个百分点,“入园难”问题得到明显缓解。

在财政投入上,2010-2014年,中央财政投入690多亿元,带动地方财政投入超过2000亿元。财政性学前教育经费占比从2010年1.7%提高到2013年3.5%。前所未有的财政支持力度,为学前教育可持续发展提供了保障。

指南引领规程护航,科学保教脚步铿锵

“在学前教育跨越式发展的历史新阶段,一个艰巨的历史重任摆在我们面前:必须在加快发展的同时,把加强科学保教提上重要议事日程,摆上重要位置。”2013年,教育部基础教育二司巡视员李天顺在贯彻落实《3-6岁儿童学习与发展指南》国家级培训班上说道。

没有质量保障的学前教育难以承担学前教育公共服务,更难以承担为亿万幼儿终身发展和未来国家综合实力奠基的重大历史使命。为指导幼儿园和家庭实施科学的保育和教育,促进幼儿身心全面和谐发展,2012年,教育部印发了《指南》。

《指南》是继《幼儿园教育指导纲要(试行)》之后,加强科学保教,推进学前教育管理科学化、规范化的重要指导性文件。贯彻落实《指南》是普及科学育儿知识、防止和克服“小学化”倾向的有效手段。2016年,随着新修订的《幼儿园工作规程》的颁布,学前教育规章制度进一步完善,有力地推进了学前教育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的步伐。

为促进学前教育科学发展,加强科学保教,确保孩子们健康快乐成长,教育部从2012年起,每年在全国范围内开展学前教育宣传月活动,有效地引导了全社会树立正确教育理念,营造了共同关心、支持学前教育的良好氛围。

这几年,在《规程》的指导下,在《指南》《纲要》的引领下,各地学前教育迎来了新发展,幼儿园管理日益规范化和科学化,课程改革不断涌现出新探索,江苏省的课程游戏化改革,浙江安吉游戏的有益探索,使教育界对学前教育质量有了新的认识。

创新机制强化保障,公益普惠目标可期

由于底子薄、欠账多,目前学前教育仍是教育体系中的“短板”和薄弱环节,资源总量不足、结构不合理、体制机制不完善,始终制约着学前教育的发展。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明确要求,“推进学前教育改革发展”。

回顾两期行动计划的实施,不得不正视的现实是,尽管入园率大幅提升,但是公益普惠程度不够,入园难、入园贵仍是影响教育公平的突出问题,尤其是在农村、少数民族和连片特困地区,普惠性学前教育资源短缺的矛盾更为突出,入园率普遍低于50%。这些问题的出现,跟财政投入不足、学前教育成本分担和运行保障机制建设相对滞后直接相关。

不改革就没有发展,体制机制改革迫在眉睫!早在2014年启动的第二期行动计划中,就明确提出“扩大总量、调整结构、健全机制、提升质量”四项重点任务。为深入推进学前教育改革发展,教育部还启动了国家学前教育改革发展实验区申报工作,重点围绕提高学前教育改革发展的条件保障和推进体制机制建设开展先行试点,以建立促进学前教育持续健康发展的长效机制。

为扩大普惠性学前教育资源,几年来,各地围绕着管理体制和办园体制、学前教育成本分担机制、教师队伍培养和补充机制、教师工资待遇保障机制等进行了改革探索,一些制约发展的瓶颈问题正逐步被破解。

如对于占比约60%的民办园,国家大力扶持普惠性民办园发展,支持各地认定一批普惠性民办园,并通过政府补贴、购买服务、减免租金、派驻公办教师、培训教师等方式,支持这些民办园提供面向大众、收费较低的普惠性服务,有效地扩大了普惠性资源覆盖面。

增量提质,锐意改革,伴随着国家实现更高水平普及教育的脚步,学前教育普惠性资源覆盖率达到80%的目标,正向我们走来!

代表委员说

全国政协委员朱晓进:制定民办学前教育发展规划

学前教育是国民教育不可或缺的组成部分,也是教育的一块“短板”。民办学前教育是对公办的重要补充。2016年11月,民办教育促进法修正案(以下简称“修法”)通过后,为民办学前教育的健康发展提供了法律保障。

“修法”后,民办园将面临非营利性或营利性办学的选择,直接事关民办园举办者的利益和民办学前教育的平稳发展。其间,将可能出现几个突出问题:

 一是民办园财务清算的分歧。面对2017年9月1日后严格的分类管理,民办园将普遍迎来一次财务清算,虽然举办者要遵循“公益性办园”原则,但基于过去对收益的宽松监管,多数举办者希望在财务清算中获得更多投资回报,而这些愿望都可能与政府主管部门的管理初衷有分歧。二是民办园选择营利性后的收费上涨。资本的本性决定了多数民办园的举办者是想追求收益的。一旦开放营利性幼儿园的收费后,一些地区(或城区)的民办园可能会“抱团涨价”。三是民办园选择非营利性后政府补贴难到位。目前,各省普惠性民办园的财政补贴政策实施很不平衡,各地生均经费补贴相差十倍以上。如果一些经济困难地区民办园普遍选择非营利性幼儿园,就会倒逼财政必须按标准兑现生均经费补贴。显然,一些财政困难县区难以兑现,由此产生矛盾。四是民办园停办产生的震荡。一些以追求投资收益为主的民办园,原本处于艰难生存之中,既竞争不过周边公办园,也竞争不过低收费无证园,加之选择营利性办学带来的税费增加,或许成为压垮幼儿园的“最后一根稻草”,导致民办园举办者借“修法”之机“跑路”或停办。

由于“修法”对民办园的利益影响重大,以上问题和一些未能考虑到的潜在因素,都可能影响民办学前教育的平稳过渡与发展。为此,提出以下建议:

一是制定民办学前教育发展规划。既然“修法”对民办学前教育的影响最大,那么就应当制定民办学前教育发展规划,包括民办园在学前教育中的地位和作用,民办园的发展总规模和总目标,以平稳实施“修法”后的阶段性工作计划。二是设立“修法”实施的过渡期。为避免修改后法律实施给民办学前教育可能带来的震荡,建议设立1—2年的过渡期,不断完善对民办园的扶持政策,帮助民办园达到“修法”后的办园要求。同时,加快发展公办学前教育,增强公办园对学前教育市场的调控能力。三是合理合法、公平公正进行民办园财务清算。监管部门不仅要建立科学规范的工作程序,还应当树立公平公正的良好形象,杜绝对民办园投资者利益的侵占和剥夺。四是强化普惠性民办园补贴政策的落实。2017年在全国范围内落实民办园生均经费的补贴政策,不仅标准补贴到位,而且责任落实到位。对财政困难的县区,由各省、市两级共同承担补贴政策落实的责任。

 “修法”对于民办园发展是个重要契机。各级政府应加强宣传,使民办园举办者、幼儿教师、幼儿家长全面理解法律精神,引导社会各界正确对待法律实施过程中的问题,共同促进民办教育的平稳发展。

(本报记者 纪秀君 采访整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