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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发展中国学前教育研究会单位会员和个人会员的通知

发布日期:2013年04月27日
作者:本站     来源:本站

     

 为促进学前教育研究会的发展,凝聚更广泛的力量参与学术研究和交流活动,中国学前教育研究会决定2013年发展单位会员,并继续发展个人会员,具体事宜通知如下。

 一、    会员的范围和条件

  (一)单位会员的范围和条件

1.省、自治区、直辖市和原计划单列市学前教育研究会(或教育学会学前教育专业委员会);

2.办园方向正确,管理规范,在地方有较好社会影响的幼教机构;

3.具备一定规模和研究力量的高等院校学前教育学院(系)、中等幼儿师范学校、教育科学研究院(所)等学前教育研究机构;

4.在学前教育方面有一定影响,具备一定实力的报刊、图书出版社(公司)等传媒单位,及玩教具研发等企事业单位。

  (二)个人会员的范围和条件

1.从事学前教育及相关研究的教科研人员,师范院校学前教育专业及相关专业具有讲师及以上职称,或具有3年以上教龄的教学工作者;

2.幼儿园、托儿所具有专科及以上学历并在学前教育岗位工作3年以上(或具有中专学历并在学前教育岗位工作5年以上)的园长、教师和保健人员;

3.热心学前教育事业的行政干部;

4.热心学前教育事业并做出一定成绩或贡献的其他人士。

    二、会员的权利和义务

(一)单位会员的权利和义务

单位会员享有下列权利:

1.单位会员负责人拥有本会的选举权、被选举权和表决权;

2.优先参加本会及其分支机构组织的各种学术研究和交流活动并获得优惠待遇;

3.优先通过地方研究会和分支机构向本会申报研究课题,并拥有参与课题培训和指导、参与研究成果评奖活动、向会刊投稿等权利;

4. 获得先进单位的表彰机会;

5.可经由本会及地方研究会反映意见、要求和呼声;

6.直接获得本会年度工作计划、《通讯》等相关资料;

7.对本会工作有知情、批评、建议和监督权;

8.有权申请和本会网站链接,建立信息共享与联络平台;

9.有权登录中国学前教育研究会网的会员专区,获得会员专享的信息、资料和课题指导;

10.入会自愿,退会自由。

单位会员履行下列义务:

1.遵守本会章程;

2.执行本会决议,完成本会交给的各项任务;

3.维护本会合法权益和社会信誉,不以本会名义从事与本会宗旨相违背的活动,不以本会名义做标识、广告和产品介绍;

4.按规定交纳会费;

5.与本会交流业务信息,或向本会提交学术论文,提供有关学术资料。

(二)个人会员的权利和义务

个人会员享有下列权利:

1.拥有本会的选举权、被选举权和表决权;

2.优先参加本会及其分支机构组织的各种学术研究和交流活动并获得优惠待遇;

3.有权通过地方研究会和分支机构向本会申报研究课题,并拥有参与课题培训和指导、参与研究成果评奖活动、向会刊投稿等权利;

4.获得先进个人的表彰机会;

5.直接获得本会年度工作计划、《通讯》等相关资料;

6.对本会工作有知情、批评、建议和监督权;

7.有权登录中国学前教育研究会网的会员专区,获得会员专享的信息、资料和课题指导;

8.入会自愿,退会自由。

   个人会员履行下列义务:

1.遵守本会章程;

2.执行本会决议,完成本会交给的科研任务;

3.维护本会合法权益和社会信誉,不以本会名义从事与本会宗旨相违背的活动;

4.按规定交纳会费;

5.向本会提交学术论文,提供有关学术资料。

 

 

三、会员发展办法

(一)单位会员发展办法

1.符合条件的申请单位向所在省(市、自治区、直辖市)、原计划单列市学前教育研究会或教育学会学前教育专业委员会(以下简称地方研究会))提出申请,填写《中国学前教育研究会单位会员申请表》(可在中国学前教育研究会网下载),提供单位法人代表证书或其他单位合法证件复印件(2份)以及申请单位详细介绍材料。

2.地方研究会根据单位会员条件进行审核并严格把关,在《中国学前教育研究会单位会员申请表》上填写意见、盖章后,报寄中国学前教育研究会秘书处。

3.中国学前教育研究会常务理事会审核批准后,颁发《中国学前教育研究会单位会员证书》。

(二)个人会员发展办法

1.申请个人填写《中国学前教育研究会个人会员申请表》,报当地学前教育研究会(或教育学会学前教育专业委员会);

2.地方研究会将通过审核的个人会员汇总表报送本会批准,并在秘书处备案;

3.由本会颁发《中国学前教育研究会会员证》。

四、会员的会费标准及缴纳办法

1.单位会员:地方研究会每年缴纳300元,幼教机构和高等院校、中等幼儿师范学校和教育科研院所每年缴纳2000元;报刊、图书出版社(公司)等传媒单位,及玩教具研发等企事业单位,每年缴纳5000元。本会鼓励有条件的单位会员超额缴纳会费。单位在获得批准后一个月内,向中国学前教育研究会缴纳会费;以后每年第一季度,将会费直接汇到中国学前教育研究会。

2.个人会员:个人会员每5年交纳一次会费,每年20元,由地方研究会统一收取上缴。

五、会员的管理和服务

1.发展会员要本着自愿的原则,切忌摊派。

2. 要加强对会员的管理并提供相应的服务。

1)本会将直接向会员发送简报、各种学术活动的通知和有关资料;在中国学前教育研究会网站开设会员专区,给会员提供专享的信息、资料和课题指导;给会员参与各种活动的优先权或优惠待遇;通过各种方式给会员单位提供宣传、展示其工作成绩或产品的机会和平台;定期或不定期开展面向会员的活动等。

2)各地方研究会要配合中国学前教育研究会加强对本地单位会员的服务、管理和指导,及时传达总会的活动信息,积极组织单位会员参加总会及其分支机构的各种学术研究和交流活动并给予优先权;对单位会员主持的课题和举办的重要活动给予支持和指导,并充分利用本会网站、简报等媒介宣传和报道单位会员的活动信息和工作成果。

3)会员退会时应书面通知本会并交回会员证。对连续2年不交纳会费并无故不参加本会活动的单位会员和连续5年不交纳会费并无故不参加本会活动的个人会员,要取消会员资格。对严重违反《中国学前教育研究会章程》的单位会员和个人会员,要取消其会员资格并予以通报。

会员可随时发展,本会审核时间每年两次。各地方研究会和有关单位应在每年5月和10月底前将《中国学前教育研究会单位会员入会申请》和个人会员汇总表报送本会秘书处。

注:单位会员只代表本单位,不代表单位中的个人。

    单位会员要指定一名工作人员和地方研究会以及本会联系与沟通。

    地方研究会将单位会员申请表和个人会员的汇总表,寄往北京市新街口外大街19号北师大科技楼C904  邮编  100875

联系人:汪老师  电话:010-58807970  

电话、传真:  中国学前教育研究会秘书处 010- 58807970

邮箱: wangyq798@sohu.com 

单位会员会费请由银行转帐。开户银行:北京银行北太平庄支行。户名:中国学前教育研究会 。帐号:000120105199875

附:

中国学前教育研究会会员管理办法:

https://ty.07baby.com/article/9533.html

 

 中国学前教育研究会单位会员申请表:

www.cnsece.com/upload/file/201304/15a96f4a08973e8445ada77c3b6f7b32.doc

 

 中国学前教育研究会个人会员登记表:

www.cnsece.com/upload/file/201304/354913120e2780a37dff4191d138ae1b.doc

 

 

                               中国学前教育研究会    

                             2013年4月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