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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中国学前教育研究会发展单位会员和个人会员的通知

发布日期:2016年06月01日
作者:研究会     来源:研究会

为促进中国学前教育研究会的发展,凝聚更广泛的力量参与学前教育学术研究和交流活动,中国学前教育研究会依据第八届会员代表大会通过的《章程》,决定于2016年开始发展新一届的单位会员和个人会员,具体事宜通知如下。

 一、会员的范围和条件

(一)单位会员的范围和条件

1.省、自治区、直辖市和原计划单列市学前教育研究会(或教育学会学前教育专业委员会);

2.办园方向正确,管理规范,在地方有较好社会影响的幼教机构;

3.具备一定规模和研究力量的高等院校学前教育学院(系)、中等幼儿师范学校、教育科学研究院(所)等学前教育研究机构;

4.在学前教育方面有一定影响,具备一定实力的报刊、图书出版社(公司)等传媒单位,及玩教具研发等企事业单位。

(二)个人会员的范围和条件

1.个人会员须具有大专及以上学历,从事学前教育工作三年及以上,或具有中专及以上学历,从事学前教育工作五年的教科研人员、园长、教师、保健人员;

2.热心学前教育事业的行政干部;

3.热心学前教育事业并做出一定成绩或贡献的其他人士。

二、会员的权利和义务

(一)单位会员的权利和义务

单位会员享有下列权利:

1.单位会员负责人拥有本会的选举权、被选举权和表决权;

2.优先参加本会及其分支机构组织的各种学术研究和交流活动并获得优惠待遇;

3.优先通过地方研究会和分支机构向本会申报研究课题,并拥有参与课题培训和指导、参与研究成果评奖活动、向会刊投稿等权利;

4.获得先进单位的表彰机会;

5.可经由本会及地方研究会反映意见、要求和呼声;

6.对本会工作有知情、批评、建议和监督权;

7.有权申请和本会网站链接,建立信息共享与联络平台;

8.有权登录中国学前教育研究会网的会员专区,获得会员专享的信息、资料、本会工作计划和课题指导等;

9.入会自愿,退会自由。

单位会员履行下列义务:

1.遵守本会章程;

2.执行本会决议,完成本会交给的各项任务;

3.维护本会合法权益和社会信誉,不以本会名义从事与本会宗旨相违背的活动,不以本会名义做标识、广告和产品介绍;

4.按规定交纳会费;

5.与本会交流业务信息,或向本会提交学术论文,提供有关学术资料。

(二)个人会员的权利和义务

个人会员享有下列权利:

1.拥有本会的选举权、被选举权和表决权;

2.优先参加本会及其分支机构组织的各种学术研究和交流活动并获得优惠待遇;

3.有权通过地方研究会和分支机构向本会申报研究课题,并拥有参与课题培训和指导、参与研究成果评奖活动;

4.获得先进个人的表彰机会;

5.对本会工作有知情、批评、建议和监督权;

6.有权登录中国学前教育研究会网的会员专区,获得会员专享的信息、资料和课题指导;

7.入会自愿,退会自由。

      个人会员履行下列义务:

1.遵守本会章程;

2.执行本会决议,完成本会交给的科研任务;

3.维护本会合法权益和社会信誉,不以本会名义从事与本会宗旨相违背的活动;

4.按规定交纳会费;

5.向本会提交学术论文,提供有关学术资料。

三、会员发展办法

(一)单位会员发展办法

1.符合条件的申请单位通过中国学前教育研究会网向所在省(市、自治区、直辖市)、原计划单列市学前教育研究会或教育学会学前教育专业委员会(以下简称地方研究会))提出申请,在网上直接填写《中国学前教育研究会单位会员申请表》,同时将本单位法人代表证书或其他单位合法证件编码以及申请单位介绍材料上传到网上,等待审核。

2.地方研究会及研究会总会根据单位会员条件进行审核并严格把关,确认无误可给予审核通过。

(二)个人会员发展办法

1. 符合条件的个人申请者,通过中国学前教育研究会网向所在省(市、自治区、直辖市)、原计划单列市学前教育研究会或教育学会学前教育专业委员会(以下简称地方研究会))提出申请,

2.申请个人通过中国学前教育研究会网填写《中国学前教育研究会个人会员申请表》;

3.所在地方研究会根据申请个人条件情况进行审核并批准;

四、会员的会费标准及缴纳办

1.单位会员在网上提交资料后,可在5-10个工作日之内,上网查阅是否通过审核,并向中国学前教育研究会缴纳会费(方法见附件);幼教机构和高等院校、中等幼儿师范学校和教育科研院所每年缴纳2000元;报刊、图书出版社(公司)等传媒单位,及玩教具研发等企事业单位,每年缴纳5000元。以后每年第一季度(3月-5月),将会费直接通过转账到中国学前教育研究会的账号。

方法见附件1:单位会员申请办法

2.个人会员:个人会员每5年交纳一次会费,每年20元,通过在线“微信”支付功能直接交到中国学前教育研究会账号。方法见附件2:个人会员申请办法。

五、会员的管理和服务

1.发展会员要本着自愿的原则,切忌摊派。

2. 要加强对会员的管理并提供相应的服务。

(1)在中国学前教育研究会网站开设会员专区,给会员提供专享的信息、资料和课题指导;给会员参与各种活动的优先权或优惠待遇;通过各种方式给会员单位提供宣传、展示其工作成绩或产品的机会和平台;定期或不定期开展面向会员的活动等。

(2)各地方研究会要配合中国学前教育研究会加强对本地单位会员的服务、管理和指导,及时传达总会的活动信息,积极组织单位会员参加总会及其分支机构的各种学术研究和交流活动并给予优先权;对单位会员主持的课题和举办的重要活动给予支持和指导,并充分利用本会网站、简报等媒介宣传和报道单位会员的活动信息和工作成果。

3)中国学前教育研究会发展个人会员可随时发展,发展的时间定于每年的3月初至5月底。首年(2016)时间延长至 7 月底。

(3)对连续2年不交纳会费并无故不参加本会活动的单位会员和连续5年不交纳会费并无故不参加本会活动的个人会员,要取消会员资格。对严重违反《中国学前教育研究会章程》的单位会员和个人会员,要取消其会员资格并予以通报。

 

注:单位会员只代表本单位,不代表单位中的个人。

    单位会员要指定一名工作人员和地方研究会以及本会联系与沟通。

         会员网上申请与登记方法见附件。

        (登记成功并交费之后,网上登记系统尚在升级中,暂不可用,请知悉!)

 

                                   中国学前教育研究会

                                     2016年6月


 (附件为本通知的盖章版本)