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儿童发展纲要和女童项目

发布日期:2007年01月22日
    来源:联合国儿童基金会中国办事处


    存在的问题
 
    中国已于1992年正式签署了《儿童权力公约》,并在全球发展目标框架下相继制定了《九十年代中国儿童发展纲要》和《中国儿童发展纲要2001-2010年》。在此基础上,中国是全球为数不多的在地方一级(大陆31个省及98%以上的地、市、县)都制定了相应的地方儿童发展规划,为儿童的发展创造了良好的条件。与此同时,中国的快速发展为宣传和倡导儿童权力、研究和了解儿童发展状况和问题提供了广阔的平台和渠道。

    然而,正如中国社会的发展中存在着经济与社会发展的不平衡一样,儿童权力和为实现儿童权力而制定的目标尚未得到足够的重视。很多人也没有意识到他们所做的诸多努力对儿童权力的实现、儿童的发展及国家的未来所产生的影响。纲要实施还存在着困难和挑战。

    儿童发展目标的制定: 中国先于联合国儿童问题特别会议(2002年)制定了中国儿童发展纲要。因此在纲要目标的设定上有些与全球目标不太一致, 有些目标和全球目标的要求比过低,有些重点问题没有得到突出体现。各地在制定本地方儿童发展规划时也大多照搬国家和省级纲要的目标,目标周期长、目标不明确或不能反映本地的主要问题。基层协调和监测儿童纲要的能力明显不足。

    儿童发展目标的监测: 虽然中国的统计相对比较完善,各部门也建立有相应的统计制度。但常规的数据统计,特别是在地方一级的技术和财力都不足。许多数据在层层汇总中丢失了分组信息,包括分性别的信息。能够帮助进一步进行原因分析和决策的信息不够。国家调查数据较为准确。信息收集、使用和共享尚未形成有效的机制,数据往往不能得到充分的利用。

    儿童发展新问题的研究: 中国的专家学者进行了大量的儿童问题研究。然而很多研究选题比较分散,或停留在研究层面。如何建立有效的机制和渠道将信息与儿童发展决策、信息与儿童权利的倡导与宣传结合起来,是我们面临的一大挑战。同时,在中国经济和社会的转型时期,我们面临着不断加大的发展差距所带来的“未尽事宜”和“新的问题”,如贫困地区的儿童生存和发展问题、富裕地区儿童生理和心理问题等。

    行动和措施
 
    通过知识、倡导和行动项目,联合国儿童基金会与国务院妇女儿童工作委员会和国家统计局合作,为中国儿童发展纲要的制定、监测与评估提供技术支持和帮助。这些活动包括:

    ?联合国儿童基金会支持协助开发了县级儿童发展纲要实施指南,为基层开展儿童纲要的宣传、计划和监测提供了有用的工具。项目还动员国内相关领域的专家参与基层的考察与督导,对各省和西部32个贫困项目县的工作人员进行业务培训,提高了他们的业务能力。

    ?支持西部32个项目县制定儿童发展跨部门行动计划,将儿童发展规划落到实处。

    ?支持国务院妇女儿童工作委员会建立了以宣传儿童权利和儿童发展纲要,促进信息交流和共享为目标的儿童信息网站:http://www.cinfo.org.cn/。定期编发了《两纲通讯》以加强与部门和基层的联系。

    ?在国家统计局和31个省统计局推广使用联合国儿童基金会开发的DevInfo数据库软件,开展数据库的培训和开发。目前已开发出国家级的NPAInfo数据库和28个省的省级纲要监测数据库。

    ?开展有关儿童发展的最新问题的研究。在联合国儿童基金会的支持下,几年来相继开展了《0-6岁残疾儿童调查》、《儿童发展纲要与国际目标的一致性研究》、《九城市流动儿童状况调查》、《北京市伤害调查》等一系列研究项目,取得了很好的社会反响和政策影响。

    影响和成效
 
    联合国儿童基金会支持的儿童发展纲要项目从政策和社会环境层面支持了中国儿童的发展和儿童发展目标的实现。

    ?中国政府2001年在北京成功地主办了第五次东亚及太平洋地区儿童问题部长级磋商会议,并于2003年和2005年向第六次和第七次地区儿童问题部长级磋商会提交了国家报告。

    ?通过培训,各级妇儿工委及统计局工作人员的业务素质和能力得到了明显的提高。

    ?由联合国儿基会支持建立的儿童信息网站已经成为中国最大的儿童信息网站,提供了较为全面和权威的中国儿童发展信息。

    ?NPAInfo为有效收集和共享数据提供了技术平台,提高了数据的利用和展示能力。

    ?在北京地区启动了儿童伤害预防试点项目,引起儿童、家长及全社会对儿童安全问题的重视。

    所有这些,都直接或间接地为最大程度地在中国实现儿童权利作出贡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