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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立法禁止教师从事有偿家教引争议

发布日期:2009年10月26日
作者:中国青年报     来源:中国青年报

      这些天,一部引起诸多争议的地方性法规——《山东省义务教育条例(草案)》(以下简称《条例》),正在公开征求意见。10月下旬,山东省人大常委会法制工作委员会还将举行立法听证会,听取民众对这部法规草案的意见和建议。

  这部法规草案的最大争议点,在于它明确规定,在职教师不得从事有偿家教和兼职活动,从而在教育界、学生和家长中引发了激烈争论。

  老师故意设小灶 家长花钱买“公平”

  “是该好好反映反映了!老师平时在课堂里不好好教学,连最基本的内容都要孩子们去家里听有偿辅导,这都违反义务教育法了!”一提起补课,杨阳(化名)的嗓门就高了起来。

  杨阳的孩子上小学三年级,班里一半以上的学生周末都去任课老师家上课。“其实周末也挺想让孩子好好休息休息的,但别人家孩子都去,没办法啊,不能比人家落后啊!”杨阳妻子说。

  中国青年报记者问她身边的孩子:“你们去老师家学什么课程?”

  “老师上课的时候先让我们自己看书,然后讲半节课,剩下的内容我们周末去老师家里上。”小男孩牵着妈妈的衣角嘟囔着说。

  “这倒好,一节课掰成两半上,平时在学校上一半,周末在老师家里上一半,这不是折腾孩子吗?这真是‘事倍功半’!孩子应付学校里的功课已经很辛苦,现在,周末也没有休息,无非是老师为了多挣几个周末补课的钱。”杨阳说。

  蒋文(化名)的孩子成绩不错,她以前一直认为用不着去老师家补课,可后来发现孩子放学回来时经常耷拉着脑袋,就问他为什么不高兴。“孩子说,老师上课时很少让他发言,课堂上讨论了好多有趣的事,也是周末在老师家讲的,别的同学一说都能笑起来,而我们家孩子听不明白,笑不起来。”

  中国青年报记者向同校多位家长了解到,有的班级老师上课提问时,只把发言机会给那些周末去补课的学生,有集体活动、演出时,只让那些补过课的孩子露脸。

  “小孩子如果感到在同学中间被孤立了,就会很伤心,放学回来一直跟我们哭。后来我们没有办法,只能随大流让孩子周末去老师家了,就算是‘花钱买开心’吧!”蒋文无奈地说。

  “这就是老师的师德有问题了,对别的孩子就太不公平了!”杨阳说。

  禁令一出,引起了网友热议,也有教师倒苦水。

  “我参加工作17年,去年要了一套不足90平方米的房子,花去了我所有的积蓄,还欠下了将近20万元的债务,算一下,现在工资高一些了,还需要7年才能还清。可怜啊!我们就不能充分利用自身资源来挣些外快吗?我们不补课,学生的钱都让别人挣跑了。”一位教师说。

  一位中新网友说:“按劳取酬,别的职业可以兼职,为什么教师不能?”

  夫妻都是教师的一位网友持反对意见:“义务教育阶段这个口子不能开。你不能要求所有的教师都有很高的职业素养,都具有很高的道德标准,相当一部分班主任会用他的权威要求学生去他自己开的小灶吃饭,甚至会打压、孤立不吃小灶的学生——这种事情不是没有发生过。”

  “我也是高中的老师,确实有一部分学生需要补课。不然真的不行呢!我建议,应该有个规范,老师最好不要给自己班级的学生补课。因为真的说不清楚,你到底是不是上课故意留一手,或者你上课是不是没有认真讲……”有天涯网友建议说。

  一位网友为孩子抗议说:“为什么孩子考试的时候竟然有课堂没有讲过的内容,而参加家教班的孩子基本都能对答如流呢?当老师的也许有难处,但我们绝不允许老师也铜臭……不然我们的孩子还有希望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