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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育部就乱收费举报、治理奥数等7大问题回应人民网网友

发布日期:2012年11月15日
作者:杨迪     来源:人民网


 
  近日,教育部对人民网网友在“部委领导留言板”中提出的教育领域热点问题进行了详细回应,内容涉及“教育乱收费举报”、“治理‘奥数’”、“开展中小学公共安全教育”、“大学精品课程资源共享”和“开展校车安全管理专项督查”等七个方面。这是教育部第四次对人民网网友留言进行集中答复。我们列出全部问题,摘录部分回答,如下:

  教育部答复人民网网友7方面热点问题:

  一、如遇幼儿园不合理收费,家长应向哪里反映情况?

  网友:此前高额的赞助费得以取消,自是十分开心,孩子接受教育的门槛总算低了一些,可是总能听到幼儿园负责人“抱怨”说招的孩子越多亏损的越多。我们很担心这样会不会影响幼儿园教师的积极性和教学质量?教育部虽规定对收费标准进行严格的公示,但还是会担心园方会巧立各种名目收取费用。如有不合理收费,家长应向哪里反映情况呢?(网友“幼儿家长” )
 
  教育部:如果遇到幼儿园不合理收费,建议您首先向当地教育主管部门进行反映,也可向各级治理教育乱收费部门联席会议办公室(办公室设在教育行政部门)举报,教育部及全国31个省(自治区、直辖市)的教育乱收费举报电话和举报邮箱请登录教育部门户网站进行查询(网址为:
http://www.moe.gov.cn/publicfiles/business/htmlfiles/moe/s5987/201112/128373.html)。您还可以拨打教育部24小时统一监督举报电话010-66092315、66093315进行实名举报。
 
  感谢网友朋友对教育的关心和对我部工作的支持,欢迎再提宝贵意见!

  二、现在学校教学中融入了很多奥数知识,孩子不补习奥数学习就会很吃力,教育部有没有好办法来改变这一现象?

  网友:北京市教委针对小升初教育发布了严禁奥数成绩与入学挂钩的规定,这切实减轻了孩子的学习负担,是一件大好事。但是现在学校的数学教育中融入了很多的奥数知识,如果不额外进行学习,孩子在进入初中时就会很吃力。我想请问袁部长,针对这项政策教育部有没有更加根本性的措施?一纸禁令真的能改变多年来的教育痼疾吗?(网友“拒绝奥数”)
 
  教育部:奥数教育是一种特殊性质的教育,只适合于少数在数学方面有天赋才能的学生,并不适合于大多数学生,拔苗助长反而容易导致学生厌学。我部一直努力解决“奥数”成绩与义务教育学校招生挂钩的问题。从2006年以来,先后下发《教育部关于贯彻义务教育法进一步规范义务教育办学行为的若干意见》和《教育部关于当前加强中小学管理规范办学行为的指导意见》,明确要求各地依法坚持免试就近入学制度,不能采取任何形式的考试、考核、测试选拔学生,不能将各种竞赛成绩作为招生的依据,制止各种学科竞赛、特长评级与义务教育阶段学校录取相挂钩。2011年和2012年分别下发了《教育部关于治理义务教育阶段择校乱收费问题的指导意见》和《教育部、发改委、审计署关于治理义务教育阶段择校乱收费的八条措施》,明确要求坚决禁止学校单独或和社会培训机构联合或委托举办以选拔生源为目的的各类培训班(占坑班、奥数班等)。
 
  中小学课程标准也严禁各学科课程涉及奥数问题,但是,有关规定在一些地方没有得到有效落实,仍有社会培训机构和学校违反规定,非公开地将“奥数”成绩与升学条件挂钩。我部将进一步加强对地方的指导和监管力度,加强学校管理,规范办学行为,尽快使奥数教育回归本来面目。下一步,我部将坚持标本兼治,进一步明确规范义务教育阶段招生入学等方面的规定,重申相关政策要求,规范办学行为;国家教育督导团将组织国家督学分片区对各地规范培训机构工作和治理“奥数”工作进行督导检查。

 


 
 
      网友问题三:可否将灾害事故及相关的安全知识加入学生教材?
 
    人民网网友:近来频发的自然灾害和安全事故,使得很多人因为安全意识淡薄而丢掉年轻的生命。建议教育部在编写教材时,可不可以把地震、交通事故、火灾等一些生活中常接触的事故及相关的安全知识加入教材并进行考核呢?这样也可以让学生们学习更多实用的知识。(网友“让孩子更安全” IP:221.192.150.★)
 
    教育部:教育部对于从学校教育的渠道使学生了解安全教育知识、开展科学自救与互救常识普及一直是十分重视的,始终把提高师生的安全意识、防灾意识和应急逃生、自救与互救能力,以及学校应对各类突发事件的能力作为安全工作的重中之重。
 
    (一)明确提出中小学安全教育的政策要求
 
    2006年,教育部、公安部、司法部、建设部、交通部、文化部、卫生部、工商总局、质检总局、新闻出版总署等联合印发了《中小学幼儿园安全管理办法》。该管理办法第五章“安全教育”用约占全文八分之一的篇幅对安全教育的实施主体、教育对象、教育内容、教育形式、保障措施等做出了明确规定。
 
    2007年,教育部组织研制、国务院办公厅转发《中小学公共安全教育指导纲要》,把中小学公共安全教育的主要内容分为预防和应对社会安全、公共卫生、意外伤害、网络、信息安全、自然灾害以及影响学生安全的其他事故或事件六个模块,分别规定了小学1-3年级、4-6年级、初中和高中的不同教育内容,并对中小学公共安全教育的实施途径和保障机制做出了规定。《纲要》强调中小学公共安全教育要注重实践性、实用性和实效性,要求各地开展公共安全教育必须因地制宜,科学规划,做到分阶段、分模块循序渐进地设置具体教育内容,保证公共安全教育的时间,确保完成本纲要中规定的教学内容。《纲要》还明确提出各地要加强教学资源建设,积极开发公共安全教育教学资源。凡进入中小学校的自助读本或相关教育材料必须按有关规定,经审定后方可使用;公共安全教育自助读本或者相关教育材料的购买由各地根据本地实际情况采用多种方式解决,不得向学生收费增加学生负担。
 
    2008年教育部印发了《中小学健康教育指导纲要》,规定了健康教育内容包括五大领域,其中一个领域是安全应急与避险。
 
    2009年教育部指导编写了《中小学安全工作指南》,设置了“学校的日常安全管理、不同季节学校安全教育的重点及交通事故、溺水事故、食物中毒、一氧化碳中毒事故、拥挤踩踏事故、地震事故、洪水和泥石流、雷击、火灾、校园伤害等事故预防和处理”共十二个专题内容,为各地设计安全教育教材,开展安全教育工作提供了指导。
 
    2011年教育部发出通知,要求各地教育部门和学校要充分利用我部组织编写的《学生安全乘车须知》和公安部组织编写的《儿童交通安全知识手册》等资源,结合本地实际情况,普遍开展学生上下学交通安全教育。
 
    (二)各学科教学有机渗透安全教育内容,发挥课堂教学主渠道作用
 
    中小学需要开展的专题教育内容比较多,而学生学习的课时有限。在有关学科课程教学的过程中渗透性地、经常性地进行安全教育,将促使学生对安全知识、生存技能有更为深入的理解和把握,可以收到更好的效果。教育部已将安全教育的目标、内容与要求有机渗透在中小学思想品德、科学、物理、化学、生物、地理、体育与健康、思想政治等课程之中,充分发挥课堂教学主渠道的作用。具体情况是:
 
    小学1-2年级《品德与生活课程标准(2011年版)》要求学生“使用玩具、设备进行活动时,遵守规则,注意安全”“认识常见的交通标志和安全标志,遵守交通规则。不到危险的地方去玩,避免意外伤害”“了解当地多发的自然灾害的有关知识,知道在紧急情况下的逃生或救助办法。”小学3-6年级《义务教育品德与社会课程标准(2011年版)》要求学生“体会生命来之不易。知道应该爱护自己的身体和健康。知道日常生活有关安全的常识,有安全意识和基本的自护自救能力,爱护自己的身体和健康”。建议“从防火、防盗、防触电、防中毒、防溺水、防雷电等方面,查找有关安全的小常识和发生安全事故的案例,以知识竞赛、设置情境等方式,学习、演练自救互救方法”。初中《思想品德课程标准(2011年版)》要求学生“认识自己生命的独特性,珍爱生命,能够进行基本的自救互救”。建议“通过观看纪录片、图片等方式,初步了解地震、火灾、水灾等灾害,学习一些自护、自救、互救、他救的常识”。以上三个课程标准有关安全教育的内容要求构成了比较全面的义务教育阶段安全教育的系列。
 
    另外,通过科学、物理、化学、生物、地理等课程培养学生的安全意识,提高安全自救、互救的能力。《初中科学课程标准(2011年版)》安排了“人、健康与环境”学习主题,要求学生“知道生活中可能遇到的有毒物质和防御措施”“知道安全用药的常识”“列举触电、溺水、异物堵塞气管、蛇虫咬伤等急救的基本方法”等,练习相关的急救基本方法。初中《物理课程标准(2011年版)》“能源与可持续发展”部分要求学生“知道核能等新能源的特点和可能带来的问题”,对学生进行核安全教育。初中《化学课程标准(2011年版)》“化学物质与健康”部分要求学生“知道某些物质(如一氧化碳、甲醇、黄曲霉素等)对人体健康的影响,认识掌握化学知识能帮助人们提高自我保护意识”,了解防毒措施,对学生进行化学制品安全教育。初中《生物学课程标准(2011年版)》“生物圈中的人”部分要求学生“关注食品安全”。“健康地生活”部分要求学生“了解酗酒、吸烟和吸毒的危害”“概述安全用药的常识”“模拟练习人工呼吸或止血包扎”,对学生进行拒绝毒品、用药安全、食品安全以及一些急救方法的教育。《义务教育体育与健康课程标准(2011年版)》要求学生在学习体育运动知识与技能中“增强安全意识和防范能力”“了解食品安全与健康的关系”,进行运动安全和食品安全教育。
 
    《普通高中地理课程标准(实验)》设置了“自然灾害与预防”选修模块,内容包括自然灾害的类型与分布、我国的主要自然灾害、自然灾害与环境、防灾与减灾等。建议“围绕沙尘暴等自然灾害,开展研究性学习”“结合实际,讨论在日常生活中如何应对突发性灾害”“收集本地区有关自然灾害前兆的谚语,以及防灾减害的有效方法,在全班进行交流”“模拟以某自然灾害为背景的救援演习”“配合‘世界防灾日’,出一期板报”;“组织以‘自然灾害与我们’(或‘自然灾害与环境’‘自然灾害与高科技’等)为主题的演讲比赛”等,对学生进行科学预防自然灾害的教育。高中思想政治选修5《生活中的法律常识》要求学生了解《消防法》《防震减灾法》等基本的法律知识,指导学生如何防范爆炸、地震、火灾等突发自然灾害,对学生进行一些急救方法的教育,以提高学生应对突发灾害和事故的能力。
 
    各学科课程标准中除了对安全教育的课程内容提出具体要求以外,对于学生学习目标的达成情况也给出了评价要点以及评价方法举例的提示,以便对学生进行考核时参照执行。
 
    中小学教材是依据课程标准选择和组织教学内容的,中小学现行教材充分贯彻课程标准的要求,均安排了相应教学内容。我们也会请相关学科的教材编写者在修订和编写教材时进一步关注此问题。

 

 


       网友问题四:我国大学课程已经实现资源共享了吗,怎样才能看到?
 
    人民网网友:前段时间,美国名牌大学课程的视频已公开在网上,供全世界学生分享,社会反响很好。但是由于是英文教学,对于英文水平不高的学生来说有很大的限制。在国内,像我这种外校学生对于北大、清华这类名校、名师的课程非常感兴趣,但却没有办法学习到这些课程,请问我国目前的大学课程已经开放资源共享了吗?怎样才能看到?(网友“想去北大” IP:106.3.103.★)
 
    教育部:教育部从2003年至2010年组织北京大学等高校建设了3000多门国家精品课程,这些课程的部分资源可在“国家精品课程资源网”(
http://course.jingpinke.com/)浏览学习。为了进一步提高高等教育质量,服务学习型社会建设,加强优质教育资源开发和普及共享,教育部于2011年又启动了“十二五”期间国家精品开放课程建设工作。国家精品开放课程包括精品视频公开课和精品资源共享课两类课程。
 
    精品视频公开课定位于以高校学生为主要服务对象,同时面向社会公众免费开放的科学、文化素质教育网络视频课程与学术讲座。目前,已有自北京大学、清华大学等一大批知名学者、专家和名师奖获得者主讲的105门课程752讲视频公开课以“中国大学视频公开课”的形式通过“爱课程”网(
http://www.icourses.edu.cn)、中国网络电视台(http://www.cntv.cn/)和网易(http://open.163.com/)等平台向社会免费开放。这些课程包括文学艺术、哲学历史、经管法学、基础科学、工程技术、农林医药等方面的课程与学术讲座。社会公众可登录上述网站免费学习知名大学教授讲授课程,也可通过iOS系统或者Android 系统的移动终端(如iPad、智能手机等)收看学习。“十二五”期间,国家将支持建设1000门精品视频公开课。
 
    精品资源共享课是以高校教师和学生为服务主体,同时面向社会学习者的基础课和专业课等各类网络共享课程。“十二五”期间教育部将支持对原国家精品课进行升级改造,并建设更多的以量大面广的公共基础课、专业基础课和专业核心课为重点,突出课程资源系统、丰富和适合网络传播特点的精品资源共享课,这些课程不仅有课程全程教学录像,还有包括课程介绍、教学大纲、教学日历、教案或演示文稿、重点难点指导、作业、参考资料目录等反映教学活动必需的资源,以及反映课程特点,应用于各教学与学习环节,支持课程教学和学习过程,较为成熟的多样性、交互性辅助资源,例如:案例库、专题讲座库、素材资源库、演示/虚拟/仿真实验实训(实习)系统、试题库系统等资源。精品资源共享课将在明年上半年通过“爱课程”网推出,敬请关注。
 网友问题五:教育部会如何开展校车安全调查,调查结果是否会告知学生家长?
 
    人民网网友:“校车事故”频发,应该引起教育部的关注了,孩子的生命安全是最重要的。我的孩子每天就乘坐学校班车上下学,几次“校车事故”后,我都每天自己接送孩子了。看到新闻说教育部在九月开始全面进行校车安全管理检查很是欣慰。校车的安全检查涉及到许多环节,请问教育部将会如何开展调查?调查的结果是否会告知学生家长?(网友“优优” IP:106.3.103.★)
 
    教育部:2012年4月5日,《校车安全管理条例》(以下简称《条例》)以国务院令形式颁布实施。为贯彻落实《条例》,统筹协调校车安全管理工作,教育部、公安部等20个部门(单位)组成的校车安全管理部际联席会议经国务院批准成立,并先后召开了部际联席会议第一次会议和联席会议办公室主任办公会,建立了一系列的工作制度。校车安全管理部际联席会议成员单位联合印发了《教育部等20部门关于贯彻落实<校车安全管理条例>进一步加强校车安全管理工作的通知》和《教育部等20部门关于印发<校车安全管理部际联席会议成员单位职责>的通知》,加强对地方校车安全管理工作的指导,进一步明确相关部门职责,建立健全校车安全管理工作机制。
 
    为全面了解各地校车安全管理工作进展情况,推动各地深入贯彻落实《校车安全管理条例》(以下简称《条例》),校车安全管理部际联席会议(以下简称联席会议)第一次会议对开展校车安全管理专项督查进行了部署。此次专项督查采取点面结合、地方自查与部门抽查相结合的方式进行。本次督查的重点是: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校车安全管理工作机制建立情况,《条例》实施办法制定情况;各地(市)或县(区、市)保障学生就近入学或者在寄宿制学校入学情况,发展公共交通为学生上下学乘车提供方便情况,校车服务方案、过渡期交通安全方案制定情况,校车使用许可制度建立情况,校车驾驶人审批管理情况;配备校车的学校和校车服务提供者安全管理责任书签订情况,随车照管人员配备管理情况,学校交通安全教育开展情况等。
 
    联席会议目前正在对14个省市贯彻落实《条例》情况进行抽查。督查组既听取各级政府关于校车安全管理工作汇报,也实地乘坐校车了解各个环节的工作情况。各督查组将对在督查过程中发现的问题及时口头反馈到各被督查单位并在督查结束后以书面形式报告联席会议办公室。联席会议第二次会议将对存在的困难和问题研究对策。本次校车督查的结果,将在督查结束后向社会公布。

  网友问题六:如何帮助高校毕业生树立正确的职业观,提高就业能力的问题?
 
    人民网网友:高校应届毕业生的就业问题始终受到了教育部的高度关注,这是关系到国家未来命运的重要问题。当前,毕业生对于薪金、工作条件的期望值不断提升,但现实情况却往往不甚乐观。教育部有什么政策帮助高校毕业生树立正确的职业观,提高其就业能力?(网友“求职者” IP:202.18.51.★)
 
    教育部:1.大力开展职业生涯规划教育。教育部高度重视大学生职业发展教育和就业指导工作。2007年,制订了《大学生职业发展与就业指导课程教学要求》,明确把职业发展与就业指导课程列入必修课,纳入教学计划,贯穿于整个大学教育期间。为学生提供全程化、专业化的职业发展教育和就业指导,帮助学生了解职业发展、明确职业需求、确立职业目标。同时,以课程为载体、以职业生涯规划设计为重点,通过专家讲座、个别心理辅导、实习等多种形式,引导学生规划自己的职业生涯,做好知识储备和能力准备,提高就业能力;通过就业形势教育和就业政策宣传等帮助学生认清形势,准确定位,合理调整就业期望值。
 
    2.加强就业教育和思想政治教育,鼓励和引导毕业生到基层建功立业。通过媒体、网络、报告会等多种形式,大力宣传国家促进高校毕业生就业的各项政策,宣传优秀大学生投身基层艰苦奋斗的感人事迹和可贵精神,引导他们树立“行行可建功、处处能立业、劳动最光荣”的就业观,鼓励他们到城乡基层、中西部地区、民族地区、贫困地区、艰苦边远地区和中小企业就业创业。同时,积极出台相关优惠政策,鼓励和引导毕业生到基层、到祖国最需要的地方去建功立业。
 
    3.加强实践育人,提高毕业生就业能力。高校要增加实践教学比重,为大学生提供更多实习实践机会,通过参加职业技能培训、技能鉴定和开展专业实习、社会实践、志愿服务、支教等活动,提高大学生就业创业能力。

  网友问题七:教育部对丢失的毕业证、学位证有没有补办政策?
 
    人民网网友:我大学的学位证书丢失了,据学校说教育部规定不能补办,只能开证明。现在我在找工作,有些单位不认可证明,请问该怎么办?教育部对丢失的毕业证、学位证有没有相关的补办政策?(网友“寻回学位证” IP:123.235.32.★)
 
    教育部:根据《普通高等学校学生管理规定》(教育部第21号令)第三十九条规定:“毕业、结业、肄业证书和学位证书遗失或者损坏,经本人申请,学校核实后应当出具相应的证明书。证明书与原证书具有同等效力。”因此,学历证书如有遗失或损坏,经本人申请,由学校核实学生信息后,出具相应证明书,证明书内容除含有原证书相关内容外,应注明原证书编号。
 
    依据上述规定,证明书与原证书有同等效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