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武汉要求中小学和幼儿园开设家长学校

发布日期:2006年12月20日
    来源:新华网2006年05月12日
   新华网武汉5月12日电 武汉市教育局11日发出通知,要求中小学和幼儿园开设家长学校,并允许“适当收取少量费用”,但不得以赢利为目的。
   近几年,作为现阶段家庭教育指导工作主要形式的家长学校出现一定的萎缩,有的甚至停止了活动。据了解,造成这一现象的主要原因是,因为实行“一费制”,没有适当的经费投入。
   据《楚天金报》报道,武汉市教育局发出的《加强全市中小学幼儿园家长学校工作的意见》要求,未来5年内,中心城区所有的中小学、幼儿园都必须开设家长学校,新城区家长学校办校率达到90%以上。其中,重点是对单亲家庭、困难家庭、流动人口家庭和农村留守子女的家长及其抚养人的教育工作,为他们提供具体的指导和帮助。
   这份意见说,家长学校应积极争取政府财政支持,并多渠道筹措办学经费,经有关部门审批后,可适当收取少量费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