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青岛禁止幼儿园进行系统识字教育

发布日期:2008年07月27日
作者:孙军     来源:《中国教育报》2007.11.1
 

  幼儿园的名称中不得带有“双语”“艺术”等词语,不得进行珠脑心算、早期识字和双语等教育活动。青岛市教育局发出《进一步加强学前教育机构管理规范办园行为的通知》,对学前教育机构从名称、班额、教育、收费等均作出明确规定。

    青岛市要求,学前教育机构的名称应规范并体现办园性质和民族化、儿童化的特点,不得带有易产生误导作用的“双语”“艺术”等词语,不得冠以“中华”“中国”“国际”等字样。各学前教育机构不得随便举办兴趣班并另外收取费用

  对因教育质量下降、超班额等原因达不到标准要求的幼儿园,将给予黄牌警告,限期仍未达到标准要求的,市教育局将撤销其示范类幼儿园资格,并向社会公布。,要以游戏为基本活动形式,促进幼儿体、智、德、美全面和谐发展,不得进行珠脑心算、早期识字和双语等教育活动,禁止幼儿园进行有教材和课时的系统化识字教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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