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西北地区农村民办幼儿园教师队伍现状调查与分析

发布日期:2007年12月12日
作者:谢秀莲     来源:西北师范大学教育学院
 
    [摘要]  本研究采用问卷、访谈与观察结合的方法,调查了西北五省区农村民办幼儿园教师队伍状况,结果显示,农村民办园教师社会地位低、教师队伍不稳定、专业师资严重缺乏及在职培训机会少、培训效果差。针对这些问题,本研究提出了相应的对策与建议。
    [关键词]  西北地区;农村民办园;教师状况
 
    教育发展,教师为本。幼儿园教师是幼儿教育发展的关键所在。西北地区农村由于经济发展落后,教育经费不足,公办幼儿教育极其匮乏。为满足广大农民群众对幼儿教育的需求,同时响应政府多渠道、多形式办园的要求,民办幼儿园“应运而生”,近年来发展较快,已成为农村幼儿教育的重要力量。西北地区农村民办园教师队伍状况如何?主要存在什么问题?该如何解决这些问题?2006年3—10月,我们对西北五省区农村民办园教师进行了专题调查。
 
    本研究所指的农村民办幼儿园,是在乡(镇)和村等行政区域由国家机关和国有企事业以外的社会组织和个人自筹资金举办的幼儿园;农村民办幼儿园教师是在该类幼儿园从事教育教学活动的人员。
 
    一、调查对象、内容与方法
 
    调查对象为陕西、甘肃、宁夏、青海和新疆五省区的农村民办园教师。
 
    调查内容包括教师队伍的基本状况(年龄、教龄、学历、职称)、工资待遇、职业态度、教育教学状况及在职培训五个部分。
 
    调查采用问卷、访谈与观察相结合的方法。调查问卷由课题组自行编制;调查采取随机整群抽样的方法,对西北五省区29个县的73所农村民办园发放问卷300份,收回问卷280份,有效问卷263份(其中陕西86,甘肃67,宁夏66,青海19,新疆25);调查数据用SPSSl2.0进行处理分析。访谈对象主要是幼儿园教师和园长。观察重点是幼儿园教育教学活动。
 
    二、  调查结果与分析
 
    (一)民办园教师社会地位低,教师队伍不稳定
 
    工资待遇及职称是显示教师社会地位的主要因素。调查数据表明,有一半教师月收入在400元以下,其中月收入在300~400元的占24%,在200~300元的占16.5%,不足200元的占9.5%,月收入超过700元的仅有7人。新疆地区工资最高,600元以上的教师占1/3。在陕西和甘肃,工资超过600元的仅各有1人,其余教师均不足400元,月收入在200元以下者达到了28.3%。可见,大多数教师收入不足以养活自己,其生存与生活状况堪忧。统计数据还表明,民办园教师的月收入与学历和教龄之间呈负相关(相关系数分别为-0.312和-0.047)。这种不正常现象是由于农村民办园教师的工资待遇缺少政府的政策性规定,工资标准的确定随意性较大;这种随意性也造成教师工资待遇在不同幼儿园之间差别较大。在263名被调查对象中,仅有11名教师有职称,仅占4.2%,其中小教一级7名,小教初级和高级各2名。这些有职称者多是幼儿园园长,其职称一般是在小学任教时评定的。根据《小学教师职务试行条例》和《关于中小学教师职务试行条例的实施意见》的有关规定,幼儿园教师职称评定归属小教系列。但在政府颁布的《社会力量办学条例》等相关文件中,对民办教师的待遇、福利、职称等尚无明确规定。
 
    社会地位偏下,不仅影响教师对工作的投入,导致教师自我成长动力不足,还影响到教师队伍的稳定。从调查结果看,教师平均年龄为25.37岁,年龄在18~25岁者占到71.2%,35岁以上教师仅占6.4%;教师平均教龄4.37年,其中教龄为5年的占到76.7%,教龄超过10年的仅占8.2%。幼儿园教师队伍呈现年纪轻、教龄短的特点。这一方面说明近几年西北地区农村民办幼儿教育正在发展,新增民办园多,但同时也反映幼儿园教师队伍不稳定,有部分教师离开了幼教岗位。在访谈调查中有不少教师表示,他们选择幼教工作是由于就业难的无奈之举,会择机转入其他行业。
 
    农村民办园教师队伍不稳定,尤其是有经验、有发展潜力教师的流失,对农村幼教事业的发展造成十分不利的影响。
 
    (二)教师数量不足,专业师资严重缺乏
 
    《全日制、寄宿制幼儿园编制标准》要求全日制幼儿园平均每班配专职教师、保育员各0.8~1人。在实地考察中我们看到,绝大多数幼儿园都实行包班制,各班的所有保育、教育工作由一人负责。由于农村民办园一般都规模较小,一些园长为降低成本而不配备保育员;也有部分园长想配备保育员,但因工资低而难以聘到。教师配备不足,致使教师整天疲于应付,很少有时间备课、学习,只能满足于不出事故。
 
    我国教师法规定,取得幼儿园教师资格,应具备幼儿师范学校毕业及其以上学历。调查表明,在农村民办园实际从事教学工作的人员中,52%为非幼师中专学历,其次为高中和大专及幼师,部分人员仅具有初中学历,具有本科学历的非常少;在这些教师中所学专业为学前教育的仅占6.8%。这表明虽然有70%的教师具有中专或以上的学历,但幼教专业毕业者比例很小,专业对口率很低。此数据也与对西北及其他省区农村幼儿教师学历达标率的调查结果基本一致。
 
    调查中我们还对45位民办园园长的教育背景、从事幼教工作年限及职称情况做了了解,数据表明,学前教育专业毕业的有13人(28.9%),非学前专业大专毕业的有17人(37.8%),本科毕业的仅2人;有21位园长有过中小学从教的经历,其中13位园长中小学教龄在10年以上;分别有25%、15%及5%的园长具有“小教高级”“小教一级”及“小教二级”职称,而大多数的园长既没有职称,在任园长之前也没有从事幼儿教育工作的经历。可见,农村民办园园长的学历参差不齐,多数园长专业不对口,没有或欠缺从事幼教工作的经验,这与一些省区对幼儿园园长的要求有较大差距。如甘肃省人民政府办公厅2004年印发的《甘肃省幼儿教育改革与发展意见的通知》指出:园长应具有中级以上教师职称,有5年以上教师工作经历。
 
    (三)教师教育观念陈旧,教育教学方式落后
 
    对教师教育教学状况的调查从两个方面进行:一是通过问卷,以了解教师的教育知识和观念,二是通过对教育现场的观察及教师访谈,以把握教师的教育行为状况。调查问卷主要涉及教育观、教育方法及教学内容的组织三个方面。我们着重选择基本的、比较模糊的问题,以此确定教师教育教学观念是否科学。
 
    对教育观念的调查,我们选择了两个问题:(1)孩子都是“欺软怕硬”的,教师对幼儿应该“给好心不给好脸”;(2)“树大自然直”,孩子的有些毛病长大以后就好了。对第一个问题,近半数的教师持“赞成”或“比较赞成”的意见,只有30.8%的教师持否定意见;对第二个问题,有66.2%的教师缺失此项或“说不清楚”,表示否定的教师只占31.2%。可见,对上述两个问题仅有1/3的教师有正确的认识,大多数教师认识不明确甚至错误。
 
    在教育方法上,从教师对待体罚的态度看,“坚决反对,从不体罚”的教师占33.1%,“反对体罚,偶尔采用”的占到53.6%,认为“是有效的办法,有时采用”的占12.2%,个别教师甚至认为是“最有效的办法,经常采用”。这反映出他们对科学有效的幼儿教育与管理方法缺乏认识。
 
    在教学内容选择上,75.3%的教师表示以教材作为确定课程内容的依据,将教学内容与教材等同,认为教学要“以教材为中心”,忽略了课程目标、幼儿兴趣及身心发展水平等在确定课程内容时的重要作用。调查中我们看到,教材有教育科学出版社、未来出版社及北京师大出版社等多个版本,其中许多内容远离农村生活。这样的教学既不利于调动幼儿学习的积极性、主动性,也给教师在教学方法选择及教学材料的准备等方面带来困难。
 
    在对教育现场的观察及其后的访谈中,我们得到以下的情景与对话:
 
    情景与对话一:幼儿在户外活动时,有教师一会儿忙着给这个幼儿梳小辫,一会儿忙着给那个幼儿系鞋带,对孩子的活动熟视无睹。研究者:谈谈对孩子们户外活动的安排。教师:上午2节课、下午1节课后,孩子想户外活动、室内活动都行。教师就是看孩子,别把孩子摔着、碰着就行了。
 
    情景与对话二:教室里,幼儿背手端坐着背诵儿歌。在背诵了十几首后,应我们的要求,老师对幼儿说:“下面,我们做个游戏”。老师似乎是想说什么或做什么,却又什么都做不出来,最后不好意思地笑了笑,继续带孩子们背诵儿歌。研究者:您是怎样给大班幼儿上数学课的?教师:在黑板上写着讲,1个小棒加2个小棒。
 
    情景与对话三:在题为“洋娃娃”的美术活动中,教师教幼儿用纸杯剪出洋娃娃。研究者:您的纸杯是现买的吗?教师:有一些是平时积攒的,其余的(纸杯)是新买的。
 
    上述几例教育情景与对话反映出教师在教育实践活动中存在的诸多问题。在组织幼儿活动时,有的教师将自己与“保姆”等同,只关心孩子的吃、喝、拉、撒,重保轻教。教学上,少数教师根本不懂得自己应以什么角色、什么方式参与和引导幼儿活动,将自己游离于幼儿活动之外,不能发挥教师应有的作用;有些教师以传授知识作为教学活动的主要目标,忽视幼儿情感、态度、能力的发展;还有一些教师不能依据幼儿身心发展特点将学习组织成一个愉快的游戏过程,而是模仿小学教师的上课模式教育幼儿,“小学化”倾向严重。在教学材料的使用方面,由.于一些教学内容脱离农村幼儿生活,废物利用有限,给教学带来困难,也给幼儿园带来不必要的经济负担。我们在观察中也看到在一些教室里有具有乡土气息的墙饰及玩教具,如麦秸编制的各种动植物、铁环、泥塑坦克等,但这还远远不够,还必须组织、指导教师加强对与幼儿生活紧密相关的教学活动内容和材料的开发利用。
 
    (四)教师在职培训机会少,形式单一,收效低
 
    关于教师在职培训,我们调查了教师对在职培训的态度、教师能够得到的培训机会以及培训内容和培训效果等。
 
    调查结果表明,59.4%的教师会经常关注幼儿教育方面的信息,26.5%的教师有时会关注幼儿教育方面的信息,说明大部分教师有较强的专业成长意识和提高自己业务能力的愿望。仅有5.3%的教师能够获得脱产学习的机会(如通过暑期面授方式攻读学前教育专业的成人教育专科或本科),有21.3%的教师每年能获得l~2次培训机会,听专家讲座则主要限于城市周边地区幼儿园的个别教师。教师在职培训机会难得的主要原因有三:一是西北各省区的幼教相关部门如教育行政部门、学区教研室及幼教学会等每年组织的教师培训活动仅1~2次,且能够接受培训的教师人数较少;二是农村民办园经费紧张,培训费用难以解决;三是包班制导致“工学矛盾”突出,教师很难脱身外出学习。园本培训是提高幼儿教师水平的重要方式,但由于目前农村民办幼儿园专业教师匮乏,有经验的教师欠缺,园本培训收效不大。调查中也发现部分幼儿园从未组织过业务学习。教师培训内容主要是幼儿教育理论、教育教学技能及幼教政策法规。调查数据显示:有45.4%的教师接受过教育教学技能的培训,38.6%的教师接受过幼儿教育理论的培训,10.5%的教师接受过政策法规的培训。总体来看,培训内容涉及面较广,但部分教师反映,有些授课内容与实际工作联系不大。教师培训方式多采用教师讲、学员听,少有现场观摩、专家点评等活动。单一的培训方式难以满足不同年龄、教龄、学历及水平教师的需要。,不能使所有参训教师在不同水平上得到提高。  
 
    三、对策与建议
 
    (一)强化政府行为,规范教师队伍管理
 
    首先,各省区教育行政部门应将农村民办园的建设和发展纳入当地教育事业统筹规划中,扎实落实“积极鼓励、大力支持、正确引导、依法管理”的方针。县教育局要明确分管领导,设立幼教专干,乡镇要明确管理责任人,有计划地开展对农村民办幼儿园的督查、指导、评估,加强对农村民办幼儿园的规范管理。
 
    其次,加强对民办园教师的规范管理,保证教育教学质量。对于教师的任职资格及班级教师配备,有条件的地方应严格按照《幼儿园工作规程》的要求去做,即教师必须具备幼师及以上学历,班级配备实行一教一保,对不具备幼儿教师资格的人员,要制定相关政策,限期达标;师源紧张地区,应加强职前培养,组织幼儿教师岗位任职资格考核,取得岗位任职资格方可聘用,对实行包班制的幼儿园可采取两班两教一保,并限制班级人数,逐步过渡到一教一保。
 
    第三,教育行政部门应尽快出台相关措施,积极保护民办园教师的合法权益,吸引和稳定合格的专业教师从事农村幼教工作。可以根据本地实际情  况制定出幼儿教师最低工资标准并敦促执行;在培训、奖惩、社会保障、医疗保险等方面保证民办园教师享有相应待遇。
 
    (二)严格园长资格审核,提高园长业务水平
 
    要提高农村民办园教育教学及管理水平,避免管理中的低效、无效甚至负效行为,就必须加强对其园长的管理。一方面,教育主管部门要严格对园长资格的审查,另一方面,应采取多种培训形式,不断提高园长的素质和能力。除有计划地开办园长培训班外,还应经常性组织园长经验交流会,或定期组织民办园园长到公办园参观学习,有条件的地区还可组织园长外出学习,通过多种形式为他们搭建与公办园及先进地区园长学习、交流的平台。
 
    (三)加强教师职后培训,提高教师业务能力
 
    西北地区农村民办园教师队伍存在年纪轻、教龄短、专业教师严重缺乏的问题,他们的专业知识与教育教学能力远不能适应当前学前教育发展的需要,教师在职培训迫在眉睫。
 
    首先,要尽快建立起教师培训网络。县级中心幼儿园要负责指导并组织部分教研、观摩活动,乡镇中心幼儿园要分片包干,骨干教师要分点指导,把教研活动的面覆盖到农村民办幼儿园。同时,有条件的地区,县、乡中心幼儿园要派出骨干教师开展支教、拜师结对、名师带教等形式的帮扶活动,形成上下衔接、分工负责、层层指导的教师培训网络。
 
    其次,教育行政部门应牵头,联合教师进修学校、职业高中、师范学校及学区教研室等相关单位、部门,组织具有普及性的培训或讲座,重点关注资格不达标教师的培训,同时还应注意培训的周期性,不断提高所有幼教师资的业务水平。
 
    第三,在培训内容及组织形式方面进行探索、改革,不断改善培训效果。对于培训内容,不仅要介绍幼教基本理论、幼教政策法规,还要介绍新的教育理念、幼教信息;或征求教师意见,针对教师在工作中遇到的问题进行研讨、答疑,加强理论与实际的联系。培训方式要多样化,如讲座与讨论结合、研讨与总结结合、现场观摩与点评、讨论结合等。集中培训可考虑根据教师的工作经验等情况分层进行,尽可能地满足不同教师群体的多样化需要。有条件的幼儿园应组织园本培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