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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民办学前教育的昨天今天和明天

发布日期:2007年02月15日
作者:张晖(江苏教育科学研究院幼儿教育与特殊教育研究所)     来源:幼儿教育
 
 
    一、民办学前教育的发展历程
 
    中国民办学前教育的发展历程可以追溯到新中国成立之初。1951年8月,中央人民政府召开第一次全国初等教育会议,会议提出了幼儿教育的工作方针,并指出发展的重点首先应该放在工业地区企业部门,其次是机关、学校及郊区农村(先取得经验以发展农村幼儿园),主要解决工农劳动妇女对孩子的教养问题;鼓励私人开办幼儿园并加强领导,做到公私兼顾办园。从1952年开始,教育部门把接办的一部分私立幼稚园改为公立,对办得较好的私立幼稚园,则采取“保护维持、加强领导、逐步改造”的方针。建国初期,由于我国要建立一大二公的学校教育体制,因此政府接管了全部私立学校,并使之转制成为公立学校。在此后30年的时间里,我国私立学校基本消亡。由于学前教育负有教育幼儿和便利母亲工作学习与生产劳动的双重任务,带有福利和教育的双重性质,因此民办幼儿园一直存在。如在农村,为适应妇女参加生产的需要,有的地方采取了亲邻相帮、换工看娃、个别寄托等多种形式,这是民办学前教育的雏形。
 
    民办学前教育的真正发展,是在上世纪80年代后的二十多年时间里。
 
    上世纪80年代,在党的十一届三中全会精神的指引下,科教兴国的治国策略深入人心,教育问题成为国民关注的热点。越来越多的家长意识到早期教育的重要性,公办园所已不能满足学前儿童入园的需要。纳入我国学制体系的幼儿教育不属于九年义务教育,其办园模式灵活,相对于中、小学来说,教育部门对其管理也较灵活,办学(园)更为容易。因此,民办学前教育机构应运而生。最初的家庭幼儿班是民办幼儿园的形式之一。民办幼儿园的兴起,标志着我国民办学前教育的复苏。
 
    1994年颁布的《国务院关于〈中国教育改革和发展纲要〉的实施意见》中明确指出:“基础教育主要由政府办学,同时鼓励企事业单位和其他社会力量按国家的法律和政策多渠道、多形式办学。”它为民办教育的发展指明了方向,为民办学前教育的发展增强了动力。随着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和体制改革的深入,幼儿园的办园体制和投资体制逐渐多元化。在城市和部分县、镇,幼儿园成为一些企业和个人投资的热点。与此同时,由于经费问题,一些企事业单位的幼儿园被作为“包袱”或停办,或转制,或变卖;有些地区的教育部门将幼儿园承包给个人经营或卖给个人。有些民办幼儿园在转制后,更新教育理念,健全管理体制,引入竞争机制,改变服务范围,主动适应家长的需要。一些新办的民办幼儿园一般都设立在居民聚居地(如街道、新村等),幼儿就近入园十分方便。由于顺应了时代的需要和社会的需求,民办幼儿园的数量和规模迅速扩大。据不完全统计,至1997年,全国有民办幼儿园24643所,在园幼儿人数1348830人,分别占全国所有公办幼儿园的13.5%和5.5%。
 
    国务院1997年发布的《社会力量办学条例》和1999年制定的社会力量办学16字方针,促进了民办教育的进一步发展。我国经济的高速发展,综合国力的日益增强,人民生活水平的不断提高,也为民办学前教育的进一步发展创造了条件。与此同时,人们对学前教育的期待和要求越来越高。尽管国家拨付的幼儿教育经费逐年增加,但幼教经费仍严重不足。
 
    幼儿教育经费长期短缺,使许多没有得到政府和教育部门投入的幼儿园困难重重,难以发展。因此,走以公办教育为主体,民办教育为补充,以国家教育经费投入为主渠道,社会集体、个人投资教育的多元发展道路,既符合世界民办教育发展的基本规律,又能适应我国社会、经济、教育发展的客观需要。自1997年开始,我国民办幼儿园的数量大幅度增加,办园的教育理念不断更新,办园的质量日益提高,办园的特色丰富多彩。有些省市、地区的政府和教育部门已将民办幼儿园的管理工作提上了议事日程。如何使民办学前教育走上健康发展的道路,加快民办学前教育的发展,提高我国学前教育的质量,成为亟待研究的新课题。
 
    二、民办学前教育的发展现状
 
    1.从数字变化看发展
    “九五”期间至2001年,民办学前教育的发展成为我国民办教育发展的领头羊,其发展速度、机构数量、在园幼儿数居各类民办教育之首。到2001年年底,民办幼儿园占全国各级各类民办学校和教育机构的79.1%。社会力量积极兴办民办学前教育的势头正旺。民办学前教育机构的内部管理日趋完善,教育质量日益提高,社会声誉逐渐提升,初步走上了规范化的发展道路。
 
     “九五”期间至2000年,民办幼儿园进入了高速发展的时期,尤其是1997年至2000年增长了1.8倍。但2000年到2001年,民办幼儿园的增长速度大幅度下降。
 
    民办幼儿园的招生数、在园幼儿数逐年稳步上升。2000年至2001年民办幼儿园数增长缓慢,而招生数、在园幼儿数依然稳步上升,说明人们对民办幼儿园的需求,民办幼儿园有着潜在的市场。
 
    民办幼儿园的教职工数逐年递增。“九五”期间至2001年,教职工增加了近5倍,专职教师数增加了约3倍。
 
    据统计,到2001年年底,在全国民办幼儿园总数中,农村民办幼儿园占34%,县镇民办幼儿园占39%,城市民办幼儿园占27%。在全国民办幼儿园在园幼儿总数中,农村民办幼儿园幼儿占29%,县镇民办幼儿园幼儿占38%,城市民办幼儿园幼儿占33%。
 
    在全国所有幼儿园中,民办幼儿园的比例不断上升,从1996年的13%上升到2001年的39.9%。全国幼儿园发展在2000年到2001年大幅度滑坡,减少了约63000所,而民办幼儿园仍维持现状。
 
    与全国民办教育发展情况比较,民办幼儿园随着全国民办教育的发展而发展,发展速度基本一致。“九五”期间到2001年,民办幼儿园数量始终占全国民办学校总数的80%左右。
 
    2.办园形式多样化
    民办学前教育机构的产生和发展,改变了我国以往办学模式单一化、整齐化的格局,使办学模式向多元化的方向发展,形成了国家、企业、公民个人、外资共同举办幼儿园的新格局。
 
    民办幼儿园办园模式多样化,有公办民助、民办公助、公办转制、协议承办、私人办学、中外合作办学等。
 
    民办幼儿园的办园形式比较灵活。一些民办幼儿园采取了延长幼儿在园时间,允许幼儿临时在园留宿等形式,大大方便了家长,受到了家长的欢迎。这也是民办园得以生存和发展的原因之一。其形式有全托制、半托制、全托与半托混合制等。
 
    3.管理水平和教育质量逐步提高
    民办学前教育机构自负盈亏,人员采取聘用制,管理机制灵活。多数幼儿园(班)建立了内部管理制度和岗位责任制,办学负责人也加强了对教育与保育计划和措施落实情况的检查,工作人员认真负责,服务热情周到。幼儿园整体教学和保育水平有了较大提高。这种敬业精神和全新的管理机制,是民办幼儿园(班)在激烈的市场竞争中生存发展的一大优势。
 
    民办园的快速发展,促使公办园提高服务质量,改善管理机制。民办园要生存发展,也必须上规模上档次,办出特色。民办园与公办园在办学条件、服务质量上形成了一种良性竞争,从而推动了我国学前教育事业的发展。
 
    三、民办学前教育的发展趋势
 
    1.民办学前教育机构将成为学前教育机构的主体
    我国未来学前教育的发展方向是社会化,民办幼儿园将成为幼儿园的主体。
    从世界学前教育的发展趋势来看,不论发展中国家,还是发达国家或地区,学前教育大部分是民办的。如,在美国,学校附设幼儿园实行学前一年义务教育,而幼儿园、日托中心、母子游戏中心等大多属民办,多由集团经营。在日本,政府办“保育园”,民间办“幼稚园”。我国香港特别行政区学前教育机构全部为私立,由社团或私人主办。马来西亚、泰国、新加坡幼儿园大多由企业、团体、私人、慈善机构主办。
 
    我国还处于社会主义初级阶段,是发展中国家,义务教育经费尚且短缺,更何况学前教育。因此,由国家包办学前教育是不可能的。目前,我国的经济取得了前所未有的发展。居民家庭收入增加,个人素质提高,人们对高水平教育的需求越来越迫切,经济承受力有所增强,这是民办学前教育发展的社会基础。
 
    我国的学前教育属于非义务教育阶段,它兼有教育、公益、服务、产业等多重属性,因此,它不能由政府包办。国家投入的学前教育经费应用于确保每一名幼儿基本受教育的权利,提高入园率。而家长要想让孩子接受高质量的教育,就可以送孩子上民办园,享受高质量的服务。
 
    近几年的实践证明,民办学前教育不用国家经费,为几百万名幼儿提供了入园机会,为几百万家庭解决了后顾之忧,为几十万职工提供了就业岗位,为社会主义发展作出了应有的贡献。
 
    2.民办学前教育向0~3岁儿童延伸
 
    中国民办学前教育向3岁前儿童延伸,是未来民办学前教育发展的必然。
    上世纪90年代以后,随着社会的发展和科技的进步,终身教育的理念在全球传播。国际21世纪教育委员会向联合国提交的报告《教育——财富蕴藏其中》展望了21世纪人类发展对教育的需求,认为“终身教育是打开21世纪光明之门的钥匙”。1995年全国人大通过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第11条明确规定:“国家适应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发展和社会基本的需要,推进教育改革,促进各级各类教育的发展,建立和完善终身教育体系。”而学前教育是终身教育的坚实基础。目前国家还不能建立大批0~3岁儿童的社会教育机构,在这种情况下,一批新兴的民办亲子园应运而生。这些亲子园大多办在社区内,其宗旨是指导父母科学育儿、组织亲子游戏以及提供健康发展方面的咨询等。这些民办亲子园受到了家长的欢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