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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国幼儿园教材发展的历史回顾

发布日期:2011年07月31日
作者:张晖     来源:《早期教育》

  自1903年我国第一所幼儿园在湖北武昌诞生以来,幼儿园教材的历史画卷也随之展开。通过对不同历史时期幼儿园教材的分析、研究、总结,不仅可以重温中国幼儿教育发展的脉络,而且可以帮助我们重新认识在不同的社会政治文化背景、教育价值取向、教育课程观念下幼儿园教材的不同性质和特点,帮助我们充分认识幼儿园课程实施与幼儿园教材之间的内在联系。

  综观幼教一百多年的历史,笔者认为我国幼儿园教材的发展可以分为四个时期。即:萌芽期(1903-1918),起步期(1919~1949),建设期(1950-1981),发展期(1981年以后)。不同历史时期的幼儿园教材是当时特定社会条件下的产物,同时也是特定社会幼儿教育发展的印记。

  一、幼儿园教材的萌芽时期

  1904年我国颁布的《奏定学堂章程》确定了近代的学制系统,其中包括了蒙养院制度,并为学前教育制定了《奏定蒙养院章程及家庭教育法规》。章程中不仅确定了学前教育在国民教育体系中的基础地位,而且提出了保育教导要旨和蒙养院应设立的课程及房舍、场地、设备及管理的具体规定。由于当时特定的历史背景,幼儿教育主要还是在家庭中进行,为此,章程提出了三项措施:(1)“令各省学堂将《孝经》《四书》《列女传》《女训》及《教女遗规》等书,择其最切要而极明显者,分别依次浅深,明白解说,编成一书,并附以图,至多不得过两卷。每家散给一本。”(2)使每个中国家庭有一本外国交通教育书籍。(3)将“初等小学识字课本及小学前两年之各种教科书”由地方官员发放。这些可以视为我国幼儿园教材的最初萌芽,

  1904年,上海务本女塾附设幼稚舍。当时官办蒙养院使用由《四书》《孝经》选编的官编教科书:民间办蒙养院或从日文译述,或将《三字经》《百家姓》改编成游戏、歌谣、谈话、手技等教材;教会幼稚园则采用西方翻译过来的唱歌、游戏等材料,教材、教法都带着洋化。而1905年由湖南聘两位日本女子为保姆的官立蒙养院拟订的《湖南蒙养院教课说略》可视为我国最早的园本教材。其中规定设立谈话、行仪、读方、数方、手技、乐歌、游戏等科目,并有详细的具体教育内容和教学方法。

  本时期幼稚园的教材有两种类型,一类是从四书五经中选编,还有一类是完全抄袭国外幼稚园教材。幼儿园教材也反映出人们对年幼儿童教育重要性认识的不足,但已经开始意识到对这一年龄阶段儿童的教育需要专门的教育内容,这也是对幼儿园教材最初步的认识和行为。

  二、幼儿园教材的起步时期

  五四运动以后,特别是随着新学制的颁布,我国创建了一批各级各类的幼稚园。随着幼稚园的创办,幼稚园教材开始真正进入起步时期,

  1922年11月,北洋政府教育部公布《学校系统改革令》,改蒙养园为幼稚园。商务印书馆成立后曾开办养真幼稚园。上世纪20年代后期,该馆从事幼稚园教材、教法的改革,还编出整套合乎国情的教养员用书,弥补了幼稚园教材的空白。

  1923年,陈鹤琴创办了中国第一所实验幼稚园,研究适合中国的幼儿教育,并编写了大量适合中国国情的幼稚园教材。1932年,陈鹤琴编写的《幼稚园课本》16册由儿童书局出版。以后陈鹤琴、钟昭华、屠哲梅等又于1934年~1939年编译《一年中幼稚园教学单元》《世界儿童歌曲》《世界儿童节奏集》(上下册)《儿童游戏新法》,分别由商务印书馆、世界书局、儿童书局出版。1946年-1947年,中华书局又出版了陈鹤琴、钟昭华编写的《儿童故事》和《儿童游戏》。陈鹤琴还根据国民政府教育部颁布的小学幼稚园课程标准编写了《幼稚生工作簿》12册,于1947年由儿童书局出版,专供家庭、幼稚园和小学一、二年级使用。教材采取单元制教学,内容包含自然、游戏、故事、常识、习惯、读法、识数等科,强调儿童实践。

  本时期专为幼稚园编写的教材,不仅有儿童学习的内容,而且还有教养员用书,也就是今天教材中的教材教法。同时,本阶段是中国历史上幼稚园教材与幼稚园的课程紧密联系的起步,教材体现课程思想,或是课程理念体现在教材中。比如,陈鹤琴编写的幼稚园教材,充分体现了其单元教学课程理论的教育思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