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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府主导强力推进农村学前教育三年普及

发布日期:2011年12月30日
作者:洪秀敏范明丽     来源:学前教育研究


       [摘要]在强力推进农村学前教育三年普及过程中,河北省始终立足于学前教育的公益性,强化并落实政府主导责任,坚持“以政府和集体办园为主,以公办教师为主,以政府和集体投入为主”的“三为主”学前教育发展模式,使农村公办学前教育资源得到快速发展,实现了全省2/3以上的农村地区基本普及了学前三年教育。在此过程中,河北省对农村中小学布局调整後富余教育资源的合理有效利用经过实践检验,证明是切实可行的发展农村学前教育的有力措施,可以为我国其他地区,尤其是农村地区学前教育事业发展提供有益的启示和借鉴。

  [关键词]政府主导;农村学前教育;三年普及;“三为主”学前教育发展模式

  河北省地处华北平原北部,下辖11个设区市,172个县(市、区),总人口7,185万,农村地区占地广袤,2,227个乡(镇、街道)中共有乡镇1,969个,农村人口占大多数,发展学前教育的重点和难点都在农村。作为京津地区腹地,河北省2009年GDP总量达17,026.6亿元,在我国省级行政区中位列第6名,比上年增长10%,经济发展的良好态势为河北省大力推进学前教育事业奠定了坚实的物质基础。2001年,《国务院关于基础教育改革与发展的决定》提出要“因地制宜调整农村义务教育学校布局”,这为河北省充分利用富余的校舍和教师资源发展农村学前教育带来了难得的契机。在此基础上,河北省充分立足本省省情,近十年来始终坚持“以政府和集体办园为主、以公办教师为主、以政府和集体投入为主”的“三为主”学前教育发展模式,积极制定规划、出台政策、规范管理、加强督导,在推动学前教育事业快速发展过程中走出了一条着力扩大普惠性资源、强力推进农村学前教育三年普及的改革发展之路。

  一、明确学前教育公益性,强化落实政府主导责任

  在学前教育事业发展过程中,河北省始终明确其公益性质,把“发展学前教育,作为关系亿万儿童健康成长和千家万户切身利益,关系国家和民族未来”的重要事业。21世纪初期,面对国家政策的调整和有些省市一浪高过一浪的公办幼儿园改制风潮,河北省教育厅在省委、省政府的支持下立足本省省情,继续坚持走“以公办为主,民办为辅,公办民办相结合”的学前教育发展之路,并在农村地区逐渐形成了“以政府和集体办园为主、以公办教师为主、以政府和集体投入为主”的“三为主”学前教育发展模式,在一定程度上保障了学前教育的公益性。从2001年开始,河北省就开始组织实施“基本普及学前三年教育县(市、区)工程”,先後在保定涿州市、邯郸涉县、邢台沙河市、石家庄藁城市、张家口尚义县开展普及学前三年教育试点工作,并召开现场会,总结推广其普及农村学前三年教育的经验。从2001年到2008年,河北省已经累计召开了五次全省普及学前三年教育工作现场会。2010年10月,河北省又在保定市召开了学前教育工作现场经验交流会,进一步明确“三为主”模式,并要求各级教育行政部门以提高学前教育普及率和保教质量为中心,将抓好农村学前教育作为重点,大力推进标准化幼儿园建设,进一步实施“基本普及学前三年教育县(市、区)工程”。

  2010年以来,随着全国各地“入园难”问题日益突出,河北省更加明确认识到强化和落实政府主导责任在农村学前教育事业发展中的重要意义,因此在《河北省人民政府关于大力发展学前教育的若干意见》中专条提出要继续推行“三为主”模式,并要求“落实政府责任,完善学前教育管理体制和工作机制,加快发展农村学前教育”。

  首先,河北省把普及学前三年教育列为全省基础教育事业发展的重要目标,制定了全省和各地市、区县的学前教育事业发展规划。在省级层面,河北省先後制定了全省“普三”规划、学前教育五年发展规划和中长期教育改革发展规划。目前,全省的学前教育三年行动计划编制工作也已启动实施。在注重全省统筹规划、完善普及标准的同时,河北省还要求各县人民政府把学前教育纳入当地经济社会发展总体规划,以县为单位编制学前教育三年行动计划,在整体规划的基础上分类推进,切实强化各级政府职责,保证农村“普三”工作的顺利开展。

  其次,河北省依据本省学前教育发展的实际情况出台了各项标准和政策文件,通过建章立制,依法治教,为全省学前教育事业发展提供了有力保障。如学前班与幼儿园管理办法、幼儿园分类评定标准、分类评定验收标准及收费原则、幼儿园学前班登记备案制度、幼儿园教师队伍管理意见、普及学前三年教育县(市)标准等一系列学前教育管理政策文件,对加强全省学前教育工作的规范化、科学化管理,逐步实现依法治教发挥了重要作用。在此基础上,各地市、区县还根据当地实际情况制定具体实施文件,建立了“三级两线”(“县政府一乡镇政府一村委会”“教育局一中心校一幼儿园”)和“幼小一体化”的管理体制,并完善了由相关部门参加的学前教育工作议事制度,实施目标管理,不断加大管理力度。

  再次,河北省把“普三”工作纳入了省政府对县级政府教育工作的督导评估中,不断加大督导评估力度。从2003年开始,河北省就与各市签订了“普三”目标管理责任书,启动了“普三”县评估验收工作,并从2004年开始逐县验收。从2005年起,河北省又把原来的按年度“普三”规划等额验收改为差额验收,并按照“查一验二谋划三”的工作思路进行督导检查和评估验收。从2009年开始,河北省教育厅又启动了对已命名的基本普及学前三年教育县的复查工作,保证“普三”成果不断巩固和提高。

  二、以公办园为主体,注重提供“广覆盖、保基本”的学前教育公共服务

  改革开放以後,随着农村经济社会发展水平的不断提高和适龄儿童入园需求的不断增长,河北省在农村地区办园上始终坚持“以政府和集体办园为主”,注重提供“广覆盖、保基本”的学前教育公共服务,并在实践中不断调整和完善。在具体分工上,河北省主要采取县级政府统筹、乡(镇)负责协调、村委会负责落实的办法,以乡(镇)为单位,统一规划,合理确定幼儿园的数量、位置和规模,建设规范化幼儿园。

  2001年,河北省开始在全省介绍推广涿州经验,明确其“三段两基五独立”的规范化幼儿园标准。但是,在实际实施过程中发现,强调“五独立”的结果是在一定程度上限制了农村幼儿教育与义务教育的资源共享,特别是各地在幼儿园教师核定编制过程中,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小学附属幼儿班可以纳入编制,而独立幼儿园却被排除在外。因此,2004年以後,河北省又开始在全省推广邢台沙河市“以公办小学附属幼儿园为基本形式的公办幼儿园为主体”的经验,不再强调幼儿园与小学分离,而是通过小学附属的“幼儿班”来实现学前教育与义务教育的资源共享。这种小学附属“幼儿班”不是原来的小学附设学前班,而是按照规范化幼儿园的要求,建设包括大班、中班、小班在内的“幼儿班”,虽隶属小学管理,但却按照幼儿教育规律进行组织,有效解决了“小学化”问题,同时使河北省公办园资源得到较快发展,从低于全国平均水平发展为达到甚至超过全国平均水平。

  2011年3月1日,《河北省中长期教育改革与发展规划纲要(2010-2020)》进一步提出要进行“学前教育办园体制改革试点,将学前教育纳入政府基本公共服务范畴,重点普及农村学前三年教育;深化办园体制改革,健全和完善以政府和集体办园为主、以公办教师为主、以政府和集体投入为主的农村学前教育发展模式;开展优质幼儿园承办新园、托管薄弱园、举办分园等改革试验”。2011年2月23日颁布的《河北省人民政府关于大力发展学前教育的若干意见》也明确提出“各地要根据当地经济发展情况、学前教育资源分布状况和人民群众的需求,统筹规划城乡学前教育布局,加快建设一批公办幼儿园,提供‘广覆盖、保基本’的学前教育公共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