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活动申报表:“走进童心世界――全国幼儿园优秀教育活动评选”活动

发布日期:2011年04月20日
作者:本站     来源:中国学前教育研究会

参评单位或个人

 

通讯地址

 

职称或职务

 

身份证号

 

电话号码

(请加区号)

 

手机

 

作 品

名 称

 

□视频类  视频作品大小:     MB    

□文字类  文字作品字数:        

参 评

项 类

□ 健康     □ 语言     □ 社会     □ 科学       

□ 艺术     □ 其它

小班    中班

 大班    □ 其它

视频作品主创人员

策划

指导教师

撰稿

摄像

任课教师

解说

制作

 

 

 

 

 

 

 

视 频

内 容

简 介

(具体内容包括此作品创作的教育理论依据、教学目标概述、基本内容、创作感悟等)

 

 

文 字

作 品

简 介

(具体内容包括教学目标、教学重点、教学难点、教学准备、教学课时、教育理论依据、教学过程和教学评析等)

 

 

 

其 它

(在其它比赛中获奖的作品用于本次评选活动时,必须注明以前的获奖等级与颁奖单位,并确保作品不存在著作权等方面的纠纷)

 

 

声明和同意

本文约定声明条款由主办方拟定,是参评者服务协议的组成部分。凡参评者,均应详细阅读下列规定。本条款约定的目的,是在于保护主办方和著作权人的权益。申请参评者均被视为已经阅读、理解并同意本约定声明条款的内容。

1、参评者在《申报表》中填写的所有信息及提交的证明材料都是真实的。该参赛作品或信息仅代表著作权本人的观点,不代表主办方的立场,主办方不对参赛作品本身的真伪性负责。

2、参评者保证对该作品拥有完整的著作版权,不侵犯其他任意第三方的权利;如作品的信息、内容存在侵犯第三人著作权的可能,作品的提供方将承担一切法律责任。参评者默认授权本活动组委会在国内外范围内代理作品版权的开发,包括但不限于出版、发行、衍生产品开发等。

3、主办方之一中国教育电视台有权对作品进行调整、修改、编辑,并有权在其所有频道、所属网站、报刊、手机报、移动电视等相关媒体上不定期播出和使用。

4、以上条例的一切解释权归主办方所有。

 

教育部基础教育课程教材发展中心

中国学前教育研究会幼儿园课程与教学专业委员

中国教育电视台

 

二〇一一年四月一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