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浅谈幼儿“消瘦”与“低体重”及管理

发布日期:2011年07月21日
作者:张春玲     来源:甘肃省兰州市七里河区秀川幼儿园
   幼儿的“消瘦”与“低体重”均属营养性疾病。营养不良是一种慢性营养缺乏病。主要由于蛋白质和热能的摄入不足或消化吸收不良而引起。营养不良可是儿童体重下降,生长停滞,各组织器官功能紊乱,易合并感染,严重危害儿童健康。患有营养不良的幼儿必须引起家长和托幼机构的高度重视。

   通常在临床病因有三个:1,喂养不当由于饮食安排不合理,如数量不足,品种单调或质量不高,从而不能满足儿童的生长发育需要。2,疾病影响迁延性腹泻,慢性传染性疾病,肠道寄生虫病直接影响各种营养素的消化吸收:先天性畸形,如唇裂,腭裂,先天幽门狭窄,喷门弛缓可造成喂养困难和反复呕吐。3,不良饮食习惯饮食时间不规律,过多吃零食,偏食,挑食等。

   临床诊断主要依临床表现和评估标准唯一依据。临床上最早出现体重不增,随后体重开始下降。患儿可表现乏力,肌肉松弛,毛发干枯,皮下脂肪减少。严重营养不良患儿可出现身高增长迟缓,反应迟钝,智力发育落后。保健机构采用世界卫生组织(WHO)所公布的三个指标;即年龄别体重,年龄别身高和身高别体重的中位数减去2个标准差(-2SD)为评价标准。
营养不良可分三类:即体重低下,生长迟缓和消瘦。按严重程度可分为中度和重度。在我们幼儿园每年的幼儿体查中总会查出营养不良的幼儿。新入托的幼儿也有患营养不良的,许多的家长也时常搞不清“体重低下”和“消瘦”的概念,我现举例说明如:一名1岁6个月女童,测得身长77.5厘米,重7.5千克,其营养状况如何?评价:查评价标准一,18个月女童“按年龄的体重(年龄别体重)评价标准为8.5千克,可见该女童为“低体重儿”。再查评价标准二,可知18个月的女童“按年龄的身长(年龄别身高)”为74.8厘米,比较可见该女童身长高于标准,属正常,最后查评价标准三按身长的体重(身高别体重),”身长77.5厘米女童的评价标准为8.4千克,该女童体重7.5千克,低于标准,因此其营养评价结果为“消瘦”。再如:一个2岁7月的男孩,测得身高81.2厘米,体重9.2千克,该童是否患营养不良?评价;查评价标准一,二和三,查得该年龄难童的“按年龄的体重(年龄别体重)”和“年龄的身高(年龄别身高)”评价标准分别为10.9千克和84.1厘米,身高81.0厘米(因该儿童身高81.2厘米,离81.0厘米较靠近)男童的“按身高的体重(身高别体重)”评价标准为9.4千克。该男童以上三项指标均异常(都低于评价标准),所以该男孩属于低体重儿,而且是“严重慢性营养不良”患者,也就是说“低体重”即按年龄的体重(年龄别体重)低于评价标准。“消瘦”即按年龄的身高(年龄别体重)正常,但按身高的体重(身高别体重)低于评价标准。

   当患有营养疾病的幼儿上托幼机构后,托幼结构就要对这些幼儿进行更多的关爱。1;要把这些幼儿纳入到体弱儿管理中,给予特殊的饮食,保证热能,蛋白质的供给;生活上给予特别照顾,保证进食量。对消化功能差的幼儿可配合中医中药治疗。如捏脊疗法或服用开胃健脾的中药。2;要对原发疾病进行积极的治疗,及时治疗消化道疾病和各种慢性疾病,矫治先天性畸形。3;调整饮食保证营养,根据儿童的年龄和饮食特点进行有针对性的调整,确保营养均衡。一般选用易消化而营养丰富的食物,如鱼,瘦肉,豆制品和绿叶蔬菜等,以满足幼儿生长发育所需要的各种营养物质。4;培养良好的生活习惯;合理安排生活制度。加强户外活动,以增加食欲。按时定量进餐,并注意纠正偏食,挑食的不良饮食习惯。5;定期体格检查根据幼儿年龄按要求进行定期的体格检查,营养不良幼儿每3个月测量体重,身高一次,以便早期发现体重不增等产生营养不良的潜在危险因素。6;加强体格锻炼提高身体素质,根据体弱儿的身体状况,循序渐进的进行锻炼,不仅能增加幼儿的食欲而且能提高幼儿的抗并能力。

   幼儿园是个充满爱的家园,让我们把特别的爱给特别的你—那些体弱的孩子们!                                                          (编辑:l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