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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推动幼儿教育快速健康发展

发布日期:2007年05月05日
作者:郑作广     来源:广西壮族自治区教育厅
 
    幼儿教育是基础教育的重要组成部分,是基础教育的基础,是整个教育事业的起始阶段。抓好幼儿的早期教育,就是为孩子的成功一生奠定了良好的素质基础。改革开放以来,广西社会经济和文化事业得到了长足的发展,人民群众的教育需求日益增长,社会发展和政策环境为幼教事业的发展创造了良好机遇和提供了有利的条件。面对新的形势、目标和任务,要抓住机遇,乘势而上,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加快我区幼儿教育工作的发展。
 
    一、提高认识,转变观念,增强发展幼儿教育的紧迫感和责任感
 
    当前,幼儿教育工作仍存在诸多问题,主要的还是有些地方政府和教育行政部门对发展学前教育的重要性、紧迫性认识不足,没有摆上应有位置,有的地方存有畏难情绪,抓落实不够,需要提高认识,全面落实学前教育的应有地位。
 
    (一)幼儿教育是整个教育事业的重要组成部分,在整个教育体系中具有重要地位
 
    幼儿教育具有明确的法律地位。《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第十七条规定:“国家实行学前教育、初等教育、中等教育、高等教育的学校教育制度。”将学前教育作为我国的基本学校教育制度之一。教育部发布的《幼儿园工作规程》第二条规定:“幼儿园是对三周岁以上学龄前幼儿实施保育和教育的机构,是基础教育的有机组成部分,是学校教育制度的基础阶段。”
 
    20世纪90年代以来,许多国家根据1989年11月20日联合国大会通过的《儿童权利公约》的基本精神和本国的实际情况,纷纷采用立法的形式确立学前教育的地位。在一些发达国家,还把幼儿教育纳入义务教育体系。法国政府规定,学前教育与初等教育处于同一系统,属于初等教育的基础性或准备性教育。自上世纪80年代初开始,法国的4岁和5岁儿童的入园率已达到100。美国在1985年9月规定,把5岁儿童的教育纳入学校公立教育中。这一规定,使得全国90%以上的5岁儿童进入学校的幼儿班接受学前教育。在比利时、英国等其他一些发达国家,已经将学前教育作为一种不完全意义上的义务教育进行实施。有的国家明确规定5岁以后的幼儿教育就是义务教育,国家对该阶段的教育不仅在师资、设施、财政上给予保证,还要求家庭必须保证5岁以后儿童接受教育。
 
    幼儿教育是全民教育的重要组成部分。我国是人口大国,0~6岁的婴幼儿多达约1亿3千万,占世界同龄儿童数量的1/5;广西0~6岁的婴幼儿约有400万。通过早期教育焕发这些儿童巨大的学习潜能,将极大地提高我国教育的水平和国民整体素质,对经济和社会的持续、健康发展具有重要的战略意义。
 
    (二)学龄前儿童接受良好的幼儿教育是培养儿童良好行为习惯、开发儿童智力、提高国民素质的基础工程
 
    发展幼儿教育是整个教育事业发展的需求。幼儿教育作为基础教育的重要组成部分,其普及程度、教育质量和普及九年义务教育密切相关。不少地方的经验证明,幼儿教育发展得好,学生的学习习惯、学习兴趣、学习成绩以及学习的主动性都表现出较好的状态,义务教育的入学率、巩固率就高。发展幼儿教育对提高“普九”水平,发展各类教育,构筑终身教育体系,具有基础性和先导性的作用。
 
    发展幼儿教育也是提高国民素质,促进经济社会持续健康发展的需要。从小培养儿童良好的品德、积极的态度、广泛的兴趣,积极开发儿童的脑功能,发现和发展儿童的潜能,将为人的一生的充分发展奠定基础。60年代以来脑科学、心理学、教育学、社会学等方面众多的研究成果深入揭示了早期教育在人一生发展中的重要作用,以及它所产生的强大的经济和社会效益。一些重要的研究成果显示,科学的早期教育不仅有利于开发婴幼儿的学习潜能,而且能促进处境不利的幼儿较好地适应入小学以后的学习,辍学率下降,就业率提高,有利于社会消除贫困。
 
    发展幼儿教育是满足人民群众日益增长的教育需求的需要。随着优生优育国策的贯彻落实,人民经济状况的改善,早期教育科学研究成果的传播等,都大大地激发了人们对早期教育的重视与期待。一方面,厂大农村地区人民群众希望幼儿能接受早期教育,有机会入园;另一方面,城市和经济发达地区的人民群众不仅仅满足儿童有机会入园,更迫切的是要入好园,接受优质的幼儿教育,为儿童一生的发展奠定良好基础。
 
    (三)抓好儿童早期开发对缩小社会差距、促进社会进步起着重要作用
 
    发展农村幼儿教育是缩小城乡教育差别,全面建设小康社会、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重要内容,是实现教育大众化的重要组成部分。
 
    党的十六大提出了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奋斗目标。全面建设小康社会,是惠及13亿人口的具有更高物质文化生活水平的小康社会,是逐步扭转地区差别、城乡差别、不同群体差别,追求全面均衡和谐发展的小康社会。通过学前教育使农村的孩子像城里的孩子一样接受良好的幼儿教育,是缩小城市和农村差别,根本改变贫困家庭子女生活状况和未来发展状况的基础工程。
 
    加强早期教育,提高基础教育的起点,从儿童早期打破贫困的循环圈,是缩小社会差距和经济差异,提高国家经济竞争实力最具前瞻性的战略决策。通过大力开展不利人群子女的早期教育,达到缩小社会差距的目的,是世界上许多国家的共同做法。
 
    我国政府提出要消灭贫困和普及九年义务教育,要实现这一目标就要重视早期教育,尤其是对广大农村贫困地区和少数民族地区儿童的早期教育。幼儿教育将成为提高义务教育效益,消除发展差异,消除贫困的社会系统工程中的重要一环。
 
    (四)幼儿教育将面临一个很重要的发展时期,我们各级教育部门应该肩负起这一历史重任
 
    首先,广西小学入学高峰期已经过去,小学在校生人数已由原来的600多万人下降到470多万人,虽然广西普及9年义务教育的任务还很艰巨,但在抓好普及义务教育的同时,安排一定的时间、精力、经费来发展幼儿教育,成为巩固和提高义务教育的质量的重要措施。
 
    其次,我国农村产业结构的调整必然带来大量劳动力的转移。大量劳动力往城镇转移后,他们的孩子必然要接受正规的幼儿教育。城镇的幼儿园教育压力明显要加大。
 
    再次,城镇化建设、工业化建设必定要促使幼儿教育有一个比较大的发展的趋势。
 
    广西现在仍有大量的幼儿没有机会接受幼儿园教育。按4835万人口,13.6‰的人口出生率来计算,一年要净增婴儿65.76万人,0~6岁的婴幼儿差不多400万,幼儿教育生源丰富。2004年广西在园(班)幼儿人数仅88.8万人,可见广西发展幼儿教育的空间很大,幼儿教育正面临一个非常重要的发展时期。
 
    二、对幼儿教育作出准确定位,合理配置幼儿教育资源,促进幼儿教育跨跃式发展
 
    幼儿园是培养社会主义建设者和接班人的教育机构,因而它归属于社会的公益事业,但幼儿教育不属义务教育,决定了它的费用应由各方面分担,而不能完全由政府和办园者来承担。目前由于收费价格太低,没有足够经费支持,致使幼儿园的发展不能满足社会的需求,供需矛盾突出,现在大多数幼儿园的班额都有超标现象。另外收费价格在幼儿园类别之间差距太小,拉不开档次,因而不能很好地分类管理,调动不起幼儿园改善办园条件、提高办园效益的积极性。
 
    实现幼儿教育资源的优化配置要按照国办发[2003] 13号文件规定,建立学前教育成本合理分担的机制,尽快落实全区所有幼儿园收费允许在最高和最低收费标准范围内,按类分级,实行成本收费和差别收费标准,以确保幼儿园可以做到收支平衡并略有盈余。只有这样,才能调动社会各界办园的积极性,使幼儿园在办园规模和发展速度上适应社会需求。
 
    三、建立健全幼教行政领导网络、幼教管理视导网络和幼教业务辅导网络,确保学前教育事业持续健康发展
 
    按照“建起一个,稳定一个,发展一个,巩固一个”工作要求,需要建立健全幼教行政领导网络、幼教管理视导网络和幼教业务辅导网络。幼教行政领导网络,由市、县(区)、乡(镇)政府、村“两委会”组成。主要负责对幼儿教育的领导,落实当地政府应承担的政府责任,动员社会、家庭参与幼儿教育,宏观安排辖区内幼教总体规划,办园(班)经费等。幼教管理视导网络,由市、县(区)教育行政部门的主管领导、有关科室和幼教干部,乡(镇)中心校校长、乡镇幼教辅导员(或由乡镇中心园园长兼任),村干部、学前班负责人组成。主要负责辖区内幼教工作的管理,制定发展规划,各类园(班)的业务指导,新建园(班)的审批、备案,师资的培训、考核、聘用、职称评定等。乡镇幼教辅导员是这一网络运行中的关键人物。建立中心园后,原则上由中心园园长兼任乡镇辅导员,他们既管理中心园,又负责全乡(镇)幼教的业务视导与管理工作。幼教业务辅导网络,由各市、县(区)幼教研究组、县(区)直属国办幼儿园、乡(镇)中心园、村办幼儿园、学前斑组成。其职责是:深入贯彻幼教“两个法规”和“一个纲要”,研究探索学前教育改革的途径与方法,以大面积提高保教质量。县(区).国办幼儿园要发挥多功能、多中心(即:教学示范、师范培训、教研科研、家长培训、信息资料、巡回指导六中心)作用。乡镇中心园作为网络的中间环节,要发挥骨干和辐射作用,一方面上挂县(区)国办园,直接接受国办园的指导、培训,参加他们的教科研活动;一方面下联村办园、学前班,发挥教育示范、师资培训、教学研究、信息交流中心的功能。
 
    四、加强领导,健全完善幼儿教育管理体制
 
    首先强化政府行为。完善在政府的统一领导下,地方负责、分级管理,有关部门分工负责、教育部门主管的领导管理体制。切实按(国办发[2003] 13号)和桂政办发[2004]203号文件要求尽快建立健全政府负责人任组长、教育部门负责人任副组长、有关部门负责人任成员的幼儿教育联席会议制度,代表政府对本辖区的幼儿教育进行宏观管理,并按分工,各司其职、各负其责,及时解决幼儿教育事业发展中出现的重大问题,促进幼儿教育事业稳定健康发展。
 
    二是强化主管意识,健全完善县以上各级教育行政部门办事机制、配齐行政专职人员和教科研专兼职人员,加强对学前教育的管理和科研、教研工作。对幼儿教育发展工作要做到第一把手亲自抓,分管局长具体抓,责任科室努力抓,做到有人管事,有钱办事。
 
    五、建章立制,依法管理
 
    (一)严格登记注册制度,保证依法办园。各级教育行政部门要认真按照国办发[2003]13号文件和桂政办发[2004]203号文件的规定,强化管理,对各类幼儿园实行教育部门归口审批、登记注册制度及批、管统一制度。各地要按照自治区教育厅制定的《幼儿园、学前班登记注册办法》(桂教普[1990]237号)和地方制度的登记注册标准,对辖区内的幼儿园继续实行登记注册制度。幼儿园取得县级教育部门印制的《登记注册合格证》和物价部门印制的《收费许可证》后,方可招生并按规定标准收费。凡登记注册的幼儿园,不得随意变更单位或个人名称。搬迁园址、停办、合并等变更须经原审批部门审查批准。幼教的管理除了在外部理顺之外,在教育内部必须加强沟通与协作,确保各类幼儿园的审批和管理的各项工作到位。
 
    (二)继续实行分类管理制度,不断提高办园水平。教育行政部门定期对幼儿园进行复评,对质量提高或不达标者分别予以晋级或降类,并与收费标准挂钩,促进幼儿园不断提高办园水平。
 
    (三)认真贯彻《规程》、《指导纲要》,推进素质教育的实施。《幼儿园工作规程》、《幼儿园教育指导纲要(试行)》是幼儿园加强内部管理,提高保教质量的重要规章,也是全面推进幼儿园素质教育,促进幼儿体、智、德、美全面和谐发展的重要保证。各级教育行政部门和幼儿园要切实贯彻执行,采取强有力措施,将体育、智育、德育、美育等有机地贯穿于幼儿园教育的全过程。
 
    (四)建立激励机制、依法处罚制度,促进幼儿教育事业的发展。应建立和完善相应的表彰制度,对发展幼儿教育有突出贡献的先进单位和个人进行表彰,充分调动全社会积极性,同心协力办好幼儿教育事业。
 
    (五)建立依法处罚制度。对未登记注册擅自举办幼儿园的,园所设施不符合国家卫生、安全标准的;妨碍幼儿身心或威胁幼儿生命安全的;教育内容、方法违背幼儿成长规律、损害幼儿身心健康的;体罚或变相体罚幼儿的;违犯规定乱收费的,依照有关法律规定给予处罚。
 
    (六)建立幼儿教育督导制度,开展经常性督导和评估。依据《广西壮族自治区幼儿教育督导评估标准》,定期对全区各市、县(区)幼儿教育进行督导评估,将评估结果向全区进行通报。通过经常的督导和评估来规范幼儿园教学内容,落实保育目标。各级教育行政部门应注意对各类幼儿园做到督导和评估经常化,确保幼儿园办学规范化。
 
    六、推进教育方式和管理体制改革,大力发展农村幼儿教育
 
    广西农村幼儿教育虽然面临着许多困难和问题,但是也面临着许多有利条件和发展机遇。
    ——社会需求与社会环境变化的机遇。随着人民生活水平的提高和义务教育的巩固提高,农村儿童接受学前三年教育的需求逐年增大;农村城镇化进程加快,人口相对集中,乡(镇)规模扩大,为农村幼儿教育的发展提供了更有利的社会条件。
 
    ——体制保障和经费增加的机遇。随着各级党委、政府对农村幼儿教育的高度重视和当地经济发展,对农村幼儿教育的经费支持将越来越大。农村义务教育管理体制上收到县后,乡(镇)和村在教育方面的财政压力相对减轻,以村办为主的农村幼儿园成为村委会为村民办实事、谋福利的主要内容,乡(镇)政府也可以拿出更多的精力和财力支持农村幼儿教育。广大家长对幼儿教育属非义务教育的认识将会逐步提高,收费将成为幼儿园经常性经费来源的主渠道,幼儿园发展的经费逐步实现来源多元化,并得到有效保障。这为发展幼儿教育工作提供了政策和经济基础。
 
    ——闲置教育资源有效利用的机遇。由于农村学龄人口逐年下降,小学布局结构经过调整,闲置了一些校舍。这些校舍经过改造和修缮都可以改建为规范化的幼儿园。由于学龄人口减少,农村小学教师呈现超编趋势。充分利用闲置校舍和超编小学教师两种教育资源,发展农村幼儿教育,是一件利国利民的大好事。
 
    把握机遇,理清发展农村幼儿教育工作思路,大胆创新,实现全区幼儿教育的超常规、跨越式发展。
 
    (一)改革农村幼儿教育的办学方式,推进以幼儿园为主体的幼儿教育办学方式变革
 
    幼儿教育办学方式变革是关系到农村幼儿教育普及的关键环节之一。长期以来实行的小学办学前班方式作为农村幼儿教育的基本办学方式,虽然能较快地普及了学前一年教育,但也带来幼儿教育小学化问题,特别是不能普及学前三年教育。学前班教学方式已经成为普及学前三年教育的制约因素。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广西城乡都要加快幼儿教育办学方式改革步伐,把以学前班为主体的办学方式转变为以幼儿园为主体、幼儿班为补充的办学方式,这将大大加快广西幼儿教育发展步伐。对于居住分散或交通不便的地方,可根据各自的实际设置幼儿斑或举办游戏小组、巡回辅导站、亲子活动中心、季节班等非正规教育形式,使幼儿接受一定程度的教育。
 
    (二)改革农村幼儿教育管理体制,大力推进标准化幼儿园建设
 
    农村幼儿园实行什么样的管理体制?如何处理好小学与幼儿园的关系?这是普及农村学前三年教育需要解决的重要问题。我国农村多年以来实行小学办学前班的体制,学前班隶属小学,学前班不具有相对独立性。因此,必须改革现行的农村学前教育管理体制,农村幼儿教育要实行各级政府负责,以县为主,小幼一体化的新的幼儿教育管理体制。要抓住农村中小学布局结构调整的时机,鼓励有条件的学校向学前教育延伸,倡导以中心小学、村完小为依托,充分利用调整后闲置的小学校舍,以及富裕的小学教师等教育资源,举办包括大班、中班、小班在内的学前三年教育的幼儿班,即“小学附设幼儿班”,加快农村学前三年教育的发展。
 
    七、坚持从幼儿阶段抓起,全面推进素质教育
 
    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深化教育改革,全面实施素质教育的决定》指出:“实施素质教育应贯穿于幼儿教育、中小学教育、职业教育、成人教育等各级各类教育”,“要重视婴幼儿的身体发育和智力开发,普及婴幼儿早期教育的科学知识和方法。”《面向二十一世纪教育振兴行动计划》提出:“实施素质教育,要从幼儿阶段抓起。”幼儿教育不仅要为幼儿进入小学做准备,更重要的是要为孩子一生的长远发展做准备,幼儿教育不能只着眼于幼儿知识的积累和具体技能的提高,更应该重视幼儿各种基本素质的发展,要进行身体素质、语言素质、科学素质、良好行为习惯、高尚社会道德情操等的培养。要为幼儿提供健康、丰富的生活和活动环境,满足他们多方面发展需要,要尊重幼儿身心发展的规律和学习特点,充分关注幼儿的经验.引导他们生动、活泼、主动地学习,在亲身实践中萌发创造意识和创新精神。要重视幼儿的个别差异,为每个幼儿提供发挥潜能的机会和场所。
 
    八、加强幼儿教师队伍建设,全面提高幼儿教师的素质
 
    建设一支高素质的相对稳定的园长、教师队伍,是促进幼儿教育发展的决定因素。教育行政部门应重视幼儿师资队伍的建设,根据《教师资格条例》和《幼儿园管理条例》的要求,实行幼儿园园长、幼儿教师资格准入制度,严格实行持证上岗。在幼儿园审批、年检和评估中要严格进行教师资格审查,引导各类幼儿园吸收合格师资和清理不合格人员。教育行政部要逐步完善多层次的幼儿师资队伍培养和培训规划。通过对过剩小学教师的转岗培训、吸收师范院校毕业生和幼教专业的毕业生等途径,逐步扩大幼儿教育师资队伍。逐步提高现有在职教师的学历层次,继续拓宽学历补偿教育渠道,扩大高师幼儿教育专业的函授规模,开展并完善幼儿教育的大专自考。加强岗位培训,加强师德教育,努力提高幼儿教师的综合素质,树立良好的职业形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