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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发展西部民办幼儿教育的思考

发布日期:2007年03月04日
作者:王晓春     来源:新疆伊犁州教育科学研究所
 
 
    [摘要] 本文分析了西部欠发达地区民办幼儿教育发展现状,阐述了西部欠发达地区发展民办幼儿教育的重要意义,并提出了通过大力发展民办幼儿教育的途径构建西部欠发达地区和谐教育的思路与对策。
    [关键词] 民办幼儿教育; 西部地区; 和谐教育; 途径
 
    一、西部欠发达地区民办幼儿教育发展的现状
 
    我国西部欠发达地区一般都在边疆地区和少数民族地区,这些地区因为地方财政比较困难,用于教育发展方面的主要财力集中于发展九年义务教育,因此在这些地方公办幼儿园比较少。如果没有民办幼儿园的大发展,大量的适龄幼儿将不能接受规范的幼儿教育。据2005 年统计,新疆维吾尔自治区现有 3~6 岁适龄幼儿近 120 万人,在园(校) 幼儿仅 26.26 万人,还有约93.74万幼儿尚未接受正规幼儿教育,学前三年的入园率仅为25.3%。其中少数民族适龄幼儿约72万人,在园(校) 幼儿仅约 7.78 万人,少数民族幼儿学前三年的入园率仅为 9%左右。全疆共有幼儿园 977 所,国办幼儿园 208所,民办幼儿园 465 所。国办幼儿园在园幼儿人数约6.2万人,民办幼儿园在园幼儿约 5.7 万人,小学学前班在校幼儿人数约7.96 万人。由此看来,为使约 93.74 万名幼儿能够早日入园接受教育,在西部地区大力发展民办幼儿教育迫在眉睫。然而对于在西部地区发展民办幼儿教育社会上还有不同的认识,因此西部地区民办幼儿教育的发展,还有许多困难和障碍。
 
    一是投入严重不足,多数民办幼儿园设备简陋,不仅没有应配备的保健设备,甚至存在着严重的安全隐患。二是发展严重失衡,基本集中在城镇,在边远农牧区和农村基本没有民办幼儿园。三是地方政府的管理不够规范。首先表现为管理组织不健全,各地教育部门基本没有设置专门机构、专职管理和研究人员;其次表现为管理体制不顺,政出多门、多头审批、多头管理,给民办幼儿园的管理工作造成很大的困难;再次表现为缺乏整体规划和质量监控机制,西部地区的民办幼儿园几乎都是自发办园,因此分布不合理、发展不稳定,有部分民办幼儿园从未经检查验收,甚至有些民办幼儿园未注册登记,无办学许可证。四是民办幼儿园内部管理体制不健全,大部分民办园实行家长式的管理,有的小园实行“家族式”“小团体式”管理,极为不利于幼儿园的长远发展。五是收费制度不规范,缺乏科学性和可操作性。六是教师队伍不稳定。由于民办幼儿教师没有享受到与公办幼儿教师同等的待遇,民办幼儿教师的权益难有保障,因此,教师队伍流动性大,素质较差。办学不规范、质量不高,使西部地区民办幼儿园在各族人民心目中威信不高。
 
    二、西部欠发达地区发展民办幼儿教育的意义
 
    西部欠发达地区发展民办幼儿教育具有重要的意义,概括来说,体现在如下几方面:
 
    一是发展民办幼儿教育能使西部地区大量的幼儿入园接受教育,极大地提高西部地区的基础教育水平和国民整体素质,有利于促进西部地区社会的持续、健康发展。
 
    二是大力发展西部农牧区、偏僻地区的民办幼儿教育,可以加大幼儿教育在农村的覆盖面,提高农牧区各族幼儿的入园率,让农牧区的各族幼儿都能接受幼儿教育,促使城乡幼儿教育的均衡发展。
 
    三是发展西部地区民办幼儿教育可以为西部地区部分贫困家庭子女,如农民工、农牧民、下岗工人、城市低保家庭等的子女,提供享受基本的幼儿教育的机会。
 
    四是发展西部地区民办特殊幼儿教育,能保障残疾幼儿接受幼儿教育的权利与机会。
 
    五是可以弥补西部地区政府对幼儿教育投入资金的不足,减轻政府举办幼儿教育的负担。
 
    三、西部欠发达地区发展民办幼儿教育的思路
 
    (一) 坚持依法提高西部欠发达地区民办幼儿教育的地位。一是西部各级政府要依法确保民办幼儿教育与公办幼儿教育享有同等地位,把民办幼儿教育事业纳入各级政府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中,努力营造有利于民办幼儿教育发展的政策法制环境,全面贯彻执行“积极鼓励、大力支持、正确引导、依法管理”的方针。二是要进一步明确加快发展民办幼儿教育是全面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的需要。因此,要充分调动和发挥社会各方面力量,利用民间资本大力发展幼儿教育事业,以解决广大老百姓子女“入园难”的问题,保证大量适龄幼儿能够就近入园接受比较正规的幼儿教育。
 
    (二) 制定促进西部欠发达地区民办幼儿教育发展的优惠政策,扶持民办幼儿教育发展。西部地区各级政府、教育行政部门要设立专项资金,用于资助民办幼儿园的发展。西部地区民办幼儿园要享受国家规定的税收优惠政策,各级政府和税务部门要保证民办幼儿园与公办幼儿园相同的税收待遇。除国家规定的人民教育基金和个人所得税外,要对民办幼儿园劳务免征营业税。西部地区各级政府要对向民办幼儿园捐赠的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给予税收优惠,并予以表彰。要放宽西部民办幼儿教育收费政策,各类民办幼儿教育机构的收费项目和标准由幼儿园自主决定,报物价部门审核批准后,由教育部门备案。民办幼儿园园舍和教学设施建设用地,要实行同级同类公办幼儿园用地政策,在支付土地使用费上给予优惠,以吸引更多的民营企业家愿意投资兴办民办幼儿园。
 
    (三) 建立西部欠发达地区民办幼儿教育融资体制,促进民办幼儿教育的大发展。西部地区各级政府应采取经费资助或资产入股、以资代补、出租、转让闲置的国有资产、政策性扶持等多种方式、措施,支持和促进民办幼儿教育的发展,西部地区各类银行每年应专门为民办幼儿园设立一定数额的低息贷款,以减轻民办幼儿园办学上的资金压力。政府要想办法对贫困地区民办幼儿园给予投入,以改善其办园条件。
 
    (四) 打造和谐的西部欠发达地区的民办幼儿教育,为实现和谐教育服务。一是发展民办的“平民”幼儿园,使特困幼儿能入园接受幼儿教育。在民办幼儿园建立资源中心的试点,加强对残障幼儿的心理辅导,保证残障幼儿的受教育权利。二是在西部欠发达地区搭建城乡及各社区范围内公办和民办、民办和民办幼儿园之间的交流平台, 实现优质资源共享,保证各类民办幼儿园教育资源的均衡发展;通过政策导向加强公办和民办幼儿园师资的合理配置,达到师资力量的均衡,促使各类幼儿园教师之间知识结构的互补。三是发展优质民办幼儿教育,通过公办幼儿园对民办幼儿园、城市幼儿园对农村幼儿园、优质幼儿园对薄弱民办幼儿园的扶持,努力缩小各类幼儿园之间的差距。
 
    (五) 加强民办幼儿教师队伍建设。一是各级政府、教育行政部门要确保民办幼儿园教师与公办幼儿园教师具有同等的法律地位和享有法律规定的权益,使民办幼儿教育的发展有一支稳定的高素质的教师队伍。二是各级政府、教育行政部门要规定凡具备教师资格、已被民办幼儿园聘用并签订了聘用合同的教师,由当地人事部门负责办理人事代理,并由当地公安机关办理准迁落户手续。三是各级劳动与社会保障部门和民办幼儿园举办者,要为民办幼儿园教师办理事业性质的社会养老保险、医疗保险和住房公积金,主动如期如数缴纳社会保险,并列入聘用合同内容。四是各级教育行政部门、教育工会、共青团组织在评选优秀教师和先进教育工作者时,一定要同时注意表彰优秀的民办幼儿教师,以增强他们做好民办幼教工作的光荣感和责任感。五是各级教育行政部门要把民办幼儿园教师的继续教育工作列入整个教师继续教育计划,各级各类培训要给民办幼儿园教师单列指标,并督促各民办幼儿园执行培训计划,在培训经费方面给予民办幼儿教师一定补贴;要把民办幼儿园教师专业技术职务评聘列入整个教师专业技术职务评聘工作范围,其岗位设置可参照同级同类公办幼儿园教师专业技术职务岗位比例。
 
    (六) 建议中央加大对西部欠发达地区民办幼儿教育的政策支持力度。在今后一个相当长的时期内,我国西部欠发达地区经济和教育滞后的情况还难以很快改变,民办幼儿园仍然要担负培养西部欠发达地区大部分幼儿教育的责任。因此,建议中央单列专项资金给予西部欠发达地区民办幼儿教育与公办幼儿教育同等的支持,对西部欠发达地区民办幼儿教师给予适当的工资补贴,以稳定民办幼儿园的教师队伍。中央和西部省区各级政府要大力表彰和奖励优质民办幼儿园的投资者、举办者和管理者,鼓励他们把更多的资金用于发展民办幼儿教育事业,为构建社会主义和谐教育作出更大的贡献。
 
    总之,西部欠发达地区民办幼儿教育的发展与整个西部地区建设和谐教育和社会主义新农村息息相关,只有西部地区民办幼儿教育得到长足发展,形成公办幼儿教育与民办幼儿教育共同发展的良好局面,才能促进西部地区幼儿教育的可持续快速发展,为构建社会主义和谐教育奠定基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