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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设发展农村中心幼儿园的意义与模式

发布日期:2007年05月20日
作者:李兵     来源:四川资中县教育局
 
    [摘 要]当前大力建设和发展农村中心幼儿园是政府政策的要求,同时也是中心学校加强业务管理、幼儿园(班)布局调整的要求。建设乡镇中心幼儿园应当创新投资新建模式、校舍改建模式、征(租)地扩建模式、收购(兼并)模式。发展乡镇中心幼儿园应当改善单职能中心幼儿园的运作模式,创设辐射型中心幼儿园运作模式和集团型中心幼儿园运作模式。
    [关键词]中心幼儿园;建设发展;意义模式
 
    一、当前大力建设和发展乡镇中心幼儿园的重要意义
 
    (一)是贯彻落实国家有关政策的要求
 
    2003年1月国务院办公厅转发的教育部等部门(单位)《关于幼儿教育改革与发展的指导意见》指出:“县级以上教育部门要加强幼儿教育管理,要办好乡(镇)中心幼儿园,发挥其对乡(镇)幼儿教育的指导作用,乡(镇)幼儿保育、教育的业务指导由乡(镇)中心幼儿园园长负责。”(国办发〔2003〕13号)可见,大力发展乡镇中心幼儿园,努力办好乡镇中心幼儿园是政府导向行为,是行业政策要求,是农村幼儿教育事业发展的需要。同时,这也是与当前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的目标相一致的。这就需要我们提高认识,认真贯彻落实,加快步伐,努力去完成。
 
    (二)是农村中心学校加强幼儿教育管理的业务要求
 
    2002年5月,国务院办公厅发出的《关于完善农村义务教育管理体制的通知》指出:乡镇“教育教学业务管理由乡(镇)中心学校校长负责”。(国办发〔2002〕28号)由此,我国许多乡镇都实行了“以县为主”的管理体制改革,建立了乡镇中心学校。乡镇中心学校具有对本乡镇学前教育、义务教育、职成教育进行行政管理的职责。教育部等部门(单位)在《关于幼儿教育改革与发展的指导意见》中也进一步强调“乡(镇)幼儿保育、教育的业务指导由乡(镇)中心幼儿园园长负责。”(国办发〔2003〕13号)所以,建设乡镇中心幼儿园是农村中心学校管理幼儿教育的业务要求。
 
    (三)是农村幼儿园(班)布局调整的要求
 
    近年来,我国农村认真贯彻《民办教育促进法》,使民办幼儿教育有了很大的发展。但一些乡镇民办幼儿园(班)布局不合理,园点多,规模小,需求大,生源分散,管理难度大,安全隐患突出,还形成了恶性的招生竞争局面,有的甚至酿成了不断上访和群体性事件。通过建设规模化的乡镇中心幼儿园,可以调整并促使乡镇幼儿园(班)的布局更趋合理,有利于向集中化、规模化、统一化方向发展。
 
    (四)是家长希望孩子得到优质服务的要求
 
    当前农村幼儿园的主体是民办幼儿园(班)。大多规模小,办学条件简陋,管理不规范,教学水平低,服务质量差,不少家长意见大。现在很多家长都舍得对教育,尤其是对幼儿教育进行投入,都希望送孩子到服务质量优良的幼儿园就学,这就给建设乡镇中心幼儿园提供了良好的机遇和市场。我们应该尽快满足这一市场的需求。
 
    (五)是农村中心学校增强造血机能的要求
 
    2006年我国一些省市建立了义务教育经费保障机制,农村学校的公业务费增加了,预算外资金却减少了,可直接用于考评奖励教职工的经费不多了。主要原因是各级下拨的公业务费必须专款专用,不能直接用于解决教职工的待遇。为了进一步调动教职工的工作积极性,奖勤罚懒,提高教职工待遇,乡镇中心学校不得不考虑增强学校造血机能的问题,努力寻求开源节流的方法和途径,其中之一就是建设具有相当规模的乡镇中心幼儿园。
 
    总之,我们应当清楚的看到当前大力建设和发展乡镇中心幼儿园的形势,充分认识到它的重要意义,增强紧迫感、使命感和责任感,紧紧把握相关的政策和机遇,积极地去做好这一工作。
 
    二、创新乡镇中心幼儿园建设模式
 
    教育部《2003—2007教育振兴行动计划》指出:要“多渠道、多形式地发展幼儿教育,逐步建立以社区为基础的学前教育服务网络,加强幼儿教师队伍建设,提高幼儿教育质量。”(国发〔2004〕5号)由此,在大力推进乡镇中心幼儿园建设的过程中,应当实行“谁主办,谁投入,谁管理,谁受益”的办法,以乡镇中心学校为乡镇中心幼儿园的办学主体和建设主体,解放思想,深化改革,开拓思路,采取多种渠道、多种形式,努力办好乡镇中心幼儿园,以促进农村幼教事业的发展。
 
    (一)投资新建模式
 
    1.资金的来源可有五种方式:一是政府投入;二是教育主管部门或中心学校从公业务费中投入;三是中心学校从公业务费中投入部分,再融资部分;四是全部融资;五是办学主体招商引资。各地和各学校可根据自身实际选择不同的方式或多种方式投资建设。
 
    2.土地的来源可有四种方式:一是政府无偿划拨;二是租借;三是购买;四是旧址新建。其中第三、四种方式是当前普遍采用的方式。
 
    投资新建一般应采取校外独立建园方式,这有利于按中心幼儿园标准规划和中心幼儿园以后的持续发展。
 
    (二)校舍改建模式
 
    1.空闲校舍改建。
 
    由于近年小学或初中生源逐年减少,中心学校可将空闲的单独整体的校舍改建为乡镇中心幼儿园。这方面又可有校外独立建园和校内建园两种方式。
 
    2.调整校舍改建。
 
    如果没有单独整体的校舍用于改建,可在不影响正常教学的前提下将校舍的部分调整出来,改建为小规模的乡镇中心幼儿园。这实际上是校内建园。
 
    3.租购房屋改建。
 
    如果不能从已有校舍中调整改建,也可租用或购买社会(单位、企业、民居等)闲置的适合举办中心幼儿园的房屋,按中心幼儿园的标准进行改建。这是校外建园的一种方式。
 
    (三)征(租)地扩建模式
 
    有的公办幼儿园已有一定规模,但地方狭窄,校舍不够,没有活动场地,限制了发展,要建成乡镇中心幼儿园必须扩大办园规模,增添设施,因而可从近邻征地或租地进行扩建。
 
    (四)收购(兼并)模式
 
    有的民办幼儿园有一定规模,校舍良好,稍为充实一些硬件就可具备中心幼儿园的条件;有的乡镇民办幼儿园校点多,规模很小,持续发展力量弱,比较分散不便统一管理,中心学校可将这两类民办幼儿园合法收购或兼并,再整合资源,发挥优势,扩大规模,完善条件,达到乡镇中心幼儿园的标准。这样也能规范民办园办学,促进全镇幼儿教育的统一管理。
 
    在乡镇中心幼儿园的建设中,乡镇中心学校应当坚持安全、独立、够用、实用的原则,应当着眼长远校外独立建园,调整校舍建好校内园,扩大规模完善现有园,收购兼并整合弱小园。同时,乡镇中心学校应当注意多渠道融资,但尤其要注意用好公业务费,充分发挥其在中心幼儿园建设中的作用。
 
    三、创新乡镇中心幼儿园运作模式
 
    大力推进乡镇中心幼儿园建设是促进农村幼教事业发展的需要,但要使之快速健康发展还必须改善传统的管理方式,创新其运作模式。
 
    (一)改善单职能中心幼儿园管理模式
 
    单职能中心幼儿园管理模式是多数乡镇中心幼儿园的运作模式,有两个基本特征:一是本园的独立法人(有的还不具法人资格),二是只对本园实施行政管理。此类中心幼儿园或是未被赋予“中心”职能职责,或是未认真履行其“中心”职能职责,总之名不副实。乡镇中心学校应当对其运作机制进行改革和完善。
 
    (二)创设辐射型中心幼儿园运作模式
 
    幅射型中心幼儿园运作模式除具备单职能中心幼儿园的基本特征外,还应具备以下特征。
 
    一是镇内辐射。根据中心学校赋予的行政职能,对镇内其他幼儿园(班)实施法人管理,加强对其实施业务指导。
 
    二是两个以上乡镇辐射。在镇内辐射的基础上,经上级教育主管部门安排或根据中心学校之间的一定约定,对邻近乡镇的所有或部分幼儿园(班)实施业务管理或指导。
 
    (三)创设集团型中心幼儿园运作模式
 
    规模较大、保教质量较好、社会声誉较高的中心幼儿园可牵头成立区域性的幼儿教育集团,打造品牌,创立名牌。这就需要成立董事会,按股份制方式实施管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