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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育部举办《3-6岁儿童学习与发展指南》培训

发布日期:2012年12月12日
作者:教育部     来源:教育部基教司

       10月9日,教育部印发了《3-6岁儿童学习与发展指南》(以下简称《指南》)。基础教育二司于10月15—23日分别在天津市和贵州省贵阳市举办了《指南》培训班,邀请《指南》研发专家组对省级《指南》培训的组织者、策划者和培训者进行了培训,目的是为各省(区、市)培训一支在当地组织和策划《指南》培训的专业化队伍,指导和推动各地逐级做好《指南》的培训与贯彻落实工作。


        基础教育二司巡视员李天顺同志、副巡视员姜瑾同志分别出席培训班并做了讲话。他们在讲话中强调,在学前教育跨越式发展的历史新阶段,《指南》的出台是贯彻落实教育规划纲要和学前教育“国十条”的重要举措,必将对全面提高学前教育质量,防止和纠正学前教育“小学化”倾向,高质量推进学前教育的普及进程发挥重要作用。贯彻落实好《指南》是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各级教育部门和各级各类幼儿园的一项重要任务。各地要抓住关键环节,重点抓好全员培训,建设好《指南》实验区,做好幼小衔接,加强社会宣传等方面的工作。各地要加强领导,精心组织,建立行政推动、科研引领、专家指导、典型示范的工作推进机制,以《指南》为契机,建立健全区域和园本教研制度,完善教研网络和幼儿园保教工作业务指导机制,探索建立科学的学前教育评估考核新体系,把贯彻落实《指南》的各个环节扎扎实实落到实处。
在为期六天的培训中,专家组采用参与式活动与专题讲座相结合的方式,对《指南》进行了深入解读,通过案例和问题分析等形式,就幼儿各学习与发展领域的核心价值、《指南》在幼儿园教育实践中的运用等问题与培训人员进行了深入讨论,对下一步各地培训计划、培训重点难点问题等进行了交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