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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立“教育券”制度为教育健康发展提供保障

发布日期:2009年05月14日
作者:山东省淄博市临淄区辛店街道中心学校     来源:中国学前教育研究会


   辛店街道位于临淄城区西南城郊结合部,辖区48.43平方公里,人口5.5万,村居31个。辖区有九年一贯制学校1所,完全小学4所,成人教育学校1所,幼儿园4所,教职工268名,在校学生、幼儿2600人。几年来,党工委、办事处高度重视教育,不断加大教育投入,各类教育健康协调发展,办学水平显著提高,1998年建成淄博市首批教育强乡镇,2003年实现教育初步现代化。辖区有3所省级规范化学校,2所市级规范化学校,2所省级示范园,2所市级十佳园,3所市级示范园。近年来,国家教育部、省教育厅等领导十多次对辛店街道的教育进行了视察,并给予了充分肯定和高度评价。

  为了进一步推动基础教育的可持续发展,2004在全省率先建立 了“教育券”制度,并于当年10月10日举行了隆重的“教育券”首发仪式。中央电视台、山东电视台、淄博电视台,《解放日报》、《大众日报》、《齐鲁晚报》、《淄博日报》、《鲁中晨报》、《北京日报》等多家媒体作了跟踪报道,央视国际网、新华网、新华报业网、新闻网、新浪网、大众网、长江网、百灵网等30多个知名网站分别以“山东首张教育券,资助学前幼儿和贫困学生”、“省内首张教育券诞生临淄”、“教育券淄博初试水”等标题予以发布和转载。“教育券”制度建立后,我们认为在三个方面实现了突破,一是在全国第一个以街道为单位建立了“教育券”制度。二是在全国第一个在学前教育段试行“教育券”制度。三是在全国第一个将“教育券”寓于人事管理之中,激活了教育内部活力。下面,就建立“教育券”制度所做的几点探索性的工作向领导作以汇报。

  一、“教育券”制度的提出

  “教育券”是美国著名经济学家、诺贝尔奖得主弗里德曼于20世纪50年代最先提出来。其基本内涵是转变公共教育经费的传统分配方式,把原来政府对学校直接分配教育经费转变为向每一个家庭直接发放等量的“教育券”,学生持券自由选择学校,学校凭券到政府换取公共教育经费。目前,“教育券”制度已在全世界30多个国家推行,我国浙江省在部分市县的职业学校和民办学校进行了探索实施。

  “教育券”制度成为教育制度创新、引进竞争机制、促进学校公平竞争、转变政府教育管理方式的有效政策工具。通过分析,我们认为辛店街道实施“教育券”的时机已基本成熟。一是2003年工农业生产总值18.52亿元,财政收入实现3030万元,2004年高达4336万元,不断增加的经济实力,为学前幼儿实施部分免费制奠定了物质基础。二是幼儿教师的工资全部由街道发放,工资的发放标准和政策由街道制定,在管理上具有很大的灵活性,为“教育券”激活工资制度改革提供了条件。三是从99年开始,辛店街道不断深化教育人事改革,先后进行了岗位聘任和津贴分配改革,市场经济调节下的能上能下、能高能低的思想意识已经形成,为“教育券”的实施提供了思想保证。鉴于以上分析,经街道党工委、办事处研究决定,从2004年秋季开始,在辖区内向符合条件的学前幼儿发放“教育券”,建立新的学前教育投入长效机制。

  二、“教育券”筹措、发行的基本做法

  为了把好事办好、实事办实,党工委、办事处多次召集两委成员分析会、幼儿教师座谈会和村居领导动员会,经多方论证,于教师节前制定下发了《关于在学前教育、义务教育阶段实行“教育券”的意见》。并印发了明白纸3000份,向学生家长和人民群众广泛宣传。

  1、“教育券”资金筹措途径。学前幼儿接受部分免费教育所需经费,由街道办财政部门筹措;义务教育段贫困学生所免费用,由街道办教育、民政等部门共同筹措解决;鼓励企事业单位、社会团体和个人,以认购“教育券”的形式捐资助学,逐步建立贫困学生助学“教育券”基金。当年,街道增加投入19万元发放“教育券”,王朱村投入4万元、渠村村投入5万元、裕华房地产公司投入3.2万元购买“教育券”资助学前幼儿。到目前为止,街道财政已投入113万元。

   2、“教育券”的发放范围。起始是拥有辛店街道户籍的学前幼儿;接受九年制义务教育,享受最低生活保障待遇家庭的子女、孤儿、革命烈士子女;在辖区中小学就读的残障儿童;因家庭遭受意外灾害、家庭主要成员重大疾病或伤亡造成家庭经济困难的学生。自2007年9月起外来务工人员子女同样享受“教育券”。

   3、“教育券”的发放标准。结合辛店街道的实际情况,2004年—2006年学前幼儿每年收800元并享受260元的“教育券”待遇;义务教育段贫困学生每年享受300元的“教育券”待遇;因家庭遭受意外灾害、家庭主要成员重大疾病或伤亡造成经济困难的学生每年享受200元的“教育券”待遇。2007年起,学前幼儿每年享受300元的“教育券”待遇。

  4、“教育券”的发行机制。学前幼儿“教育券”由居民持本辖区户口簿领取;义务教育段贫困学生,由学生家长(或其他监护人)于每学期开学注册时,向学校出具户口簿及临淄区最低生活保障救助证(或社会福利机构证明、革命烈士证书、残障认定证件),经学校认定、中心校审核后领取“教育券”;因家庭遭受意外灾害、家庭主要成员重大疾病或伤亡造成经济困难的学生,由学生持所在村(居)提供的相关证明材料,经学校认定、中心校审核后发放“教育券”。外来务工人员子女持《淄博市外来务工子女入学规定》要求的相关证件,经学校或幼儿园认定、中心校审核后发放“教育券”。

  “教育券”由财政和教育等部门统一盖章,通过村居发到幼儿、学生家长手中,学校负责接受贫困学生,回收“教育券”。在工作过程中,村(居)民委员会认真做好幼儿和贫困学生的调查和申报工作,建立了严格的“公示制度”和“层层审核制度”。教育部门积极做好此项工作的指导、实施和监控,建立了“教育券”发放档案、贫困学生档案等。“教育券”的发行做到了“四公开”,即公开实施“教育券”的单位、公开享受补助人员、公开享受补助标准、公开工作程序,保证受援过程的公开、公平、公正,保证教育经费真正到达最需要帮助的孩子手中。

  三、“教育券”制度带来的巨大变化

  1、“教育券”的实施提高了政府投资办学的主动性和积极性。将政府筹集的教育经费变“教育券”后,让过去群众“看不见”的教育福利变得一目了然,群众实实在在地得到了实惠和好处,提高了政府在群众中的威信,树立了政府在人民群众中的良好形象。学校凭回收的“教育券”换取等额经费用于改善学校办学条件,学校不再因学生的贫困而减少收入,保证了政府向每一所学校公用经费的均衡划拨。同时,“教育券”成为党委、政府加强村民管理的有力抓手,对7个违犯计划生育政策、9个无理上访户停发了“教育券”,促进了计划生育的实施,减少了无理上访,维护了社会稳定。

  辛店街道在保证所有教育费附加全部拨付到位的前提下,逐步建立起了幼儿教师保险投入机制、作业本免费机制、矿泉水免费提供机制、名师培养基金等固定的教育投入机制。每年从预算外拿出20余万元用于支持“教育券”的发行,学前幼儿生均达到300元。04年筹资34万余元,在全省率先建立了幼儿教师养老保障体系,07年起按照国家规定给幼儿教师交纳保险,解除了幼儿教师的后顾之忧。07年起每年投资10万元为辖区学生减免作业本费,全省第一家实现乡镇(街道)学生不花一分钱就上学的真正义务教育。08年起每年投资近20万元为全街道学校、幼儿园学生免费提供优质矿泉水。07年起每年投资10万元设立名师成长基金,为教师发展奠定了物质基础。明年将投入2000万元新建中心小学;投资200万元将原中心小学改建成新的中心幼儿园。教育券机制的运行,促进了区域内教育的均衡发展。

  2、“教育券”的实施有利于调动幼儿教师的工作主动性和积极性

  “教育券”制度实施后,制定了《关于进一步深化幼儿教师工资改革的意见》,将“教育券”纳入教育人事管理之中。幼儿教师的工资由固定工资和绩效工资组成。固定工资由中心校统一发放,包括基础工资120元/月,教龄津贴4元/年、学历津贴中师80元/月(专科以上学历100元/月)及取得教师资格证的10元/月,月人均260元,约占工资总额的40%;绩效工资由幼儿园自主发放,主要是各园凭收回的“教育券”到街道兑换等额经费,月人均400元,约占幼儿教师工资总额的60%,然后根据幼儿教师保教幼儿的多少,教育教学质量的优劣,以工作实绩为依据,多劳多得,优教优酬。“教育券”制度实施后,当年幼儿教师人均增资100元,高的月收入900余元。今年教师最高收入达到1100元,平均达到880元,远远超过其它乡镇,极大地调动了教师工作的积极性和主动性,实现了三个转变:由原来在幼儿园等幼儿入园,转变为利用寒暑假走门入户积极向家长宣传,主动服务;由原来的喜欢好孩子转变为公平的对待每一位学生,特别是能够公平地对待残疾等弱势学生;由原来的教育行政、研究部门推动搞规范管理、教科研,提高保教质量,转变为积极主动向规范管理、教科研要质量。

  3、“教育券”的实施有利于提高幼儿入园的积极性,促进了教育公平。一方面政府在学前教育方面所承担的义务通过发行“教育券”的方式直接发到幼儿手中,让他们拿着券自由选择幼儿园和老师,使幼儿变成教育市场中最活跃且享有主动权的主体,真正实现了以学生为中心,以人为本。同时,“教育券”给群众带来了实实在在的福利待遇,让更多的幼儿家长选择了标准的公、民办幼儿园,促使民办幼儿园上标准、上档次。未经注册的私人办园已不能招到3岁以上幼儿,不符合标准的私人办园逐渐萎缩。据统计,建立“教育券”制度后,04年增加幼儿83名,05年又增加幼儿124名,其中,两所私人办园停办,52名学生回流到公办幼儿园,使学前三年入园率达100%。我们街道幼儿入园人数逐年增加,今年达到820余人,现在已经达到饱和状态。义务教育段贫困学生凭券交费,不再为交款而窘困;外来务工人员子女同样享受教育券,一定程度上保护了这些弱势学生的自尊心,是“公平立教”思想的具体体现。另一方面形成了竞争向上、优胜劣汰的竞争格局,给幼儿园园长增加了压力和责任。迫使园长不断改善办学条件,提高管理水平,提高保教质量。有一位园长说:“如果我们服务范围内的幼儿拿着教育券到其他幼儿园入园,不用领导说,我们自己就会感到没有面子”。

  4、“教育券”的实施有利于提高保教质量,促进了幼儿的全面发展。幼儿园接受考核评价的积极性得到提高,促进了规范办园。从去年开始,我们制定实施了《幼儿发展性评价意见》,从幼儿身体发展、认知发展、社会性发展三个方面进行评价,很好地克服了小学化倾向。幼儿教师积极主动学习、研究的积极性得到提高,教师素质逐年提升。我们先后承担了中央教科所“好孩子,好习惯”“智慧出在手尖上,玩中学科学”的实验课题,各个园都争先恐后的承担任务,为难发愁的现象不存在了。今年老师们参与了“玩中学科学”教材的编写。园所的特色逐步显现,各个园所在规范管理的基础上,逐步探索特色办园之路,中心园的科学特色、王朱园的剪纸特色、辛店园的体育特色、仉行园的泥塑特色,都已经得到家长的认可。

  “教育券”是政府对人民群众的“信誉卡”,是人民群众对学校的“报销单”,是学校教师对政府的“工资折”。辛店街道“教育券”制度的实施,虽然只是刚刚起步,但已得到国家教育部、省、市、区领导、各大新闻媒体和社会各界的肯定和认可,全国学前教育研究会理事长、北京师范大学教授冯晓霞评价说:“你们开展的工作很有创意,你们为教育事业、为儿童着想,把国外的经验创造性地运用到当地。我相信,你们一定会摸索出一套适合自己的方法。”省政府王军民副省长批示说:“临淄辛店中心校推行‘教育券’的经验很好,可安排教育厅总结经验,宣传推广”。

  2005年4月份,淄博市副市长段立武专门到辛店街道幼儿园进行了全面视察,对“教育券”制度的实施给予了充分肯定和高度评价。(cuckoo编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