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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视对自制玩教具的研究

发布日期:2008年04月06日
作者:林茅     来源:华东师范大学
 
    在学前教育机构中,课程、教育的设施设备、教师是影响教育质量的三个主要因素。由于学前儿童是在游戏中生活,在游戏中学习,在游戏中成长,这就使玩教具成为学前教育设施设备的核心,成为课程实施的载体,成为教师从理念向行为有效转变的重要工具。随着学前教育改革的深入,新课程观、儿童观、教育观,新的教育模式——主题教育、环境教育、区域活动等,都对教育装备——玩教具提出了更高要求,而市场上的商品玩具不能满足这些要求,于是教师们就动手自制。自制玩教具正在幼儿园获得蓬勃的发展。自制玩教具的研究是学前教育工作者课题研究的重要任务之一,但当前学前教育领域在学前教育理念得到较大转变的前提下,更多地热衷于课程建构、教材编制的研究,而对游戏、玩具的理论实践研究甚少,更不要说自制玩教具理论的研究。我们曾在为此目的收集情报资料时,遇到了前所未有的困难,感觉它是被广大理论工作者遗忘的角落。2007年11月在北京举行的“全国优秀自制玩教具展评活动”,唤起我们重视对自制玩教具的研究,交流和总结自制玩教具的经验和成果,以推动自制玩教具的创新与发展。
 
    一、玩具、教具、教玩具的界定
 
    1.什么是玩具
 
    在国家颁布的GB6675-2003《国家玩具安全技术规范》中写着,“玩具是设计用于或预定用于14岁以下儿童玩耍为目的的任何产品或材料”。解读这条法规,可以得出以下三点界定玩具的标准。
 
    以玩耍为目的。也即并非14岁以下儿童使用的任何产品或材料均为玩具,只有以玩耍为使用目的,专门为儿童玩耍设计或制作的产品才能定义为玩具。同样是产品,由于使用目的不同而定义不同。如,“竹竿当马骑”,是指在生活中、大自然中的一切东西,都可以通过想像、替代方式使它变为游戏工具或定义为玩具,但必须注意,不是任何东西任何时候都可以成为玩具,只有当它在作为玩具玩耍时才可称为玩具。竹竿在不被玩时,仍是竹林中的植物或晾衣服的工具,只有在玩骑马游戏作为玩具马使用时才是玩具。
 
    以14岁以下儿童为主要对象。玩具可以适合任何年龄,如青少年玩具、成人玩具、老年人玩具,但儿童玩具定义为14岁以下,因为玩具的使用以一定的智力和体力使用能力为前提,儿童玩具必须与儿童的年龄和他们的发育阶段一致,学前儿童应以0~6岁为主要对象。
 
    是玩具产品。它指商品玩具和自制玩具。
 
    2.什么是教具
 
    教具是教师为了有趣、易懂地授课而制作的工具,如模型、实验器材、图表、幻灯等,它为教学目的服务。在课改的今天,大力提倡教学方法的改革,对教具、自制教具的研究显得十分重要,迫切需要总结实践经验,从理论上提高。
 
    玩具和教具是两个不同的概念。玩具强调可玩性,而教具强调教育性;玩具是供儿童使用的,它要求适应儿童体力与智力发展水平,而教具是教师使用的,它要求做得大一些,好一些,结构简单一些,能进行鲜明的演示。
 
    3.玩教具和教玩具
 
    玩教具和教玩具实际上是一种将玩具与教具功能合二为一的一种提法,玩具强调教育性而教具强调有趣性,产品应同时具有玩具、教具功能,成为玩中学、教中玩的工具。
 
    考察玩具历史,原始人为了给儿童娱乐,让他们在玩中获得粗浅劳动知识,锻炼动作的精确性、协调性,为将来劳动打下基础的目的,在劳动空闲时间制作了小弓箭、小动物、泥娃娃等玩具,这些玩具具有娱乐性、教育性。原始社会教育是自然状态下的非形式化教育,这些自制玩具也许就是原始的玩教具。随着学校的出现,学前教育成为对儿童入学前实施的启蒙教育,学校这种形式化的教育是以教学为主,教具就成为主要工具,而学前教育仍以自然状态下的非形式化教育为主,仍以游戏、玩乐为主,玩具是游戏的主要工具。工业革命后,出现了玩具、教具工厂,玩具、教具走向商品市场,并逐渐发展成两个不同的行业。
 
    以往全国自制玩教具展评活动,写的是“自制玩、教具展评”,是把玩具、教具分开写的,而将玩教具、教玩具作为专有名词的提法最早出现在《幼儿园玩教具配备目录》文件中,20世纪80年代提出的是“教玩具”,而90年代改为“玩教具”,这和当时的教育背景有关:20世纪80年代重学科、重教具研究,而90年代《幼儿园工作规程》、《幼儿园教育指导纲要(试行)》出台,强调游戏是基本活动,玩具是教科书,所以改为玩教具。
 
    笔者认为在研究领域里还是应尊重玩具、教具的各自界定,对它们的特点作详尽研究。二者虽有联系、有融合,但实践中也发现不是所有教具都必须具有可玩性,如数学教具的可玩性就会把孩子从抽象的数概念中引开,而玩具的教育性又应隐含在娱乐之中,如好笑的娱乐玩具有时并无许多教学内容,只对儿童身心健康有益。因而玩教具、教玩具作为专有名词的提法对实践的意义还有待于理论和实践的研究。
 
    二、自制玩具是最具生命力的玩具
 
    自制玩具是指自己动手制作的玩具,它不包括替代玩具。原始玩具就是一种自制的玩具,工业革命前玩教具都是手工制作的,即使在商品玩具飞速发展的今天,自制玩具仍是儿童玩具中的主体,它随着儿童游戏的需要、身心发展的需要不断产生、创新、发展,它永远是儿童最喜爱的伙伴,陪伴着儿童成长。翻开自制玩具的历史,可以发现它和人类发展历史一样长久。
 
    自制玩具具有个体化、灵活性与实用性的特点。自制玩具产生于儿童游戏需要,它在满足需要时一般是个别的而不是批量的,因而它不像商品生产那样受生产成本、材料获得、工艺技术的可行性以及销售等因素制约,自制使它可以自由、灵活、简便、从实际出发地去构思、选材、制作。一般而言,它的构思只要适合儿童游戏需要,适合使用者智力和体力水平,使使用者满意就行,所以它能及时把具有新意的玩具给儿童。
 
    自制玩具具有勤俭节约、充分利用资源、发挥资源优势的特点。自制玩具取材广泛,大自然中的自然物、生活中的废旧材料以及工农业生产中的多余产品等都是自制玩具材料的来源,教师将它们制作成玩具,不仅变废为宝,更产生降低成本、多生产玩具的效果。我们反对那些为自制而去购买新材料的做法,也反对不计成本、不考虑经济实力、排挤商品玩具、一味提倡自制的做法,这样的自制是不能长久的。
 
    自制玩具具有动手动脑、自己生产的特点。这一特点不仅能满足儿童好动、好探索、好实践的需要,同时还让他们体验到成功的喜悦。成人亲手给儿童制作玩具,是给儿童创造一个特殊的教育环境——游戏王国,给他们一本特殊的“教科书”——玩具世界,使他们身心发展需要在游戏天地中得到最大满足。成人的真诚与爱培育着师生情、亲子情,所以大家都珍惜这些玩具,并以有它而自豪。
 
    同时,自制玩具体现了儿童和成人的智慧和创造力,有创造性的玩具是最具生命力的玩具,同时它是商品玩具的基础。
 
    三、对自制玩教具的评价研究
 
    这次的“全国优秀自制玩教具展评活动”,上海在讨论评选标准时提出了这样的比例,即可玩性占30%,创新性占20%,安全性采取一票否决制,教育性、科学性、实用性等各占15%,对这些标准的解读如下。
 
    1.可玩性
 
    可玩性是玩具主要的本质特征,评价时对可玩性提出了三个指标。
 
    “想玩”,指能引起儿童好奇和玩的动机,如可爱有趣夸张的造型、美丽的色彩以及有吸引力的玩具名称等。自制玩具《液体变色器》与《颜色变变变》说的是同一产品,前者是实验器材、化学学科的取名,当然就无法取得可玩性效果,而后者取名马上引起儿童的好奇,这颜色怎么会变变变?变是玩的方式,所以可玩性玩具的名称,常从玩法出发,而不是从教育出发。
 
    “好玩”,是指操作过程有趣,玩时充分动手动脑,操作有一定挑战性,有成功感。
 
    “持久地玩”,指百玩不厌。陈鹤琴先生曾对好玩具举例说,“六面拼图”在儿童不会时充满好奇,动手动脑去摆拼,完成了有成功喜悦,而当他们学会之后,玩具就失去吸引力——“没劲,不玩了”,他认为这种不具有持久吸引力的玩具不是好玩具。
 
    2.创新性
 
    我们的一次调查显示,玩教具自制的动因主要有三个:经费与勤俭办园因素,儿童游戏与教学需要,检查、评比等专业活动需要。由于第一个和第三个动因占着很大比例,所以教师常以自己为主体、以材料为主体、以集体或个人利益为主体开展自制活动,较少或不从儿童需要出发,其结果是自制时必然会更多地出现主观性、模仿性而缺少创造性。要知道自制玩具产生于儿童游戏需要,儿童的游戏是创造性的、干变万化的,所以自制的优势在于它要不断地解决游戏中提出的新问题,创新是自制玩具的重要特征。
 
    创新可以包括玩具的所有过程,如题材创新、设计构思创新、选材与制作方法创新、玩法创新等。例如这次展品中的《龙门阵迷宫》,在主体上用中国民族特有的龙门阵,在制作上发挥文件夹作用,使装、拆、保存快捷方便,一般迷宫大都用贴纸、纽扣、钉子组合,既不牢又不安全,他们的文件夹运用就是一种创新。
 
    3.安全性
 
    保护儿童的权益是装备的首要原则。玩教具是儿童的伙伴,儿童天天与玩教具接触,因此玩教具将直接影响到儿童的生存与发展权益,国家为此制定了玩具安全法规。自制玩具是玩具的重要部分,必须遵守此法规,以安全卫生为第一。
 
    安全之所以一票否决,还因为这个法规是强制性执行法规,玩具的使用者是一群认知能力较弱的儿童,他们是一个靠监护人保护的特殊的弱势消费群体,对周围事物或产品安全认知有限,自我保护意识不足,所以再好玩再有教育意义的玩具,只要有安全问题就应拒之门外。
 
    四、儿童自制玩具活动、自制玩具使用与师资培训的研究
 
    儿童是游戏的主人,也应是自制玩具的主人。在游戏王国里,事实上儿童时时处处都在自制玩具。而儿童动手动脑是在教师关心、鼓励、帮助下实现的,因而研究儿童的自制玩具活动是件非常有意义的工作。我们不仅要研究他们玩教具自制的动机、制作选材、使用等特点,也要研究教师指导规律,更应提出对儿童自制作品和活动的评价标准。
 
    同时,自制玩具的工作是对教师提出的新要求,它要求教师敏锐地发现儿童游戏的需要,热情、积极、主动地去构思、制作,更重要的任务是指导、关注儿童自制玩具和指导儿童自制玩具,充分发挥自制玩具的功能。目前教师困难的是不知要做什么,不会做,更不会指导,他们缺少观察能力、自制的技能技巧,特别在制作科学玩具时,科学知识的贫乏常阻碍了教师的积极性,在使用上大多数情况是做到大量提供材料、时间、玩具,而不会指导玩玩具。因此,师资培训任务很重,学前专业应开设自制玩教具开发与使用的研究课程,同时通过加强科研来解决,在实践中充分发挥玩具教科书的作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