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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连实行新规定今年底公办幼儿园数量将翻一番

发布日期:2010年06月20日

作者:王莹    来源:新华每日电讯     
 



  本报讯(记者王莹)针对公办学前教育资源短缺、儿童入托难问题,辽宁省大连市在2009年7月出台文件规定,凡新建小区配套幼儿园必须为公办性质。到今年年底,这一规定将使全市公办幼儿园数量翻一番,6000多名儿童享受到平价、优质的学前教育。
  大连市《关于进一步规范城区住宅小区配套幼儿园建设管理和使用意见》,明确了小区配套幼儿园要坚持公办特征和优质化的办园方向。此意见规定,凡经市规划部门批准建设的住宅小区配套幼儿园,用地一律按规划拨地的方式供应,工程验收合格后,开发建设单位须按属地无偿将幼儿园交给当地教育行政部门管理和使用;住宅小区配套幼儿园是公共设施,属国有资产,不得出租、出售、转让、抵押和改变用途。(cuckoo编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