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坚持公平性价值取向,推动幼儿教育均衡化发展——保障农村和城镇低收入家庭儿童的学前教育

发布日期:2006年12月16日
作者:浙江省德清县教育局     来源:中国首届幼儿园园长大会
    从1998年到目前,我们采取了一系列行动,推动德清县的幼儿教育均衡化。各级政府共筹措资金3102万元,用于农村幼儿园建设。目前,所有的乡镇中心幼儿园都有了自己的独立园所;达到市等级标准的幼儿园占94%;村教学点已完成达标建设的占25%,2007年可全部完成。农村幼儿教育的大力建设,推动了全县幼教的均衡发展,学前三年的入园率已经达到98.49%,教师的合格学历达到94.5%。全县幼儿教育质量不断提升,涌现出5所省市级示范园。
    在管理实践中,全县逐步形成 了“政府办园为主体,民办幼儿园为补充” 的办园格局。就农村而言,乡镇中心幼儿园、村教学点100%由政府举办(没有其他性质的幼教机构)。城镇幼教则是满足多层次需求的、多元化体制办园格局。之所以实行这样的办园格局是基于以下认识。
    在社会转型的时期,公平性价值取向曾经有所忽视,幼儿教育资源配置的失衡情况比较突出,尤其是农村和城市贫困人群的受教育水准持续处于低水准。这种状况长期存在,容易导致社会正义感、平等感日渐耗失,引起群众的不满。为此必须重点加强农村幼教建设,关注城镇经济困难家庭儿童,推动幼儿教育的均衡发展。为了实现这一目标,我们在实践中坚持制度化管理的五项原则,实施阶段性的八个专项行动。
 
    一、坚持五项原则,体现教育公平
    体现教育公平性,需要有一系列配套的管理举措,我们将此归纳为五项管理原则。具体如下:
    (一)坚持农村幼儿园政府举办的原则
    我县的农村幼教曾经比较落后,与城镇的差距越拉越大。改变这种现实,需要认清产生的原因,找到解决的途径。农村幼教的直接管理机构是乡镇政府和村委会,他们是我们工作的依托,但是,他们的利益诉求却与我们县政府的追求未必完全一致。在没有认识教育均衡发展的重要性时,他们容易受到经济利益诉求的影响,或看重经济项目的建设,淡漠幼教事业的重要性,以致管理行为缺位,危房不修、师资待遇不问;或忽视幼教事业的公益性,将托幼机构看作牟取经济效益的工具,出现管理越位,默许、甚至帮助一些办园者争抢生源、降价降格、恶性竞争。听任各种办园体制的农村幼教机构无序竞争、自生自灭,出现经济利益至上的局面。1998年以前,我县的农村幼儿教育呈现如下图景:入园幼儿仅占全县入园幼儿总数的71.3%。81%的乡镇中心幼儿园没有单独的园舍,91%的园舍不达标,81%的幼儿园没有独立建制(附设在小学)。绝大多数的园舍破旧、低矮、潮湿,没有流水盥洗设施,没有适合低幼儿童的便厕,师资人均待遇200元~400元,没有医疗、养老保险。在这样的现实环境当中,自然谈不上适宜的教育教学水准。
    如果,不把农村幼教纳入政府主办的轨道,会使农村儿童的学前教育长期处于落后焦渴的境遇。政府直接举办农村幼儿园,提供基本的房舍设施,可以有效地实施管理,使幼儿园收取的经费主要用于幼儿在园生活、学习条件的改善。
    从现实情况来讲,由县财政包办解决所有的农村园舍改造和师资待遇,以取代无序竞争、以赢利为目的的各种体制办的幼儿园,是不可能的。把村级幼教的建设任务都压到基层,也是不可行的。现实的解决途径是:让乡镇和村一级的领导在与我们共同推进工作的过程中,逐渐理解我们的意图,并看到明显成效;从而,与我们的价值取向渐趋一致,形成合力,主动来办好乡镇中心幼儿园和村一级的教学点。
    我们首先从政府管理的合法职能入手,理顺农村幼教办园体制和管理机制,我们明确:农村幼儿园必须由政府举办。由政府下派、任命园长,由乡、村政府提供园舍;原有的农村公办幼儿园坚持不转制、不变卖。各级政府管理部门必须履行应有职能,逐步建好达标幼儿园。
    在明确管理体制的同时,我们把有限的资金,投入到最急需的地方,县财政拿出15余万元,一举使77个村的幼教点解决了改水改厕问题。随后不断加大投入,给兴建新园舍的乡镇中心幼儿园(与义务教育学校建设同等标准的)补助;改建旧园舍的,补助总经费的三分之一。[1]达到标准的村教学点每班奖励4000元~10000元。园舍新建和改造后,县教育局及时组织示范幼儿园教师下乡,帮助他们用“本土”材料设计和布置园舍。一处处农村幼教的园舍变得安全、实用、童趣、美观,直观生动地展现幼儿教育的意味,成为夺人眼目的农村新景观。乡镇政府和村委领导看到这一举措的实效,听到社会各方面的肯定,认识到幼教事业是花钱少、回报大的民心工程。于是,主动加大对幼教的投入,有条件的地方新建园舍,条件困难的改建园舍。乡镇政府出土地,出建设资金的大头,临近的受益的村也出部分建设资金,幼儿园只出少量资金 。教师的基本工资则由各地村委负担。这样的做法符合现实,能够调动各级积极性,很快筹集了3102万元,完成了乡镇中心幼儿园的单门独院建设,使之成为该辖区管理、示范、教研的基地。由于村级教学点全部收归乡镇中心园管理,乡村教师的待遇也得到了明显改善,由当初的200元~400元提高到800元以上,全部办理了养老保险、医疗保险 。现在,许多乡镇政府和村委把建设农村幼儿园(教学点)作为建设和谐社会的政绩来抓,互相竞争、互相促进。农村群众真切地看到,学前教育的公共性和平等性正在他们的现实生活中体现出来。
    (二)坚持乡镇撤并,不撤并中心幼儿园的原则
    在行政乡镇撤并的过程中,部分地方打算转制、合并或变卖一些乡镇中心幼儿园。如果这样实施,不但那些乡镇中心幼儿园的质量会下降,其下属的村级教学点也会处于失控状态。
    县政府及时下发文件阻止了这一倾向,明确要求:乡镇中心幼儿园建设只能加强,不能削弱。一个乡镇(或集镇)办一所中心幼儿园,一个村办一个教学点。由于处置及时,有效阻止了合并、变卖、擅自办园的趋向。有一处刚变卖就被收回,有4处刚有意向就被制止。我县原有行政乡镇减少了10处,乡镇中心幼儿园没有一所撤并、转制投入也没有减少,而是得到了进一步提高。乡镇中心幼儿园的稳定不但保证了其自身的办园水准,更重要的是村教学点的管理和指导继续得到了有效保障。
目前,我县乡镇中心幼儿园中的12所新建了园舍,5所进行了改建、扩建。村级教学点的建设也得到了加强,单门独院的达到69.2%,有午睡室的达到92%以上,配备大型玩具的占80%。有的还配备了电视机、空调、音像设备、铺设了地板,个别的买了钢琴。新建的乡镇中心幼儿园、村教学点都享受同等的建设补助。在加强设施、设备建设的同时,县教育局选派公办教师到乡镇中心幼儿园任园长,还给各乡镇中心幼儿园配备1~3名公办教师,以加强管理、提高教育质量。
    (三)坚持疏堵结合,以疏为主的原则
    只要有需求,就会有适应这种需求的行为产生。一些幼教比较薄弱的地方、社区经常会有一些机构或个人办起幼儿班,以低价来吸引家长。对此,我们区别不同情况予以处理。对于经过整改能够合格的,给予发证,纳入规范的管理和指导体系。整改之后仍不能通过的,则坚决予以取缔。近几年,先后撤消15所“非法举办”的幼儿园,遏制了非法办园的苗头。与此同时,我们大力加强公办园所的建设和质量提高,监管其收费和支出,确保合理收费、明白支出。公办园的吸引力大了,更多的家长自愿选择送孩子入公办园,那些无证幼儿园自然没有了生存空间。目前,全县无一所“非法举办”的幼儿园,保持了良好的办园秩序,保证了办园质量。
    (四)坚持城镇幼儿园多元化办园的原则
    政府将大量的财力投入农村幼教之中,并不意味着城镇幼儿教育的发展应该迟缓。教育均衡发展是一个相对的、动态的、持续的过程,不是限制的、平均的、短期的过程,不应该把高水平的城镇幼儿教育拖下来,搞平均主义的,低水平、低层次的均衡划一发展。为此,我们分析了城镇的需求和群众承受能力,采取“多元化”的办园方式来满足群众需要。
    城镇居住人口的需求和经济承受能力是不一样的。一部分经济能力较强的,要求接受当地的高质量、高水准的幼教;一部分希望得到不低于一般水平的幼教服务;还有一部分则属于城市中的贫困人群,他们希望得到的是自己能够负担的、起码的教育服务。与此同时,城镇的各部门、各行业以及个人,也有办园的积极性。与农村不同的是,城镇幼儿园办园质量的信息反馈比较敏感、迅捷,容易受到群众和管理部门的监督、管理。采用多元主体办园的方式,形成有序竞争,不容易失控。根据这样的认识,我们下发文件,明确“多元体制办园”的管理原则,鼓励有条件的行业、单位或个人举办幼儿园。在政策的引导下,我县举办了4所个体办幼儿园,1所民工子女幼儿园, 1所教育局办的中挡收费的幼儿园,坚持了部门办的2所幼儿园和1所国有企业办的幼儿园不转制、不变卖。“多元化办园”的措施比较好地满足了不同层次城镇群众的需要。
    在鼓励“多元化”办园的过程中,我们既敢于尝试,又坚持把办园水准放在第一位。有些示范幼儿园在体制改变过程中,出现了办园困难,影响了示范作用的发挥。分析原因之后,我们及时将实行“国有民营”和“股份制”的两所公办园恢复原有体制,确保公办示范园的示范性不会削弱。
    (五)坚持评估制度,不断提高办园水平。
    推进均衡化发展,不能以牺牲办园质量为代价。我们严格考核制度,保证均衡化过程中的办园质量。幼儿教育的考核与义务教育考核同样对待,都实行双轨责任制——乡镇教育目标责任制和幼儿园工作目标责任制。乡镇政府和幼儿园各有各的职责要求,都给予明确界定。为突出幼教工作的重要性,幼教的考核评估单独立项,考核分值高于成人教育考核的分值。
考核目标的制定既有连续性,又有阶段性差异。关键性的基本目标具有连续性,坚持数年持续考核。根据不同阶段的现实状况和发展需要,又制定不同重点的考核目标,引导幼教机构逐步提高办园水准。不同阶段曾经突出强调的考评重点是:乡镇中心园、村教学点收归政府管理、园舍建设与资产明晰、卫生保健、安全措施、乡土化教育教学等。目前,我县的乡镇中心幼儿园、村教学点的工作水准均达到市、县的考核要求。
    考核过程中,重结果,更重过程。年初下达考核目标,使考核对象明确自己这一阶段的职责,平时加强监督指导,年终评定等级。幼教工作的考核与乡镇政府、乡镇分管负责人、园长的年度考核业绩及其经济利益直接挂钩。
    明确而又切合实际的考核措施,使乡镇领导和村级领导以及幼教机构负责人有方向、不茫然,有目标、可操作。只要努力去实施,就能得到肯定和激励。
 
    二、实施专项行动,逐步推进教育均衡化
   教育均衡化不仅需要原则性的制度化管理,还需要根据现实情况,有针对性地实施一些阶段性行动,以解决突出的难点和重点问题。
    (一)“解决特困”行动
    我县经济在浙江省尚属中等发展水平,仍有相当数量的困难家庭。对此,幼儿园一直给予关注,并根据实际情况给予每学期100至650元的不同程度减免。截至今年上半年,58%的低保户、特困户家庭的幼儿已经入园。但是,还有42%的困难家庭幼儿没能入园。今年下半年,县教育局、县财政局联合发文,采用政府买单的“幼儿教育券”形式,免除特困户、低保户家庭幼儿的托幼费、代管费的全部费用。同时规定,这些幼儿在就近的公办幼儿园入园,使他们受教育的质量得到保证。
    (二)“改水改厕”行动
    2003年,我们会同乡镇政府对所有的村教学点进行地毯式检查。检查发现,有77个村幼儿教学点的厕所是适合成人的高座坑。幼儿坐厕很不卫生,还非常容易摔落粪坑,导致重大安全事故。没有流水洗漱设施的教学点33个,危房7处,围墙有裂缝13处。安全和卫生隐患十分严重。检查后,我们督促各村在10天内完成危房点的搬迁和围墙的修复。
2004年上半年,全县村教学点全部完成改水改厕。通过验收的教学点,由县财政专项拨款奖励2000元。全县共拨款15.4万元。“改水改厕”行动彻底消除了农村幼儿园中的安全、卫生隐患,保障了农村幼儿的安全和健康。
    (三)“以奖代补”行动
    为了解决农村幼儿教育的房舍和设施简陋、狭小、黑暗、潮湿等问题。2002年起,陆续选择乡镇中心幼儿园已经完成创建等级的地区,开展村教学点标准化建设的尝试。取得明显效果之后,2005年启动了全县村教学点的标准化建设工程,并且作出了切合实际的规划。县财政补助标准化建设点4000元到1万元。今年上半年我县已首批验收通过26个村幼儿教学点标准化建设。[2]规划2007年底完成全县村教学点的标准化建设。
    (四)“山区资助”行动
    我县有不少山区经济落后、人口密度低、幼教基础差,给幼儿教育的发展带来困难。由于规模小,人数少,最少的每班只有6到7个幼儿,教师工资只能维持在300元~400元之间,师资队伍很不稳定。这些教学点原来都是个体举办,房舍和设施十分简陋。转为公办之后,乡镇政府没有财力包办条件的改善。
    为此,县教育行政部门给于专项资助,先后拨款8万元,用于改造园舍,添置设备和解决教师工资问题。县教育局还组织有条件的幼儿园和社会团体,给山区幼儿园赠送电视机、VCD、电脑、消毒柜、玩具、寝具、床、桌椅等,折合金额5万元。通过财政资助和社会捐赠,山区的村幼儿园(教学点)有了明显改观。有些评上了市一级幼儿园,有些通过了达标评估。
    2006年起,县政府制定政策,将“山区资助”作为每年的固定行动,以政府资助和社会捐赠的形式来保障山区幼教的条件改善。
    (五)“上挂下派”行动
    农村幼儿教师大多文化程度低、专业水平不高。2002年以来,我们先后向农村下派公办教师17名,其中10名任园长。今年,学前教育大专应届毕业生分配到农村幼儿园3名,编制都放入小学,工资由县财政拨款。这样,既为农村幼儿教育输入高质量的专业教师,又注入了人头经费。
    2005年,开展“上挂下派”行动,即县示范幼儿园教师和乡镇中心幼儿园教师互换岗位。共“下派上挂” 46对教师,为农村幼儿园教师提供了经常性、系统性的指导和培训。
    (六)“田野课堂”行动
    加强农村幼儿园建设,需要防止“富贵病”、“花钱病”。我们对农村教师利用本地资源开展教育活动的行为大力宣传,加强引导,在全县农村推广“田野课堂”以及 “本土化”玩教具制作活动。
    (七)“实验幼儿园”办园行动
    在城镇当中,交费的高低往往决定了接受幼儿教育质量的优劣。为了让城镇的中低收入家庭儿童也能享受高质量的教育。我们抓住契机,以每年18万的价格租赁了蓝色港湾小区配套的幼儿园,命名为“实验幼儿园”。教育局承担装修费、开办费、任命园长,配备了50%的公办幼儿教师。收费定位在公办市示范标准(每月托幼费180元,与个体办的中低档幼儿园收费接近)。办成了一所“低收费高质量”的公办幼儿园。这所幼儿园为中低收入家庭幼儿接受高质量教育提供了可能,现在该园有 70.3%的幼儿来自中低收入家庭。
     “实验幼儿园”开办以后,邻近的个体办幼儿园立刻意识到生存危机,为其本园教师提高了人均200元的待遇,选聘了更有经验的业务园长。这一举措实现了教育均衡化向高质量迈进的意图——以政府的点上示范行动,促进面上的更多个体幼儿园的办园水准提高。
    (八)扶持“民工幼儿园”行动
    德清是一个新兴的工业县,外来务工人员子女多,2006年我县为外来务工人员的儿童特批了一所民工幼儿园。县教育局拨专款 3 万元,示范幼儿园无偿赠送玩教具。目前,该幼儿园规模达到6个班,班班有电视机、空调、安装了木地板,成为一所初具规模、有良好办园条件的幼儿园。该幼儿园收费低,广大民工乐意接受,使民工家庭幼儿入园难的问题得到一定程度的解决,起到了良好的示范效应。节日期间,各级领导专程看望这些孩子,并送去慰问金和礼物。为了提高民工幼儿园的管理水平,提高保教质量,县教育行政部门多次对该园进行调研,还组织示范幼儿园教师定期指导。
现在,实现均衡化已经成为领导和群众的共识,公正、公平的幼儿教育氛围正在全县形成。

[1] 只有改建能力的,经济状况更差一些,所以补助得多一些。
[2]这些教学点均要求达到单门独院,配备良好的保教设施。有条件的还添置了空调、钢琴、铺设了地板。为村幼儿提供了必要的生活、学习环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