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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前师范教育急需调整发展机制、加强宏观调控

发布日期:2007年05月07日
作者:彭世华皮军功     来源:长沙师范专科学校
 
    [摘 要] 以市场为主进行调节而缺乏政府宏观调控的学前师范教育发展模式带来的当前问题主要是事业发展存在盲目性、生源质量严重下滑、教育质量严重下滑、社会效益严重下滑。学前师范教育是一种特殊的公益事业,政府应该对它的发展担负起主要责任。目前学前师范教育的发展急需政府进行八个方面的扶持和管理:一是以省为主制定学前师范教育发展规划;二是每省办好一所大专层次的学前师范院校;三是制订学前师范院校的刚性拨款标准和经费使用比例及其奖励措施;四是定期对学前师范院校进行办学水平评估;五是恢复对学前师范学生免收学费、补贴生活费等优惠政策(作为对报考学前师范教育的补偿) ,设立定向培养补助费,吸引优秀学生报考学前师范院校,毕业后到经济欠发达地区或农村地区从教;六是细化和强化招生计划;七是制订学前教师的任职标准;八是制订学前教师的待遇标准,鼓励他们终生从事学前教育,提高学前师范教育的效益。
    [关键词] 学前师范教育;政府调节;市场调节;宏观调控
 
    随着高等教育的迅速大众化和师范教育由三级向两级过渡,以及市场调节机制的全面介入,上世纪末以来学前师范教育发生了巨大变化。一方面,事业迅速发展。学前师范院校和专业点增多,教育规模扩大,专科及以上层次快速发展。 另一方面,由于调节机制不够完善,学前师范教育事业发展的规模、结构、质量和效益等方面也出现了不少问题, 并对学前教育乃至整个教育事业的发展带来了很大冲击。 最近,我们通过《学前教育研究》杂志渠道收集了有关情况,同时对广东、湖南、湖北、陕西、福建的相关情况进行了问卷调查,觉得有责任、有感情呼吁:学前师范教育急需调整发展机制、加强宏观调控!
 
    一、 对当前市场和政府对学前师范教育的调节,既要充分肯定其成绩,也要及时关注所带来的严峻挑战
 
    2000年以前,我国学前师范教育的发展基本上由政府调节。比如学校和专业的设置由政府审批,招生计划由政府下达,课程计划和教学大纲由政府颁布,办学经费由政府按在校学生人数拨给,教师由政府统一调配,在校学生免交学费并享受生活补贴,毕业生由政府统一安排到幼儿园就业。这种调节方式保证了事业的稳步发展和教学质量、毕业生学用一致而且多数人能够回家乡就业。但由于政府包办造成信息不对称、投资效率低,致使学前师范教育的办学计划难以满足学前教育发展的需要,当时就有一批职业学校开办学前师范专业。 如湖南1996年开办的就有55所,毕业生1677人、在校学生达5517人, 后两项占同期全省中等幼师总数的74.43%和75.45%。2000年以后,学前师范教育的发展除专科及其以上学校设置仍由政府调节以外,其他基本上已过渡到市场为主调节。比如专业设置基本放开,是否举办学前师范教育主要取决于办学主体;招生计划完全放开,政府制订的招生计划已对招生学校和考生、生源地不再具有约束力;课程与教学计划由学校自行制定;学校的办学经费收入主要靠收取学生的学费,政府的拨款已演变为与学校的办学性质和规模脱钩的“基数”;学校的发展规划主要取决于自身的发展策略和招生、筹资能力,政府对学校办学规模的调控已缺乏有效手段、对学校的基本建设拨款已演变为象征性的“补助”甚至完全撒手的“自筹资金”;教师的调配权基本交给了学校,引进哪些学科的教师及多少教师主要由学校自行决定;在校生生活补贴取消了,而且像其他非师范类专业学生一样交纳学费;毕业生自谋职业或者在学校的推荐之下与用人单位之间进行双向选择。以办学经费为例,2003年与1998年相比,政府拨款占学校办学经费收入的比例湖南某校从48.72%下降到22.43%,福建某校从 71.98%下降到60.92%;相应学费所占比例,湖南某校从35.08%上升到70.37%,福建某校从27.54%上升到39.00%。 ( 见表一)
 
表一 1998年和2003年两校办学经费来源情况
 
政府拨款
万元(%)
学生学费
万元(%)
其他
万元(%)
湖南某校
1998
400(48.72%)
288(35.08%)
133(16.20%)
2003
337(22.43%)
1057(70.37%)
108(7.20%)
福建某校
1998
494(71.98%)
189(27.54%)
3.3(0.48%)
2003
768.5(60.92%)
492(39.00%)
1.0(0.08%)
 
    不容否认,以市场为主进行调节的发展模式充分调动了各类主体举办学前师范教育的积极性,极大地增加了学校自我发展的压力,提高了政府教育投资的效率,一定程度、一定侧面地促进了学前师范教育的发展。 以陕西省为例,1999年,学前师范办学点13个,其中本科1个,中师12个,在校学生约3000人;2004年,学前师范办学点增加到69个,其中本科2个,中师67个,当年招生人数达4335人。但是,以市场为主的调节机制尤其是办学经费主要靠收取学费和招生计划的完全放开,必然对学前师范教育的发展带来一系列突出问题。由于办学经费主要靠收取学费,学校基本上成为了市场主体,因而必然要扩大招生规模、降低教学成本,追求办学效益,考虑近中期的运转和发展问题;由于就读学前师范的行为主要靠市场引导而缺乏政府的资助和鼓励,学生也成为了市场主体,因而必然考虑个人教育收益率的高低,追求在相同的身心条件、学业基础和个人教育投入的条件下获取较高的教育收益(包括毕业证价值、就业机遇、职业待遇和个人发展空间等)。 而招生计划的完全放开,又为学前师范院校和学生的市场主体意识的形成和利益追求创造了必要条件。
 
    1.事业发展存在盲目性。 一是办学层次结构失调。随着社会经济的发展和居民生活水平的提高,现在迫切需要发展一定数量的专科层次的学前师资,但到2005年为止绝大多数省市还没有兴办学前师范高等专科学校,不能满足学前教育事业发展的需要。 二是学前教育专业布点失调。 据统计,陕西省2004年共有学前师范教育专业办学点69个,其中西安市和渭南市就占了35个。三是办学规模失调。现在学前师范教育的规模基本上由各办学点自行计划,缺乏统筹,缺乏对学前教育发展需要的分析,有盲目扩大的趋势。以浙江省为例,不包括专科以上, 全省2004年职高层次学前教师教育规模为15528人,2005年毕业4954 人,而据分析全省今后稳定发展每年仅需补充2000多名学前教师。四是生源来源地失衡。 由于学前师范招生主要取决于考生自然状态下(缺乏政府的正面激励政策调控)的志愿,因而生源的来源地很不均衡。以湖南为例,全省124个县,所属一所专科层次的学前师范学校2004、2005两年从某县招收新生达71人,而在很多县没有一个生源。 (见表二)
 
表二 2004、2005年湖南某学前师范专科学校新生来源地(县)分布统计
 
20人以上的县
20~10人的县
10~1人的县
0人的县
2004年
5
23
82
14
2005年
7
21
85
11
 
    2.生源质量严重下滑。 从学校来看,由于办学经费主要来源于学费,要提高办学效益就必然追求办学规模、扩大招生人数,从而势必降低对新生的素质要求。从学生来看,由于按照同层次学校的标准交纳学费而且标准较高、个人教育收益率又低,学前师范教育的吸引力严重不够,因而多数考生不愿意报考。按每年1万元直接成本计算( 4000元学费、1000元书籍课本和各类学习费用、3000元伙食费、900元住宿费、300元交通费、500元服装费、300元其他费用), 就读5年至少需要5万元,而目前中部地区城市幼儿园年轻教师月工资一般只有700元左右,也就是说需要就业五六年才能收回个人的直接教育成本。 因此,经济、身心条件和学业基础好的学生多数没有报考学前师范的意愿,经济条件差而身心条件、学业基础好的学生多数因交纳不起高额学费而无力报考,经济条件好而身心条件、学业基础差的学生虽有一些人愿意报考却难以满足基本素质要求。 从而,目前几乎所有学前师范院校都存在报考志愿严重不足。省属本、专科学前师范院校(专业)的高考录取分数线大多降至了最低控制线,五年制专科招生几乎用尽了所有手段(如取消招生分数门槛、对全体教职工规定招生任务、所有工作都向招生让步、向生源学校的老师和招生中介人支付回扣或奖金等),还是难以完成其招生计划。 与追求规模和招生困难并存的是生源质量的严重下降,据调查,广东某学前师范学校2004年新生中考成绩在300分以下的占17.37%,300~400分的占47.01%,400~500分的占34.49%,500分以上的仅占1.13%;而湖北某两所学前师范学校2004年新生中考成绩处于高分数段的就更少。(见表三4)而且过去招生普遍实行面试和品行鉴定,现在多数学校因为考生志愿不足而基本上取消了这两项。
 
表三 2004年广东某学前师范学校、湖北某两所学前师范学校初中毕业起点新生中考成绩统计
 
 
 
 
 
广东某校[人,(%)]
119(17.37%)
322(47.91%)
236(34.49%)
8(1.13%)
湖北某校[人,(%)]
271(61.32%)
160(36.20%)
10(2.26%)
1(0.22%)
 
    3.教育质量严重下滑。在我们的调查中,几乎所有的学前师范院校和幼教机构都反映目前学前师范教育的质量正在大幅度下滑,认为现在的五年制大专毕业生在基础文化素养、教育理论素养、技能技巧、教学基本功、职业道德等方面都难匹2000年以前的三年制中专毕业生。据湖南某所学前师范学校自我调查,毕业生就业半年后用人单位反馈满意率1998年为98%,2004年仅为89%。造成教育质量严重下滑的原因是多方面的,主要是生源质量差、教学投入严重不足。 由于扩张过快,财力有限,学校用于教学的投入严重不足。2005年某所专科层次学校生均钢琴只有0.065台、 人均图书仅25.29册。 对于学校来说,不是不想招收好学生,而是没有办法招到,不是不想加大教学投入,而是迫于财力有限,必须先保吃饭、保正常运转,教育质量的下滑实在是一种无奈的结局。
 
    4.社会效益严重下滑。 举办学前师范教育的目的就是要服务于学前教育事业的发展,但目前这种社会效益正在严重下滑。 一是毕业生不愿对口就业。 在市场调节机制中(没有享受到政府优惠政策) 招收的学前师范生,很容易把自己看作市场主体,把接受教育当成个人教育投资,把就业当成收回个人教育投资,而且追求两者之间的等价交换。由于接受学前师范教育要花费较为昂贵的学费,而目前学前教师职业的社会地位和收入水平都低,于是不少学生毕业后改行。据对湖南某所学前师范学校的调查,2003年该校毕业生就业时改行的近6%,一年内改行的近11%。二是来自较落后地区的学生毕业后不愿回家乡而是想方设法到发达地区就业。上述某校2004年毕业生中到县一级就业的只有9人,占毕业生总数的 5.92%,其中回到所在县就业的只有2人;2005年毕业生中到县一级就业的只有11人, 占毕业生总数的3.06%,其中回到所在县就业的只有7人。而福建某所学前师范学校的调查结果更为惊人,近三年没有一个毕业生到乡镇或农村就业。这对市场调节下的学生是无可非议的,但对学校举办者和所服务的地区却是实实在在的教育资源流失,对国家却是教育资源的不合理配置,势必加剧区域发展的不均衡。三是独立设置的学前师范院校未能充分发挥投资效益。在政府投入不足的情况下,学校必然要追求办学规模和投资效益,加上学前教育专业对考生的吸引力弱等原因,迫使许多独立设置的学前师范院校闲置一部分学前师范教育生产力而调整发展方向,举办收费标准更高的非学前教育专业甚至非师范专业。2004年陕西省学前师范学校招收的学前教育专业学生仅占6.3%。
 
    5.教育资源逆向流动。 由于专科及其以上学前师范学校的设置审批权在教育部,而且其设置条件未能充分反映学前师范教育的特性而在硬件标准上偏高、软件标准上偏低,原有中等幼师学校绝大多数不具备独立升格的条件。为了满足社会对专科层次学前师范教育的需要,不少学校或挂靠别的高职高专招生,或并入高职学院,或改办为高职学院“曲线”举办专科层次学前师范教育,或并入普通高等院校成为其中的一个院系,至今只有长沙师范学校一所独立升格,不可避免地造成了一部分优质的学前师范教育资源流失。另一方面,一些高
职学院凭借其专科层次的“资格”开始大量举办学前师范教育,其中不乏缺乏办学能力者,因而又造成了劣质学前师范教育资源的流入。
 
    二、学前师范教育是一种特殊的公益事业,政府应该对它的发展担负起主要责任
 
    1.学前教师需要独特的知识和技能,必须具备较高的基础素质、接受系统的专业培养。 长期以来社会对学前教师存在很大误解,认为不需要什么专业水平,只是“阿姨、保姆、孩子王”,这是十分错误的。实际上,学前教师职业对专业知识和技能的要求非常高。 第一,需要有深入观察、了解和研究孩子的知识和能力。实施学前教育不像中小学教育那样有较为统一的课程与教材,而是要以班级为单位,由任课教师在对班上儿童进行深入细致研究的基础上采取针对性的(因而是个别性的)保育保教方案。由于学前儿童的表达能力有限、发育不成熟以及发展的速度快,实施教育必须以深入仔细观察、了解和研究孩子为前提,这就需要教师具备扎实的儿童心理学、儿童生理学和儿童教育心理学等知识。第二,需要有科学的教育理论和丰富的教学方法、教学技能。实施学前教育要掌握学前教育学这门独特的教育科学,正确运用其理论和方法。孩子年龄越小其个体差异越大,组织他们进行教育教学的难度也越大,加上其知识理解的特殊性,这些因素决定学前教师组织教育教学需要更多地采取个别化和小组的方式以及艺术化的辅助手段,与幼儿个体要发生更多的互动,呈现知识时要采取更多的变式。第三,需要宽广而深厚的知识储备。学前教师每人要全面负责班级孩子的教育,不像中小学教师进行学科分工(而且幼儿好奇好问、缺乏生活经验和对生活的理解,这就要求学前教师广泛掌握语言、社会、科学、健康、音乐、美术等方面的知识,并且能融会贯通、深入浅出地对幼儿进行教学。第四,丰富的幼儿保育知识与技能。由于幼儿缺乏生活自理能力,学前教育具有保教结合的特殊性质,因而,学前教师还需要在幼儿的保育方面受到扎实的教育与训练,掌握学前儿童生长发育的特点和规律,学前儿童膳食、营养与卫生保健、保育等方面的知识。所以有专家评论,教育对象年龄越小,教育难度越大。
 
    学前教师的独特的专业化要求,决定他们必须具备较高的基础素质、接受系统的专业培养。 学前教师的基础素质指他们接受学前师范教育、毕业后担任学前教师所必须具备的身心条件,比如身高、体形、容貌、发音等生理条件,以及性格、兴趣等心理条件,因此长期以来学前师范学校招生都实行面试。也就是说,接受学前师范教育比接受同层次其他类型教育要有更高的条件。由于学前教师具有独特的专业化要求,因此必须由专门学校对他们进行系统的专业培养。我国一直注重对学前师范教育进行单独设置,形成了高、中等配套的比较系统的学前师范体系。现在基础教育教师的培养提倡综合化,是不是由此可以认为没有必要对学前教师进行系统的专业培养(或者说学前师范没有独立设置的必要)呢,答案是否定的。 众所周知,基础教育教师尤其是中学教师的知识结构中普通文化科学知识所占的比重较大, 教育理论和方法知识所占的比重较小,培养中可以先教学普通科学文化知识,再教学教育理论和方法,或者动员高校其他专业毕业生加学教育理论和方法后担任教师。因此,提倡师范院校综合化和综合院校承担培养基础教育师资的任务,确实不无道理。但学前教师的知识结构相反,普通文化科学知识所占比重较小,教育理论和方法所占比重较大,只能由专门学校进行系统培养, 难以采用培养基础教育教师特别是中学教师的新的综合化模式。
 
    2.学前师范教育的个人收益率低而外部经济性强,必须由政府对受教育者给予相应补偿。学前师范教育的个人收益率低首先表现在学前教师的社会责任重、劳动强度大而职业待遇低。学前教师对在园儿童的学习和生活(身心成长)承担着全面的责任,担负着教师和“监护人”的综合角色,社会责任特别重。学前儿童比较脆弱,学前教师需要有更多的耐心,他们工作时要高度集中注意力,而且上班时间长,几乎没有课间休息,劳动强度特别大。 但长期以来学前教师的收入低、社会地位低,这是不争的事实。据对广东、湖南等地学前教师2004年年收入的抽样调查,城市学前教师的收入水平一般比小学教师低20%左右,处于各类职业的低端;农村学前教师的收入更低,中西部地区一般每月只有二三百元。无论按照财富、权利和声望标准(韦伯)还是按照收入、职业和权利标准(中国社会科学院)划分的社会分层(地位),学前教师一般都处于社会的较低阶层,中层以上阶层很少,中上阶层几乎没有。学前教师的职业待遇低还可以从这个职业很低的代际传承率上得到反映。据对湖南某学前师范学校2004届全体毕业生的调查,227位学生中仅有8位的母亲是学前教师,远远低于其他类型职业。学前师范教育的个人收益率低,还表现在职业的发展性差。一方面是学前教师的职业迁移性差。学前教师的普通文化科学素质过于宽泛和低浅、专业知识技能过于专门,因而其职业迁移性弱。如要改行到待遇较高的职业则要放弃原来的专业知识(实质是放弃原来的个人教育投资),重修较深的普通文化科学知识和新的专业知识,否则只能向低层次的职业迁移。其次是学前师范教育的社会分层空间小。据对湖南在历史、地位、规格和规模都相当的一所普通中师和一所幼师的调查,1985年以来的毕业生中, 现已成为副处级以上干部和取得副高以上职称的,普通中师毕业的有31人,而幼师毕业的只有6人。需要说明的是,在学前师范教育的个人收益率很低的情况下为什么还有不少学校举办学前师范教育——这是由于我国长期就业难,现在又处于高中阶段教育人口供应的高峰期,以及考生对招生学校信息的不够了解。毫无疑义,这种状况是会很快发生变化的。
 
    外部经济性指生产或消费者在生产或消费过程中给社会或他人带来有利影响而自己却不能从中得到相应补偿。对个体的外部经济性,一般由政府进行补偿。学前师范教育的较强的外部经济性主要表现在,受教育者本人的个人收益率低,但却有利于社会的人才结构趋向合理,满足社会对学前教育人才的需求,同时有利于学生的合理分流,缓解普通教育、紧俏专业教育的扩容压力和升学压力。 为此,从清末废科举、兴新学开始,历民国时期,直到新中国前50年,我国一直对包括学前师范教育在内的整个师范教育实行免交学费和补贴生活费的补偿。进入高等教育大众化之后还要不要补偿?答案应该是十分肯定的。市场经济条件下“人”是为了追求自我正当利益最大化而存在的,是依靠其能力和自我奋斗而存在的,接受哪种层次和类型的非义务教育(包括是否接受学前师范教育)在一定程度上是他们个人的私事。因此,要引导人们接受个人收益率较低的学前师范教育,培养高素质的学前教师,鼓励他们终身从事学前教育事业,必须由政府给予必要补偿(最简便的方式是历史上行之有效的提供部分免费的学前师范教育机会)。 同时,学前师范教育也要保证弱势学生能够享受到比较平等的教育机会,还要进行必要的主流思想政治教育、品行道德教育等,满足社会的“公共需要”,这些都无疑应由政府提供。在学前师范教育还是“精英教育”的过去,政府就实行了有效补偿。现在中考(高中阶段学校招生)和高考录取率已分别达到百分之七八十和百分之六七十,为了保证学前师范教育的质量(首先是生源质量),更应该实行补偿。
 
    3.学前师范教育是最基础的公益性教育,必须由政府投资来优先发展。百年大计,教育为本;教育大计,教师为本。学前教育是基础教育的基础和重要组成部分,对建设和谐社会、加速实现社会经济的现代化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学前教育的快速、健康发展,又依赖于学前师范教育的优先发展。学前师范教育的公益性还表现在它是不计直接经济效益的教育,学校不可能通过学费收回投资性教育成本,甚至也不可能全额收回运转性教育成本。因此必须由政府来投资发展,包括对学校固定资产建设的资本性投资以及对学校日常教学运转 (包括对受教育者的补偿)的经常性投资。有人设想建立学前教师资格证制度,依靠录用的入口管理和教师劳动力供求的市场调节来满足学前教师的需要,这是脱离中国国情的。因为我国学前教育处于发展时期,学前教育管理走向完全法治还需要较长时间,学前教育机构之间实行的多数是低成本竞争,单凭教师资格证制度是很难把好学前教师的入口关的。对广东、湖南、福建三地2005年学前教师录用情况的抽样调查表明,民办幼儿园的教师录用情况大多没有在教育行政部门备案,被录用的教师是否为学前教育专业毕业生、是否拥有教师资格证根本无法统计。同理,各类学前师范教育机构的办学条件如何、培养的毕业生能不能发放学前教师资格证,很多时候取决于人情。近几年的实践证明,这种方式调节的结果可能在短时间内不会造成学前教师数量的不足,但必然严重影响学前教师的素质,牺牲学前教育的质量。 同样,学校不能成为学前师范教育的主要提供者。 因为在拨款标准额定的条件下,学校也是一个市场主体,拥有相对独立的自我利益,必然要追求办学效益的最大化(实质是教职工利益的最大化)。抽出自我利益提供本应由政府提供的学前师范教育补偿,其余地是十分有限的。民间教育投资多数是要追求回报的,而这种回报必然体现在学费的标准上,因此依靠民间教育投资来发展学前师范教育同样难以达到目的。
 
    4.学前师范教育需要特殊的软硬件条件,政府应单独设立学校设置标准。目前设置学前师范院校的标准是《普通高等学校基本办学指标》,共14条,应该说反映学前师范教育的特殊性还不够。与普通师范教育偏重于基础文化和知识教育技能的培养不同,学前师范教育应偏重设置研究学前儿童发展、早期儿童教育技能、作为重要早教内容和手段的艺术技能、教育实践等方面的课程,这便对学前师范教育提出了特殊的软硬件条件要求。一是需要较大比例的发展心理学和学前教育学等学科的师资,建设起力量雄厚的学前儿童发展、学前儿童教育、幼儿园课程与教学等教研室,以及学前儿童发展观察实验室、学前儿童游戏室、微格教学室、学前儿童学习材料研究室等实验实训室,扎扎实实开展学前儿童发展与教育的学科研究。对学前儿童的教育不只是纯粹的知识教学,由于他们发展很不成熟,教育过程中必须全面关注其生理、兴趣、态度、习惯和情感。以观察研究儿童为基础、师生间进行全方位积极有效互动是学前教育的重要特征, 因而学前师范教育必须重点围绕儿童发展研究和早教技能培养进行师资、教研室、实验实训室以及图书资料等方面的建设。二是需要较高标准的艺术教育条件。音乐、舞蹈、美术、文学等艺术是早期儿童的重要生活范畴,学前教育要帮助儿童建构健康的艺术生活,而且,在学前教育中,艺术还是一种吸引儿童注意、组织教育教学的重要手段。这就要求学前师范必须注重艺术教育,要建设数量足够的钢琴房、手风琴教室、打击乐教室、歌唱教室、舞蹈训练室、绘画教室、儿童动漫画教室、艺术表演舞台等艺术实训室,以及相应的师资。 学前师范教育的艺术课程虽然不追求很高的艺术技能,但也必须帮助学生达到学前教育的基本要求。 三是需要数量足够的教育见实习基地。学前教育是一门应用性非常强的学科,它的理论几乎完全建立在对学前儿童的观察研究和具体的师生互动实践的基础之上,学前师范生需要进行全学程的教育见实习。学前师范学校要为学生提供数量足够(每两个学生一个幼儿班)的见实习场所,包括质量很高的实验幼儿园和各种性质的幼教机构,与它们签订长期合作协议,供学生在全学程中具体观察研究儿童和练习教育技能。 可见,举办学前师范教育必须具备特殊的条件,不能将之等同于普通师范教育, 政府应单独设立学前师范学校的设置标准,按照新标准评审学校的设置。
 
    三、目前学前师范教育的发展急需政府进行八个方面的扶持和管理
 
    1.以省为主制定学前师范教育发展规划。省域是我国重要的行政区划单位,也是基本的教育区划单位。为确保学前教师的培养适应学前教育发展的需要,应由各省根据本地学前教育事业发展的现状与需要,制定学前师范教育发展的规划。重点是确定办学的层次、规模、学校布点,以及各校的事业发展规划、校园建设规划,学校建设的投资计划和步骤。在此基础上对现有学前师范学校和专业点进行评估和调整,以提高投资效益和人才培养质量。
 
    2.每省办好一所大专层次的学前师范院校。随着社会经济的发展,学前师范教育必须调整办学层次结构,重点是每个省要切实办好一所大专层次的学前师范院校。为了提高投资效益,尽快形成办学规模,创办大专层次的学前师范院校应从实际出发,尽可能以办学水平较高的现有中等幼师为基础,原则上不要新铺摊子。 为此,要根据学前师范的教学需要,适当调整学校设置的硬件条件要求。
 
    3.制订学前师范院校的刚性拨款标准和经费使用比例,及其奖励措施。 包括学校基本建设的资本性投资和日常办学的经常性投资在内,学前师范教育必须坚持以政府投入为主。 为此,国家应制订刚性的两项拨款标准,并定期检查,敦促各省落实。 对学校的经费使用结构要制订刚性比例,特别是教学开支的比例,以确保教学投入。 为支持各省保证对学前师范教育的投资,国家应设立学前师范教育专项经费,以奖励投入较多的地区、扶持欠发达地区。
 
    4.定期对学前师范院校进行办学水平评估。为更好地发挥学前师范院校的积极性,提高教育投资的效益,政府应制订相应的标准,定期对学前师范学校进行办学水平评估,引导学校之间开展公平、合理的竞争。对教学质量和投资效益高的学校可以增加招生计划、提高拨款标准,对教学质量和投资效益较低的学校可以限期整改,或者减少招生计划、降低拨款标准甚至勒令停办。
 
    5.恢复对学前师范学生免收学费、补贴生活费等优惠政策(作为对报考学前师范教育的补偿),设立定向培养补助费,吸引优秀学生报考学前师范院校,毕业后到经济欠发达地区或农村地区从教。 需要说明的是,中小学教师的培养可以实行综合化,在他们进入学校任教时再发放师范教育补偿,能够提高补偿的针对性;而学前教师的培养只能专业化,应在他们就学时发放学前师范教育补偿。
 
    6.细化和强化招生计划。学前师范教育在满足城市需要的基础上,要逐步扩大到面向乡镇,实行定向培养。为此,生源计划要从现有国情出发,细化到县或者乡镇,并要求各县招生切实执行好。 在执行免收学费、补贴生活费和设立定向培养补助费的情况下,应要求毕业生按照招生计划对口就业,不对口就业的应向国家返还所享受的补偿。
 
    7.制订学前教师的任职标准。制订学前教师任职标准的直接目的是规范学前教师的录用,但它也能为学前师范教育提供目标参照,促使学前师范院校明确培养目标,规范学前师范教育办学行为。 根据学前教育发展的需要,可以区分学前教师的不同层次,分门别类制订出学前教师的任职标准,其中,一般教师任职标准与中专培养规格相对应(骨干教师任职标准与专科以上层次培养规格相对应。
 
    8.制订学前教师的待遇标准,鼓励他们终生从事学前教育,提高学前师范教育的效益。 为了保障学前教师的基本待遇、稳定学前教师队伍,应根据经济发展水平和国家对相应学历、职称人员的待遇规定,制订学前教师的待遇标准(原则上应相当于同等情况的小学教师的水平),强制用人单位执行。同时。强制执行“三保”(养老保险、失业保险、医疗保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